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国城镇自来水需求消费调研统计
(一)调研目的
淡水资源(简称水资源)是生态必需的公共资源,特点是自循环、可补充,但补充的水质、水量受生态自身状况的约束;水资源还是人民生活与社会生产的重要资源,在人类生活与生产过程中,对水资源的消费,会产生至少70%的污水,影响生态和人类生活。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及其相关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管理成为关注的重点,城镇生产生活的自来水消费是水资源管理的内容之一,它对水价改革、水权制度建设、污水治理及其循环再生利用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都至关重要。为对城镇自来水基本情况有一个初步了解,针对城镇居民自来水消费情况进行调研。
我国城镇水资源(自来水)供给,由于在使用方向上没有明确分类,也几乎没有替代资源,产业、民用及公益事业所消费水资源都是自来水,城市供水系统还是单一管网,目前城镇对水资源的需求主要表现为对自来水的需求,尽管其质量还没有达到直接饮用的程度,我国习惯上还是以饮用水称之。
需要指出的是,自来水的价格习惯上由水资源价格与水工程价格组成(现代认为由三部分组成,即:水资源价格、水工程价格和水生态环境价格)。水资源价格是指提供给水利基础产业部门的水原料——资源水的价格,即被水利部门引入“水库”或所修建的出水工程范围内的原水价格,是针对水生产企业作为其原料要素投入的原料资源价格;水工程价格是指经过水企业通过资本及劳动、管理投入生产出的产品及其服务(包括污水治理)的价格。
(二)调研方法
调研采用随机深入居民社区入户调研的形式,设计相关问题供抽查样本单项选择。具体做法为:随机抽取一些在假期回家的学生,发放调研问卷表,要求学生利用假期到家庭所在地居民区进行入户访问调研,填写调研问卷,将问卷汇总统计。
由于学生来源本身带有随机性质,调研过程又是随机进行的,符合多段随机抽样的特点。本书调研选择的地区分为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和宝鸡市四个城市的部分居民小区。从调研反馈的信息来看,抽查样本的家庭结构组成与全国及陕西省的统计数据有一定的相似性(见表2-1),趋势相同,3人家庭结构比例较大,可能是城市中家庭结构的特点,因此认为样本特征基本能反映总体。
表2-1 家庭结构统计比较(以2人结构为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
(三)调研设计、结果及其分析
城镇对自来水的需求量,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自来水的最终消费价格(资源消费价、排污费等),偏好,居民收入或产业利润率,预期价格,其他商品价格水平,以及季节性因素等。可以表示为:
Q=Q(p, I, f, pe, P, S)
式中,Q表示需求量,Q(·)表示函数关系,p为自来水的价格,I为消费者可支配收入,f代表偏好,pe是预期价格,P是价格总水平,S是其他因素。
假设当消费者收入差异不大时,不同价格下表现出的需求量为需求曲线;假设对于水的同质性,可以认为临近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具有相同的偏好,不同地区如果价格因素不同导致需求量差异,相当于同一地区不同价格下的需求量差异。在这样的假设下,针对城镇居民生活自来水消费情况,设计了调研问卷,发出问卷1000张,收回960张,剔除无效问卷后,得到905张有效问卷。问卷调研主要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的一些居民区。这几个城市居民生活习惯无大差异,价格总水平基本一致,符合前面的假设条件。得到数据归纳如下。
图2-1、图2-2、图2-3和图2-4反映的是当前水消费市场的基本面情况。目前我国家庭结构以3人为主,家庭收入少于1000元的家庭比例较低,城市水价在不同生活小区的差异较明显,主要集中在每吨2元附近,家庭每月的水消费量绝大多数不超过15吨。
图2-1 家庭生活人口构成
图2-3是家庭结构与水消费量之间的关系。从图中可以看出,家庭结构对水消费量有影响,2人和3人家庭结构水消费无大差异,以每月消费10吨为主,边际水消费量较小,人口超过3人后,家庭用水量增加较明显,但边际增加量递减。
图2-2 家庭月收入范围(元)
图2-3 家庭结构与水消费量关系
图2-4 家庭每月不同水消费量分组统计
图2-5是不同水价下家庭构成与水消费量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水价越高,人口较少的家庭用水量减少的趋势越明显。但在统计的价格范围内,价格对人口较多的家庭用水量影响不大。
图2-5 不同水价家庭构成与水消费量分组统计
图2-6是家庭收入与水消费量之间的关系,从样本数据中可以看出,去除价格因素以及家庭结构的影响,对水的消费量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表明自来水对城市居民来说属于正常品(Normal Good),这意味着随着经济发展,即使在人口因素不增加的情况下,对水的需求会增加,如果人口再增长,再加上城市化、城市规模扩大的趋势,对水的需求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图2-6 家庭收入与水消费量关系
图2-7是不同价格下不同收入组样本水消费量的分组统计数据。从图中可见,除了收入影响消费量以外,水价也影响水消费量,并且在统计的水价范围内,随着水价的提高,水的消费量增加,与需求法则(Demand Law)“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需求量随价格的上升而下降”相悖,表现出吉芬(Giffin)商品的性质,如此结果表明靠小量调整水价利用经济杠杆激励人们节约用水的政策将无效。
图2-7 不同价格下家庭收入与水消费量分组统计
图2-8是不同收入下家庭结构与水消费量的统计情况。家庭结构与水消费量有关,图2-8d显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家庭中,4人结构家庭水消费量在10—15吨/月的样本已超过3人家庭的样本,而收入较低时,消费量不足10吨/月的样本占多。
图2-8 不同收入下家庭结构与水消费量
居民水消费可能会受到未来水价预期的影响,为此,本书调研中对居民对未来水价预期进行了摸底,从调查情况看,居民对未来水价的相对稳定有一定的预期,小部分家庭认为水价在未来两年内会有较大的提高,而多数家庭认为水价提高不会很大(小于20%),但认为水价不变的家庭很少,这些信息意味着当前的消费实际上是在预期水价上涨(小幅上涨)的前提下做出的。图2-9是不同预期下收入与当前水消费量的关系,与图2-7比较,不同价格与不同预期价格不同收入组的水消费量规律基本一致。
图2-9 不同预期下收入与水消费量
图2-10是对家庭用水消费方向的调研信息,从调研结果看,家庭水消费最大项目集中在与人体有关的清洁卫生方面,与饮食有关的也占一定比例,这两者对水质的要求均较高,不能用循环再生利用水替代。除此之外,最大项目中也有非饮用水可替代的水资源消费。这也表明循环再生水有一定的利用空间。
图2-10 家庭用水量最大项目
图2-11是家庭结构与用水最大项目的关系,从趋势上看,家庭结构对水消费最大项目中非饮用水消费占的比例影响不大。
图2-11 家庭结构与用水最大项目关系
图2-12、图2-13是对纯净水(瓶装水)消费的统计信息。图2-12是家庭结构与纯净水消费量的关系,图2-13是家庭收入与纯净水消费量的关系。图表显示,家庭结构与家庭收入对纯净水的消费均有影响,两人家庭纯净水消费不超过3桶(每桶5加仑,18.9升)的较多,如果纯净水保质期较短,包装容量会影响目前的纯净水市场容量。家庭结构及收入对纯净水消费量影响的详细分类信息见图2-12a、图2-12b、图2-12c、图2-12d。
图2-12 纯净水消费与家庭结构
图2-12a 家庭结构、收入与纯净水消费
图2-14是假设水价调整,今后对水消费量是否改变的摸底调查。从图2-14c、图2-14d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水价、收入同时提高时,绝大多数家庭不计划增加水消费量,预示着目前的价格与收入水平可能是水商品由正常品转入劣等品(Inferior Good)的临界区域。这对今后的节约用水是有益的。
图2-12b 家庭结构、收入与纯净水消费
图2-12c 家庭结构、收入与纯净水消费
图2-12d 家庭结构、收入与纯净水消费
图2-13 纯净水消费与家庭收入
图2-14 水价调整与水消费预期
图2-15是对目前的水网改造成纯净水网的摸底。在当前的收入水平下,如果将水网改造成纯净水网,同时水价提高到目前水价的4倍或更高,将近90%的样本投了反对票。因此,如果在收入水平得不到明显提高的情况下盲目进行水网的升级改造会增加居民的生活负担,居民对目前瓶装水供给直接饮用水的形式,由于需求量不大而基本满意。
图2-15 水网改造成纯净水网
小结
本书调研样本总体尽管覆盖面不大,但从统计出的信息来看,具有一定价值。目前的区域价格对水消费量的影响不大,收入对水的消费有一定影响,水价提高的同时收入得到补偿,水消费量不会明显增加,至于是否减少水消费量,则要看水价提高及收入补偿的程度。
自来水在调研的价格与居民收入区间,属于吉芬商品,价格提高会增加对水商品的家庭消费。因此我们认为,若要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城镇居民水消费,价格的调整幅度必须要大,才能实现“高价格降低需求量”。
自来水用于与家庭饮食及洗浴有关的项目占较大的比例,其他项目也有一定的消费,表明循环再生水存在市场空间,只要激励政策到位,循环再生水市场是可以建立的。
纯净水消费,目前的状况还是以瓶装水消费为主,铺设管网大面积供纯净水,如果其水价较高,会遭到居民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