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爱上学习
林肯直到15岁,才掌握了26个英文字母,但只能识一点字,还不会拼写。1824年的秋天,一名从偏僻地方漂泊而来的教书匠在皮金河开办了一所学校。于是,林肯和妹妹萨拉便每天穿越树林,步行四英里,去向这位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老师求教。在多尔西的学校里,孩子们瞎闹起哄是被允许的,当然,家长们对此也都知晓。这是多尔西的教学理论之一,他认为让学生们尽情地大声喧嚷,老师才能从中分辨出哪些学生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于是,他手拿教鞭,在教室里来回踱着步,哪位学生不吭声,他就毫不留情地一鞭子打下去。当学生们摸清了他的套路后,为了避免这个“奖赏”,便纷纷扯着嗓子大声嚷嚷,生怕自己的声音被淹没,以至于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地方都能听到这些闹哄哄的声音。
上学时,林肯总是头戴一顶松树皮做的鸭舌帽,身穿一条鹿皮做的马裤,不过马裤的裤脚处裂开一个大口子,所以,林肯的双腿和脚踝总是暴露在寒风雨雪中。
所谓的学校就是一座矮小的木屋,矮到老师根本无法在里面站直身体。屋子没有窗户,于是就把墙体的每一面拆下一根木条,然后用油纸糊上,这样,屋里就能透进来一丝光亮。地板和座椅也都是用劈开的木条做成的。
林肯从《圣经》中选择阅读材料,写字时便以华盛顿和杰斐逊为楷模。所以,这让他的字体跟这两个人很相似,清晰而别具一格。渐渐地,他的字得到了大家的赞赏,目不识丁的人甚至步行好几英里来找他代笔写信。
这些小小的成就让林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觉得单单在学校里学习还不够,回到家后便继续学习。那时纸张十分缺乏,物以稀为贵,价格也不菲,他便用烧过的木头根在木板上书写。有时候,他还会在木屋的四面墙上做计算,当数字和字母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面墙时,他就用刀刮掉一层,露出干净的部分,这样他就又可以在上面写字了。
贫穷的林肯买不起算术书,他就借来一本,将书上的内容从头至尾誊抄在纸上,然后再用麻绳将纸张装订起来,如此,他便获得了一本只属于自己的算术书。当他去世以后,他的继母还保留着当年这本珍贵的算术“书”,虽然它已经残缺不全了。
那时,林肯已经在同学们中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了。他比任何人都渴望表达自己,有时甚至想吟诗作赋。他写过一些诗稿和散文,并将它们交给邻居威廉·伍德阅读,然后让他予以评价。最后,他的这些诗作和散文果然受到关注,一名律师将它们汇集起来出版。他的一篇有关禁酒的文章还在俄亥俄州的一份报刊上被刊登过。当然,这些都是后话。要说他的第一篇文章,其灵感来源于小伙伴儿们在校园里所进行的那些惨不忍睹的游戏活动。原来,一些小伙伴儿常抓来一些乌龟,然后将煤炭放在龟背上点燃。林肯见了便去制止这种残忍的游戏,甚至不惜光着脚将煤炭从龟背上踢开。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以此为背景,呼吁广大人类要热爱怜悯小动物。在这个小男孩身上,我们已经看到了成人所特有的那种同情心。
五年后,林肯被送到另外一所学校学习,断断续续地接受一点儿教育,他的知识真是“一点一滴学来的”。之后,林肯再没有接受过任何正规教育,他的学历加起来不足12个月。当1847年林肯晋升为国会议员时,他在自己的履历表上这样填写“教育程度”一栏:欠缺。后来在被提名竞选总统时,林肯说:“直到成年,我还不谙世事,但不管怎样,我至少学会了阅读、写作和基本的三则运算。以上就是我所接受过的全部教育,之后,我再也没有上过学。如今我在学识方面每一次小小的进步,都是出于压力和需要,不得不为之。”
究竟是哪些世外高人教育出了这位伟人呢?其实不过是些学识肤浅、居无定所的教书匠,他们甚至无知到了这种地步:认为地球是平的,而且对巫术深信不疑。然而,也正是在这段支离破碎的求学过程中,让林肯滋生出人类最宝贵的品格之一,那就是对知识的热爱和对学习的渴望。尽管这一品质一般只有那些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才会有。
阅读能力为林肯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大门,那个世界是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他得到了改变,拓宽了视野,让他从懵懂走向了顿悟。阅读构成了他生命中最激情的部分,二十几年来笃学不倦。在他继母那里,还保留着他曾经读过的五本书:《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水手辛巴德》。可以想象,当年的林肯一定将其视如珍宝,并如饥似渴地阅读它们。他甚至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以便能随时翻阅。这两本书对他的为人处世、人际交往以及雄辩风格的形成可谓功不可没。
不过,这些书远远无法满足林肯的求知欲。他渴望读到更多的书,只是苦于无钱购买。于是,他只好向别人借,但凡铅印的材料,报纸也好,书籍也好,他都要借来一读。他曾不远千里跋涉到俄亥俄河南岸,只是为了从一名律师手里借一本《印第安纳州修订后的法律》的复本。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接触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为了从邻居那里借出两三本传记,林肯不惜帮邻居挖树坑和收玉米。他借来的其中一本传记是由帕森·威姆斯所著的《华盛顿生平》。林肯简直对它着了魔,每晚必要读到深夜无法再辨别字体时才作罢。睡觉时,他把书插在木屋的墙缝里,以便在清晨第一道阳光射进木屋时就开始阅读。不过有一天晚上,这个坏习惯让他毁了一本书,那天晚上狂风大作,下起了暴雨,书被雨水浸透了。后来,书的主人拒绝收回这本被雨水浸泡了的破书,林肯无钱为他购买一本新书,只好替他捆扎了整整三天的干禾秆,以此作为赔偿。
在林肯所借的所有书中,《斯科特教程》是让他受益最大的。在这本书的指导下,他学会了如何发表公众演说,领略了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和古希腊演说家狄摩西尼的著名演说,并认识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各色人物。
林肯常常手握《斯科特教程》在林中来回漫步,高声朗诵着哈姆雷特的醒世名言。他边想象边模仿着安东尼在恺撒尸体旁说出的那番旷世绝句:“朋友们,罗马人,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的,不是来赞美他的。”
当他读到兴头上时,会把精彩的句子誊抄下来,手头若没有纸笔,他就会将文字写在木板上。最后,为了方便,他制作了一个简易粗糙的剪贴板,用羽毛沾上野果汁,将自己喜欢的句子全都抄在剪贴板上。等一有空,他便将其拿出来诵读和演说,直到能背出来为止。
就是在田间劳作时,林肯也不肯让书本离开其左右。当马儿在玉米堆旁歇息的时候,他就坐在篱笆处读起书来。到了午间,大家都坐下来就餐,唯独林肯仍旧半躺着看书。一只手拿着玉米团,一只手高举书本,将两条腿高高翘起的林肯,就这样将自己淹没在字里行间。
每当听说镇上法院开庭时,林肯就会步行15英里去旁听律师们的辩论。回到家后,哪怕在田间劳作,他都会时不时地放下锄头和草叉,爬上篱笆,重复他记忆中律师们的演说。有时候,他还会模仿牧师们每个星期天在皮金河教堂进行的布道演讲。
林肯常常将一本名为《女王的俏皮》的笑话集带到田间,然后坐在木屋中为大家朗读,引得听众阵阵狂笑,却忘记了玉米地的杂草还在疯长,田里的麦苗也变枯黄了。雇用林肯的工头对此抱怨道:“林肯太懒了。”林肯对此也颇为赞同,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父亲教我农作,却从没教我热爱农作。”
最后,老托马斯一怒之下,命他停止这些愚蠢的行为。不过林肯根本停不下来,仍旧在田地里讲笑话,发表演说。有一天,老托马斯实在忍无可忍了,众目睽睽之下狠狠地给了林肯一记耳光,将他打倒在地。林肯哭了,却不发一言。父子之间的隔阂由此而生,而且一直持续到之后的岁月中。尽管当老托马斯年迈时,林肯始终给予其经济上的帮助和关怀,但是当1851年,这位老人躺在病床上等待上帝判决时,他的儿子始终没有探望过他。林肯说:“如果我们此时相见,应该是痛苦多于喜悦之情。”
1830年的冬天,“牛奶病”再一次席卷了印第安纳州的巴克罕山谷。再度袭来的恐惧之感,使托马斯·林肯以80美元的低价卖掉了破烂不堪的农场,同时处理掉储藏的所有玉米和猪。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制作了一辆笨拙的马车,载着家人和所有家具,赶着牛群,朝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山谷仓皇而逃。那个山谷就是印第安人口中的“桑加蒙”,意为“丰衣足食之地”。
牛群缓慢地行走在印第安纳森林里长达两个星期。笨拙的马车载着林肯一家人翻山越岭,伴随着“嘎吱嘎吱”的节奏穿过苍凉无人的伊利诺伊州大草原,碾过足有六英寸高的枯黄的草丛。
在温森斯,林肯见到了平生第一份报纸,那年他22岁。
在迪凯特,他们在法院前的广场露宿。26年后,已经成为律师的林肯还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个场景,指出马车停靠的位置。他说:“那时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律师。”
赫恩登先生曾这样写道:
林肯先生曾经跟我提起过这段旅程。他说,那时寒冬还没有过去,白天融化的冰霜,到了晚上又会重新凝结成厚厚的一层冰。在这样的道路上行走,势必会拖延他们的旅程,尤其还要赶着那群牛。那时候根本没有任何桥梁,当遇到溪流时,除非能绕道而过,否则你只能跟着牛群蹚过溪流。在旅程刚开始时,道路上没有结冰,马车每走一步都会压碎一层薄冰。除了牛群,跟着这群人颠沛流离的还有一只狗,它跟着马车缓缓而行。有一天,人们发现这个忠诚的小家伙儿掉队了,等蹚过一条小溪时,才发现它正站在对岸一声声地哀鸣着。原来,夹杂着冰块的溪水十分湍急,吓退了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儿。大多数家庭成员认为他们不能为了搭救那条小狗而让牛群和马车再次返回小溪,本来赶路就已经很焦急了,于是他们决定抛下小狗不管。“但是,我不能容忍抛弃任何东西,哪怕是只狗,”林肯回忆道,“我当即脱下鞋袜,蹚过溪水来到对岸,将瑟瑟发抖的小狗抱在怀中成功返回马车。获救的小狗欣喜若狂地向我表示感激,那一刻,我觉得刚才所忍受的刺骨之寒是非常值得的。”
当林肯一家赶着牛群穿越大草原的时候,国会正在展开激烈的讨论:州政府是否有权要求从联邦政府中脱离。在这次辩论中,一个名叫丹尼尔·韦伯斯特的人在议会上发表了一场动人心魄的演说,这次演说在后来被林肯称为“美国人雄辩典范”,即著名的《韦伯斯特答海恩》。“自由和联盟,现在和永远,一个美国,不可分割。”演说在结尾处那慷慨激昂的词句,后来成为林肯的政治观点。
谁也无法预料,围绕着南方11个州是否可以脱离联邦政府的这一汹涌一时的议题,在韦伯斯特发表那篇演讲之后的30年内才得到解决。但解决它的不是韦伯斯特的激愤,不是克莱的天赋,也不是卡尔霍恩的声誉,而是正驱赶马车穿越草原的林肯。此时的他身无分文,头戴一顶熊皮鸭舌帽,身穿一条鹿皮马裤,正引吭高歌:“你好啊,哥伦比亚,幸福的土地,你还没有醉,可是我已经醉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