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决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概括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一般而言,所谓主题,就是体系中各项内容都围绕着它展开的主轴或主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自己的主题。社会每一个体以及各个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尤其是对核心价值体系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同,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点所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集中地代表了我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爱国者的共同利益和愿望,是保证全体人民在政治上、道义上和精神上团结一致,克服任何困难,争取胜利的强大精神武器,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展中国的信念,才能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社会主义意识大厦基石的作用,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长期以来,“共同理想”备受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是依靠着共同理想的力量,团结起各个民族、各个党派,共同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不可避免会出现社会意识的多样化。在这种形势下,就必须要有一个能够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社会各个阶层广泛认可和接受、能有效凝聚各个方面智慧和力量的共同理想。一个社会有了共同理想,才会有共同的价值取向,才能有共同的发展步调。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小平同志指出的这个共同理想之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即是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经过实践的检验,有着广泛的社会共识,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渐渐成为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理想的主要内容。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一再强调树立共同理想的重要意义。早在1980年3月,《人民日报》转载评论员文章提出:“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就是要通过大家的艰苦奋斗,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邓小平提出的培育“四有”新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理想”。他还指出:“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共同理想”的正式提出是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全会提出了“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历史任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中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就是现阶段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决议还要求正确处理最高理想和共同理想的关系。此后,共同理想教育成了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建设领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出现在此后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成为“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计划(规划)的重要内容。江泽民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他还强调,巩固和发展全国人民的大团结,是建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基础之上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定为今后十五年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个主要目标。胡锦涛指出,“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依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仅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动力,而且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更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由此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大致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认识: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理想信念内涵的集中体现。任何一种价值观体系,都必然包含有理想追求的内容和成分。理想对人生和社会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作为精神支柱,为人生提供安身立命之所,为社会奠定国泰民安之基。只有具备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成就艰难而伟大的事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不仅是中国革命成功的一种精神力量,而且是建设和改革事业成功的精神动力。它起着精神向导的作用,为人们指出正确的方向和路线;它起着精神纽带的作用,使一个群体或社会形成强大的合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崇高的理想,坚持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使崇高理想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的共同理想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理想代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未来向度,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我们中华民族奋斗前行的向导,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坚强支柱和强大动力。
其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处于主题地位。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处在最高的层次上,它起着思想指导作用。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包含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这个理想是共产党人奋斗的最高理想,它也处在社会理想的最高层次。民族精神和当今时代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但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说,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也正是其主题意义所在。
最后,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强调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这突出地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大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点明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主旨意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作用
共同理想,反映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人们的共同向往与追求。而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则经历了艰难、漫长的求索之路。而这种追求,在人类社会的早期,还表现为志怪神话传说的附会和散播。但就本质而言,这些都是人类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和向往。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不仅是人民对于未来能够实现愿景的想象,而且是中华民族的集体意识和精神支柱,具有重要的作用。
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总是围绕一定的目标和追求展开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始终是我们实践发展的根本目标和精神支柱,没有共同理想就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无条件的,更不能没有原则,共同的理想与信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在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实践中,共同的理想信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领导亿万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也是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现实选择。伴随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变、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和社会矛盾的新变化,要使人们在利益关系的得失和现实矛盾的分析处置中分清主次大小,最终谋求和谐相处,必须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方问。只有使最大多数人民群众在发展前途与命运、根本利益和愿望上取得共识,和谐社会的构建才具有可行性。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如果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这样一个大目标,人人仅仅围绕个人或小团体的私益,各有想法,互不想让,甚至形成矛盾冲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成了一句空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是全国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而且是社会各阶层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最大一致,能够使社会各个群体在这样的目标下团结起来,共同行动,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基本的前提和强大的动力支持。
对和谐社会而言,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整合的作用。社会整合作为贯穿整个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也是社会调控的一个重要指向。社会整合是社会的不同要素、部分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整体的过程及结果,亦称社会一体化。它是与社会解体、社会分化相对应的社会学范畴。社会整合的可能性在于人们共同的利益以及在广义上对人们发挥调节、控制、制约作用的文化、制度、价值观念和各种社会规范。希望整个社会步入并维持一种良性的运行状态,在这个社会中各行各业秩序井然、运行和谐。其实,整合社会力量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社会整合既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社会保持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在先秦时期,重建有序社会、救民于乱世是诸子百家社会思想所追求的共同价值目标。整合作为社会调控的一个重要形式,能够使社会形成一个整体,激发社会整体的力量,实现社会功能系统最大的创造能力。社会调控作为社会管理的一种方式,它有责任、有义务倡导一种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具有主流性质的思想与言论。同时(也是格外重要的方面)要允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社会调控在倡导主流思想和言论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着引导民众去选择思想,从而开启民智、引领民听、导向民意,提高社会的整体文化素质。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其历史和逻辑的必然性,它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写照。这一共同理想有科学的明确的内涵,有广泛的包容性,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是鼓舞中国人民同心协力、奋勇前进的精神动力。树立这样一个主流价值取向,整合社会各种力量,能够奠定和谐社会发展的向心力基础。社会主义的和谐,作为矛盾着的双方的统一的一种状态,是相对的,而矛盾双方的斗争则是绝对的。只有公开承认矛盾,并不断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才能保持矛盾双方的统一,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
共同理想在我们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方向引导作用,是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思想保证。共同理想为政党及其所有成员指出前进的目标和方向,使全体党员拥有共同的信仰和追求。邓小平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人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的理想,许多人就没有理想。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我们全国人民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崇高理想,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并在最后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是全体人民的重要事业,必须依靠全体人民为之共同奋斗。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旗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正是由于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这一时代和民族精神的主旋律,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赢得了党心、民心,所以才能克服种种艰难险阻,创造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总是立足于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总是立足于争取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的奋斗目标和理想追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和切实利益融为一体、紧密相连,以此动员和激励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英勇斗争、艰苦创业,形成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和建设大军,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共同理想是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的,它集中反映了全体成员的意志和愿望。所以,它有助于人们彼此之间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维护民族、国家和社会的团结和稳定。中国共产党是非常重视理论指导的党,是非常重视用科学、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团结、吸引、鼓舞、激励全体人民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党。总之,共同理想是民族、国家、政党的精神支柱。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失去生存发展的根基和源泉。由此可见,共同理想在导向、凝聚和激励这三个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整合作用。
共同理想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动力。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夺取革命胜利的力量源泉。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人民群众永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这一伟大征程中,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获得锐意进取的精神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系着亿万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前途命运,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只有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号召和影响全国各族人民,充分发挥他们的历史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力量和智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才能排除新的征程上的种种艰难险阻而不断赢得胜利。
总结我们党九十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这就是,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要做到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就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更好地把整个民族的精神振奋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把全体人民的力量整合在一起。这是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支撑。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和谐社会的理想信念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讲到,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第一次在党的报告中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党要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崭新命题,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2月19日发表的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并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特征的角度,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界定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一个民族的共同理想深深植根于时代、历史和现实之中,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这也是理想与空想的根本区别之所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正是使人民认识了自己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把人民紧紧地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开展革命斗争,才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长期的奋斗中,中国人民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必由之路。正是这个坚实的基础,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节点和着重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需要。当代中国,因为有了社会主义制度,才保证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为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共同理想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又是每一天都在进行的生动实践;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的历史活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据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决定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且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进程中,经过艰辛探索才找到的正确道路。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振兴中华,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理想,在于其根深深植于国情之中。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时代性,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趋势的反映。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更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要解决生产力不发达的问题,而且要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不成熟、不完善的问题,包括要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还要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社会。这就是说,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又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认识当今世界的变化及其趋势,认识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出现的一系列新变化、新问题,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共同理想。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追求和向往具有时代性,不仅是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内在需求,而且是中国社会发展历史趋势的反映。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信仰和精神动力。伴随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认识容易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一些人甚至因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容易掉进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泥淖。在不断实践与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共同的理想信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一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所坚持和弘扬的道德规范,本身就是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体现和反映着共同理想的基本精神,贯穿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是在复杂的形势与艰巨的任务面前进行的新的探索与创新,必然会遇到许多新的矛盾与问题。这就需要有一整套与分析、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相适应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调整个人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作为根本的道德准则,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确定了思想认识与行为处事的基本是非标准,提供了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社会生活中的个人、组织按照这样的规范约束各自的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就不会因为人们的各行其是而陷于空谈。在经济社会矛盾凸显的发展过程中,共同的理想信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凝聚力,使人们具有在共同利益、共同追求基础上形成强有力的精神凝聚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了当代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们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在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一系列利益关系问题上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提供了精神武器。共同的理想信念具有团结和凝聚最大多数人不懈奋斗,促进越来越多的人顾全大局、和谐相处的整合作用,这就使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不因个别矛盾危及整体利益,不因暂时得失影响长远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的前提与保证,已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所证明。共同理想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保证了广大群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团结一致。实践证明,共同的理想,一致的行动,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战胜困难,争取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政治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有了共同理想,全国各族人民就能够在党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励精图治,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把加强共同理想的教育贯穿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努力把培育共同的理想信念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繁荣、物质上的丰裕,还包括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它们共同构成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缺少了共同理想信念这一精神支柱,和谐社会的构建就不仅失去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同时也会在建设内容上出现重大的短缺,这是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发展所不容许的。注重发挥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有经济社会的发展问题,而且有对突出矛盾的化解、对现实问题的解决。而所有这一切,既离不开道德的支撑,也需要共同的理想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给予信念上的支持,在遭遇复杂矛盾与问题时提供价值观念的整合和思想认识上的引导。共同的理想信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的这些作用是其他任何工作难以取代的,只有充分发挥这种作用,才能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顺利推进。积极总结、宣传不同社会群体、阶层人民群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反映共同理想信念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发挥理想道德的作用,要求勇于探索,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要围绕协调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利益关系问题,一方面总结那些在共同理想旗帜下反映现实、有利于人们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例如广大群众在实践中普遍认可的公平、诚信、宽容、仁爱、谦让、律己等等,另一方面要针对不同阶层、群体社会成员实际,宣传、倡导和促进人们共同发展的价值标准与行为约束,例如鼓励高收入群体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回报社会,勉励低收入群体自信自强、勇于奋斗等。注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共同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践,拓展理想道德建设的思路,丰富理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创新理想道德建设的形式,营造理想道德建设的环境,为培育共同理想信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忽视和否认理想道德建设作用的言行加以澄清并纠正,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