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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
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联合国组织开展了“国际减灾十年”活动,既针对传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有增无减,又遭遇恐怖主义、环境污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公共设施瘫痪、全球性传染病蔓延等突发危机频仍。进入21世纪,与灾害相关联的安全、风险、危机、紧急状态、突发事件、恐怖袭击等词语,频繁出现于政府、学界和公众的公共话语,并成为重大国际会议所关注的焦点。在某种程度上,突发性公共危机已经超越军事危机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首要因素,其破坏性不仅体现在财产损失、生命伤亡或社会动荡上,也破坏了政府的合法性。各国对于各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所表现的行为与效能,已凸显为评价政府和社会工作及其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应急管理能力高低直接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中国是在2003年SARS危机中深刻意识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性,之后迅速开始应急管理的机构组建和制度建设,称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以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为抓手,建立健全应急体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为关键,建立健全应急法制为保障,建立“一网五库”(应急工作联络网、法规库、救援队伍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救援物资库)体系,并纳入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规划。200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明确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政府管理工作的日常规划。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这意味着10年之后,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从制度层面跨入了整合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