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女孩检查了周围,看能不能解开铁链。突然耳边传来一阵巨大的嗡鸣,她转过身,发现一只巨蜂正在她的肩膀上方徘徊。只见巨蜂马上要叮上女孩了,突然一只手从她的脸旁掠过,一掌拍中了巨蜂。巨蜂一翅破损,胡乱地转了一阵,掉落在地上。女孩转回身来,原来是爸爸醒了,但仍一脸痛苦。
他一把抓住女孩的手腕。“逃!”他微弱地说道,“快逃。”接着他使劲地推了女孩一把,女孩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女孩看着爸爸,虽然惊慌无比,但还是想干点什么让他没那么难受。她周围的人也与爸爸一般,痛得五官都拧成了一团。
这时,她看见爸爸脖子上的海玻璃项链奇怪地跳动了一下。于是她走近看了看,项链又跳了一下。忽然,她的爸爸拱起了腰,眼睛和嘴巴张得老大,像要喊叫一般,然而喉咙只发出了“咯咯”的声音。紧接着,一条粗如指头的白虫破颈而出,不一会儿,更多的白虫密密麻麻地从他的胸膛和腹部钻了出来,女孩的爸爸立即鲜血直流。
女孩的妈妈也醒来了。她喘着气,双眼圆睁,不停转动,皮肤下面有无数的东西不停地蠕动着。她伸出双手,呼唤着女儿的名字。
在她四周,村民们都痛苦地挣扎着,身上的白虫破肉而出。一瞬间,地面上便爬满了这些恶心的东西。
女孩的本能让她想拔腿就逃,但她却握住了妈妈的手,看着妈妈不停痉挛。那些白色虫子正在妈妈的体内把她一点一点地吞噬掉。女孩一动不动,一直注视着,直到妈妈不再动弹。然后她才跌跌撞撞地站起来,从篷壁底下溜出去,跑回茂草之中。
她在远处静静地观察着,直到黎明,士兵们扛着粗麻袋回来了。斗篷男人走进了帐篷,过了一会又走出来,在笔记本上添了几笔。他如是重复了两遍,然后对其中一个士兵说了些什么。那名士兵点点头,打了个手势,于是扛着粗麻袋的士兵先后进了帐篷。等他们出来的时候,麻袋都鼓鼓的,还能看到有东西在里面不停地蠕动。女孩估计袋子里装的就是那些白色虫子。士兵们扛着麻袋回到船上,剩下的士兵则把帐篷拆掉,把里面的尸体留在原地。
士兵们把铁链从一具具尸体上解掉,斗篷男人则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躲在草丛里的女孩牢牢记住了斗篷男人的模样。棕发、鼠脸、瘦下巴、左脸上有一块烧痕。
最后,他们在码头留下了一个奇怪的标志牌,然后乘着方形船走了。等到他们从视线中消失,女孩才从茂草丛中爬回村子。她花了好些天,或许是好几个星期,把所有的村民都一一埋葬了。
辛·托亚船长看着女孩。在说起整件事的时候,她一直都双眼瞪直,满脸恐惧。但现在她的脸又变得十分空洞,像在货舱时一样。
“那是多久前的事了?”托亚问。
“不知道。”女孩回答。
“你是怎么上船的?”他问,“我们没靠过岸啊。”
“我游过来的。”
“这么远?”
“是。”
“那现在我要拿你怎么办?”
女孩耸了耸肩。
“船上可没有小女孩待的地儿。”
“我得活着”,女孩说,“才能找到那个男人。”
“你知道他是谁吗?你知道那个标识是什么意思吗?”
女孩摇了摇头。“那是皇帝的生物法师的纹章。你最好不要靠近他,离他能有多远就多远。”“不。”女孩平静地说,“总有一天,不管怎样,我也要找到他。然后杀了他。”
辛·托亚船长知道自己没法把她留在船上。相传只要有女人上船,哪怕是八岁的女孩,都肯定会把海怪吸引过来。如果他要留这个女孩在船上,船员们肯定会极力反抗。但他也不打算把女孩扔到海里,或者把她丢到荒芜的岛上。第二天,他们来到盖尔默尔,托亚找到了文成武僧团的首领,一位叫河洛的老和尚。
“这个小女孩经历了非常可怕的事情。”托亚说。两人站在修道院的石院中,一座高耸的黑色石庙在他们上方若隐若现。“她的内心已经扭曲了。当一名修道士可能是她的唯一出路。”
河洛双手伸进黑袍之中:“我很同情她,船长。真的。但文成武僧团只收男学徒。”“她可以当一名仆人啊,”托亚说,“她是个农民,能吃苦的。”河洛点点头。“是可以。但等她长大到亭亭玉立的时候又会怎样呢?兄弟们肯定会分心的,特别是年轻的那些。”“那你就把她留到那个时候。至少你可以照顾她几年,直到她有能力照顾自己。”
河洛闭上双眼。“这里的生活很不容易。”
“她能应付过来的。”
河洛看了看托亚。让托亚意外的是,河洛突然笑了,他的双眼闪烁着光芒。“我们会收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点点混乱是会改变武僧团。但或许是变得更好。”
托亚耸耸肩。他从来就看不透河洛,或文成武僧团。“你说是就是吧,大宗师。”“那孩子的名字是?”河洛问。“她不肯说。我猜她多半是不记得了吧。”“那我们应该叫她什么呢,这个从噩梦里走出来的孩子?作为她的临时监护人,我们应该给她起个名字。”托亚船长想了一会儿,一边捋着胡子。“要不就用她的村子命名吧。至少让她记住点什么。就叫她暗淡·希望。”
2
莎蒂那天晚上喝醉了,醉得连自己的家都回不去。但她也不能就在这儿过夜。“酒馆打烊了,莎蒂。”吊带玛琪说。莎蒂抬头看着玛琪,努力维持着眩晕的视线。吊带玛琪是“落汤鼠酒馆”的保镖和保安。她身高六尺有余,“吊带”的外号是因为她的身材实在太庞大了,只有穿上吊带,裙子才不会掉下来。玛琪是新列文贫民窟中最受敬畏的人之一,天堂圆环、银背镇以及锤子角的所有人都知道,就是她在维护着酒馆的秩序。无论哪个笨蛋在那儿闹事,她都会将他的耳朵活生生撕下来,不许他们再来酒馆,让他们蒙羞终生。玛琪甚至还把她撕下来的耳朵分别用小瓶子一个一个地装起来,收藏在吧台后面。
“莎蒂,”玛琪说,“该走了。”莎蒂点点头,东倒西歪地站起来。“今晚有地方呆吧?”玛琪问。莎蒂胡乱地挥了挥手,拖着无力的双腿走过木屑地板。“我能看好自己。”玛琪耸了耸肩,开始把椅子倒扣在酒桌上。莎蒂跌跌撞撞地走出落汤鼠,微弱的街灯闪烁不定,她眯着眼看了看四周,看有没有熟人肯收留自己过夜。但街上空荡荡的,这说明警察们刚刚来过,或者是就快来了。“去他的。”她诅咒着,挠着肮脏凌乱的头发。她歪歪斜斜地走下街道,直到看到一个简陋的木质招牌,上面写着“水手之母客栈”。那是一家臭名昭著的客栈,但她可是羊头莎蒂,是天堂圆环、银背镇以及锤子角上出了名的、最了得的、仍活在世上的盗贼、贪财者和女流氓之一。她自己的名声也不好。没有谁会笨到把她拐到船上当奴工的。
她踉踉跄跄地走进客栈,要了一间房。客栈老板叫巴克斯,是一个瘦削的家伙,肌肉有些下垂。他猜疑地看着莎蒂。“放心啦,不会胡闹的。”莎蒂说,用指头戳了戳老板的前额,留下了一个浅浅的指痕。
“自然不会。”巴克斯那瘦削的、下垂的脸咧出一个笑容,“我自己就能搞定你。咱不想有什么……误会,对吧?”
“很好,”莎蒂说,“那,带路吧,老板。”
巴克斯带她爬上破烂的楼梯,走进一个昏暗的走廊。走廊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有人笑,有人哭,甚至还有某个混蛋在这种时候拉起了小提琴。巴克斯打开尽头左边的房门,莎蒂挤过老板,径直走向地上那脏兮兮的床垫。
“要给你来点睡前小酒么?”巴克斯问。
“那真是好极了,”莎蒂说,“或许是我把你看错了。”
“我敢打赌你肯定是。”巴克斯说着,又露出了同样的笑容。
莎蒂倒在了床垫上,裙子、靴子或是匕首都懒得脱了,就那么看着那不停旋转的破烂天花板,直到巴克斯端着一杯看上去很好喝的冷饮回来。
如果不是那么醉的话,在小抿一口之前她便会闻到一阵黑玫瑰的味道。然而,她却一口把酒喝个干净,几分钟后,她的世界都暗了下来。
莎蒂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床垫上了,而是脸朝下睡在一个木甲板上。她花了好几秒钟才感觉到甲板正不停地摇晃。这时,一束阳光从一个圆形窗户透进来,刚好让莎蒂看清楚了情况:原来自己在一条船的货舱里。
“他妈的。”她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发现手脚都被脏兮兮的绳子绑住了,只好坐了起来。她想要解掉手上的绳索,但这种姿势连绳子都抓不住。再说了那是一种复杂的水手结,莎蒂根本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她向后靠了靠,不料背后的东西却发出了一声咕哝。莎蒂转过身,发现原来是一个男孩,同样被捆绑着。男孩衣衫褴褛,满身污迹,大概是某条街上的捣蛋鬼,跟她一样被南拐过来的。“喂,小子。”莎蒂用她精瘦的手肘用力戳了男孩的肋骨,“起来。”“滚开啦,菲勒,”男孩喃喃道,“我没什么可给你的。”“蠢材,”莎蒂说着又戳了男孩一下,“我们他妈被南拐了!”“什么?”男孩睁开了眼。那是一双明亮的红眼睛,像兔子一样。凡是染上“珊瑚香”毒瘾的女人,她们生出来的小孩都跟这个男孩一样,长着一双红眼。“珊瑚香”真是一种败坏的毒药,极易上瘾,而且会把你的大脑一点一点侵蚀掉。而这些小孩一般都活不过一个月。莎蒂想,大概是这个男孩有种潜藏的魄力,才活下来的吧。之所以说“潜藏”,是因为莎蒂在他身上一丁点儿魄力都看不到。眼前的男孩像一只受罚的小狗,又吵又闹,大颗大颗的泪珠从凌乱的棕发后面的红眼睛中不停滴下来。“我……我……我在哪里?怎……怎……怎么回事?”
“我刚刚不是告诉你了吗?”莎蒂说,“我们被南拐了。”“什……什……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头猪?”莎蒂有点难以置信,“没听说过南拐?在街上混的居然没听说过?”
男孩的嘴唇颤抖着,看是又要哭了。但他却忍住了,这让莎蒂有点意外。他颤颤地吸了口气,说:“我在街上混了才一个月左右,不是很懂啊。所以我求求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吧!”
莎蒂看着男孩,男孩也看着她。或许是上了年纪心变软了,要是以前,她肯定会马上哈哈地嘲笑男孩,或是向他吐口水。但她只是叹了口气。“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里希邓特朗。”
“去。真拗口。”
“我妈妈以前是个画家。她很喜欢那个出名的抒情浪漫派画家,里希邓特朗,所以给我取了一样的名字。”
“她死了,是吗?你的妈妈。”“嗯。”他们都沉默了。四周一片安静,只有男孩偶尔吸吸鼻子,木船吱吱呀呀,还有船头破浪时轻轻的海浪声。看来这趟航行还挺顺利的。
终于,莎蒂开口了:“是这么回事,我们被绑架到去南方群岛的船上了,被迫做他们的仆人。一般来说,他们会先让我们在这里熬一阵子,然后再下来。说不定到时还会在我们身上弄点伤,好让我们明白他们不是闹着玩的。然后他们就让我们选择:要不加入船队,要不就被当成偷渡犯一样扔到海里。”
男孩的眼睛越睁越大,大得像两只红白色的餐盘。
“但是……”他的嘴唇又开始颤抖了,“但是我不会游泳啊。”
“只是这么说而已啦,又不是肯定会这样。再说了,就算你会游泳,现在已经离岸太远了,不可能游回去的,而且还没算那些鲨鱼啊海豹啊什么的呢。”
“我……我……我不想去南方群岛,”男孩呜咽着说,“大家说那里到处都是怪兽,又没有吃的,又没有阳光,也没有人回来过。再也回不来了,一旦……去了那里……就困在那里了……永远的!”他抽泣得特别厉害,声音都要痉挛起来。
莎蒂听得烦了,想给他脑袋来一脚,那样肯定能让他闭嘴。她还想带着男孩逃跑呢,现在都不知道他到底能帮上什么忙。他甚至都不算一个真正的街头混混,他只是一个艺术家的儿子,很可能五岁还含着妈妈的奶头。这样的男孩究竟是怎么能在街上活上一个月的?莎蒂想不通。
但他的确活下来了。而且看上去没怎么挨饿。所以肯定有什么在支持着他。莎蒂纳闷那是什么。
男孩由哭泣渐渐变回抽泣。为了让他不再发出那烦人的声音,莎蒂说:“告诉我,里希……不管你叫什么。你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她发生了什么事?”
男孩抽泣了最后一下,用肩膀擦干了泪汪汪的红眼。“你真的想知道吗?”
“当然了。”她说着,一边挪动身子,靠在装满土豆的麻袋上,尽量让自己舒服点。等有人下来估计还有好几小时呢,她不能让自己的手脚麻木,到时好采取行动。而且,听听艺术家儿子的故事,再怎么沉闷也算是种消遣。
“好。”男孩的表情十分真诚,“但你必须发誓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以老爸的屁眼发誓。”莎蒂说。
里希邓特朗的妈妈,古莉亚·帕斯汀纳斯,来自新列文北边的一个富裕之家,远离天堂圆环、银背镇以及锤子角的罪恶与暴力。她是家里的次女,虽长得清秀,却异常任性,父亲都已经打消了把她嫁出去的念头了。一般来说,富人家都不会让女人工作的,这就意味着父亲要养着她。
所以,当她说要去加入银背镇的一个艺术团时,父亲喜不自胜。富人家的孩子去涉猎波西米亚文化在当时是十分流行的,那时父亲心里只想着终于可以暂时摆脱这个麻烦女儿了。
让人意外的是,帕斯汀纳斯的艺术天赋十分突出,她一年之内都不会回家了。事实上,她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她已经成为新列文艺术社的大名人,而大名人都很忙。后来,她生病了,严重得已经回不去父亲的身边了。但就算她可以,她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