现代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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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程项目承发包方式

工程项目承发包的基本方式是业主直接进行招标发包,如图1-8所示。

图1-8 工程项目承发包的基本方式

1.4.1 设计-施工分离式

设计-施工分离式是指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分开发包,有平行承包、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设计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等方式。

1.分阶段分专业的平行承包模式

业主通过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咨询、设计、勘察、施工和供应等众多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如图1-9 所示。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业主可以根据不同性质的建设任务选择最合适的承包者;可以对每个重要环节加以监管。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招标次数多,协调难度大,总投资要到任务全部发包完成才能确定。

图1-9 分阶段分专业的平行承包模式

2.设计-招标-建造模式

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D-B-B)模式的运作方式是: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或建筑师签订专业服务合同,委托其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待工程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设计人员除了完成设计工作外,还要准备施工招标文件,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工作,选择确定施工总承包商,根据需要,施工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和供应商。施工过程中,业主代表、施工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一起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进度、质量和安全控制与管理,而工程设计人员则担任重要的监督角色。D-B-B模式如图1-10所示。

图1-10 D-B-B模式

D-B-B模式是一种传统模式,其显著特点是,工程项目的实施是按顺序进行,一个阶段结束后,后一个阶段才能开始。因此,该模式的工程建设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高,设计、施工之间的冲突多。

3.设计总承包模式

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设计单位承包一项工程项目中所包含的所有设计任务,该设计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身承担全部设计任务,也可将一部分设计任务分包出去,如图1-11所示。

图1-11 设计总承包模式

设计总承包方可以是一家独立的设计企业,也可以是设计联合体或设计合作体。设计总承包方对所有的设计项目承担责任,有利于设计的优化和设计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简化了业主的设计协调工作。

4.施工总承包模式

业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独立承担所有的施工任务,也可以将部分施工任务分包出去。施工总承包商可以是一家独立的施工企业,也可以是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如图1-12所示。

图1-12 施工总承包模式

将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任务集成由施工总承包商负责,有利于施工项目的系统管理和项目总体目标的最优实现,简化业主的施工协调工作。

1.4.2 工程项目总承包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是: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所有的设计、施工分包工作都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有多种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交钥匙总承包模式、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总承包模式、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等,如表1-6所示。

表1-6 工程总承包模式

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模式,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如图1-13所示。

图1-13 EPC模式

EPC模式下总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包括:

(1)按合同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服务等工作;

(2)招标选择分包商;

(3)对工程进行管理、控制和协调;

(4)对合同实施效果负责,承担风险和经济责任。

EPC模式下业主的主要责任包括:

(1)选择业主代表或项目管理承包商;

(2)提出业主要求;

(3)招标选择总承包商;

(4)审批分包商;

(5)监督和验收。

EPC模式主要适用于:

(1)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交叉,协调关系密切的项目;

(2)采购工作量大,周期长的项目;

(3)承包商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丰富经验的项目;

(4)业主缺乏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管理能力不足的项目。

根据业主的不同要求和项目的不同特点,EPC有以下几种不同模式:

(1)EPCm。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负责施工管理。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但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如图1-14所示。

图1-14 EPCm模式

(2)EPCs。EPCs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负责物资的管理。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监理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照实际工时计取,如图1-15所示。

图1-15 EPCs模式

(3)EPCa。EPCa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采购,并在施工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服务。施工咨询费不含在承包价中,按实际工时计取。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并进行施工管理,如图1-16所示。

图1-16 EPCa模式

2.交钥匙总承包模式

交钥匙(Turnkey)总承包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向两头扩展延伸而形成的业务和责任范围更广的总承包模式,其中总承包商不仅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任务,而且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运营准备工作的综合服务。

交钥匙总承包模式与EPC模式的主要不同点在于:承包范围更大,工期更稳定,合同总价更固定,承包商风险更大,合同价相对较高。

交钥匙总承包商应承担的主要责任与EPC模式的类似,此外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

(2)按合同工期和固定的价格交付工程;

(3)完成对业主人员的培训等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交钥匙模式下业主的主要责任包括:

(1)提出业主要求;

(2)选择交钥匙总承包商;

(3)检查验收。

交钥匙模式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业主更加关注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2)业主只关心交付的成果,不想过多介入项目实施过程;

(3)业主希望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而同时愿意支付更多风险费用;

(4)业主希望收到一个完整配套的工程项目。

3.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

设计-建造(Design-Build,DB)总承包模式,是对D-B-B模式的一种变革,是为了解决D-B-B模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产生的一种模式,如图1-17所示。

图1-17 DB模式

DB模式的运作方式:业主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原则选定设计-建造承包商(DB承包人),DB承包人可以自行完成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也可以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完成设计和部分施工任务。DB模式有效地避免了设计与施工分离所产生的建设周期长、不利于设计优化、设计不考虑施工的可行性、施工者按图施工等弊端,有利于设计优化、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效益。

DB模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主一般不能直接参与设计分包和施工分包商的选择,对设计效果缺乏控制力。

DB模式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设计与施工的早期结合,以便有可能充分发挥设计和施工双方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济性。DB模式一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

根据承包起点时间不同,DB模式可分为四种类型(见表1-7)。

表1-7 DB模式的类型

● 从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总承包(DB1);

● 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总承包(DB2);

● 从技术设计到竣工验收总承包(DB3);

● 从施工图设计到竣工验收总承包(DB4)。

DB承包商承包的时间越早,承包商的风险越大;承包的时间越晚,设计与施工结合而产生的优势就越弱。

4.设计-采购总承包模式

设计-采购(Engineering Procurement,EP)总承包模式,是将设计与采购结合,由EP总承包商承包,如图1-18所示。

图1-18 EP模式

5.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采购-施工(Procurement Construction,PC)总承包模式,是将采购与施工结合,由PC总承包商承包,如图1-19所示。

图1-19 PC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