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法治(20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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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步入新时代的政府法治

摘要: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掌握公权力的政府要遵法守法,在法律框架下活动。建设法治政府,前提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此,中国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着力培育社会力量。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为保障决策的科学性,重大行政决策引入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建立了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法治政府的推进必然要求改革僵化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增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关键领域行政执法势在必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选择,政务公开在重大领域取得突破,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呈现立体多元,公开模式由单向转为互动。


法治,即良法善治,其核心和关键是掌握公权力的政府遵法守法,在法律框架下活动。法治政府是指政府的一切权力行使、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制于法律,整个政府的设立、变更、运作都是合法化的、规范化的,法律独立于政府之外、政府要受法律的制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一直是中国公权力运行以及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但法治政府作为建设目标是近些年才确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