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性咨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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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性与性别少数的误解与真相

本书研究的是“性与性别少数”的心理咨询。

对于性与性别少数的概念和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性行为的多元实践者,有时也被视为性少数。但这并不是本书关注的对象。

本书使用的“性与性别少数”的定义:在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和/或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方面不同于主流的异性恋(heterosexual)倾向和/或顺性别(cisgender)认同的人群。

性倾向指在性欲上和情感上持久地被某种性别所吸引,它包括同性恋(homosexual)、双性恋(bisexual)、泛性恋(pansexual)、异性恋、无性恋(asexual)等类别。

性别认同指个人基于一定的性别规范(gender norms)而内在认同的某一种社会性别(gender),它包括跨性别(transgender)和顺性别两种方向。跨性别指性别认同与生理性别(biological sex)不同、或性别表达(gender expression)与性别规范相悖的情形,顺性别指性别认同与生理性别一致、且性别表达与性别规范相符的情形。

简言之,性与性别少数就是非异性恋者和/或非顺性别者。在此书中,也有使用非异性恋者和/或非顺性别者这一概念的时候。

性和性别少数的定义,是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这个视角提出来的。所以,一些非主流性行为方式的少数人士,不属于本书研究的范围。

本书初稿,曾名为《LGBT肯定性咨询法》,但是,许多非异性恋者和/或非顺性别者并不将自己归入LGBT,而且归为LGBT本身也是一种标签,所以我们最终使用性与性别少数这一概念。

以双性恋为例,将其统归为“同性恋”是不准确的;跨性别的概念也是一样,间性人(intersex)通常反对将自己归入跨性别的行列,但“性与性别少数”可以包括间性人。

本书具体的论述中,有时也需要使用同性恋、变性别欲者(transsexual)等概念,但我们将一直尽量避免以身份分类、贴标签的做法,在不得已使用这些概念的时候,也请读者理解我们只是基于原文献的使用方法,方便对固有概念的理解,或者行文的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