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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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古简史(金属时代至早期封建社会)

公元前800年~前500年,即早期金属时代,又有一批来自北方的移民进入吕宋岛北部。这批移民是新石器后期那次来自北方的移民的延续。他们已能够使用金属,知道开采铜矿,会使用独柄风箱煽火熔铸青铜、制造器具和装饰品等。中吕宋和巴拉望地区在公元前700年~前200年也进入早期金属时代,但这一阶段的金属工具只限于铜器和青铜器,而无铁器,而且青铜器还是少量的输入品,未能完全取代石器、铜的使用,在菲律宾群岛没有形成主要的技术阶段,只是从新石器到铁器的过渡。

后金属时代(公元前200年~公元900年)的特征是铁器出现并得到普遍使用。马来人的到来是铁器及其制造工艺传入的重要契机。他们是分三大批迁入的。

公元前300年~前200年,有一大批马来人分乘船只,由南部分几路进入菲律宾的南岛,并到达米沙鄢群岛。他们是棕色人种,中等身高,体形瘦长,但坚强有韧性;脸色棕黄,头发直而黑,深棕色眼睛,扁平鼻子,胡子稀少,身上无毛。这批移民携带着铁器,不仅能熔铸铁器和武器,会制造陶器和织布,还掌握了高地和低地种植稻子的技术,包括灌溉技术,并饲养着狗、鸡和水牛等家畜。他们文身,嚼槟榔,穿纺织品做成的衣服,佩戴由金、珍珠、小念珠、玻璃、文石等制成的装饰品。他们的武器包括弓、箭、矛、长刀、匕首、吹枪,用兽皮和硬木制作的盾和甲,还有铜炮等。他们是现在北吕宋山区伊富高等少数民族的祖先。

由于铁矿资源丰富,菲律宾人很快掌握了开采铁矿和炼铁铸器的技术,制陶和纺织技艺也迅速发展。陶器的装饰和彩绘方面都有很大提高。纺织技术的重大突破是背织机的采用,纺织原料也从最初的树皮发展成为野生菠萝、苎麻和蕉麻的纤维,扎染的着色方法也开始引进。由于铁器普遍使用,人们开始充分利用竹子,除了食用外,人们还用它建造房屋,制作家具、食具、乐器和武器。

第二批马来人是在公元3~13世纪到达的。他们是使用拼音文字的马来人,是现在的米沙鄢人、他加禄人、伊洛克人、比科尔人、邦板牙人和其他基督教菲律宾人的主要祖先。他们拥有某些纪年体系,因而成为第一批遗留下历史记载的人。

公元后最初的几个世纪中,水稻种植有了较大发展,在吕宋和米沙鄢群岛一些土地肥沃的海岸或河谷地区,居住点明显增多。人们修堤围田,积蓄雨水以供灌溉,栽种水稻,粮食产量大增。在吕宋北部和中部内湖附近的山区,人们又逐渐兴建了梯田,用来种粟子、芋头、木茨和水稻等作物。总的来说,金属时代的农业发展较快,但各地区仍很不平衡,除海岸、河谷地区和山地梯田外,菲律宾群岛仍有大片地区停留在烧荒耕作的水平,这些地区的粮食只能维持生存。

这一时期的社会关系和组织是以血缘和亲属关系为基础的,每一个居民点的人都有血缘关系,但还没有形成部落组织。土地归全村共有,包括首领在内全村人普遍参加劳动。首领是从村里同族人长辈中选出来的。人们是自由的,还没有奴隶出现,但首领已有世袭倾向,并有依附民出现。从后来挖掘的陵墓中随葬品有无或多少,可以看出当时贫富差距已开始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剩余产品增多,商品交换逐渐发展,打破了氏族公社内部共同劳动和共同拥有生产资料的制度,为私有制和剥削创造了物质条件,菲律宾的原始社会开始逐渐瓦解。

农业、手工业有了一定发展,但各地区又很不平衡的情况下,商品交换也开始出现与发展,一些河口地区发展成为各流域的贸易中心。商品交换主要是在内地山区与海岸及平原居民之间进行的,山区居民用猎物或采集的山货与沿岸、平原地区居民交换海产品、农产品、手工业产品等。这种现象促使少数地方的手工业与农业分离并走向专业化,一些村落专事制造陶器并用来交换。此外,造船技术的提高也使岛际交通和贸易更加发达,为10世纪以后菲律宾开展对外贸易奠定了良好基础。

到了公元前2世纪,菲律宾群岛出现了由土著部落和马来族移民构成的一些割据王国,尤其是马来人在农业中已广泛使用金属工具,从事灌溉,掌握纺织技术,促使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奴隶制国家。

10世纪以前,菲律宾所处的地理位置因偏离古代印度与中国的国际航线,因而与外界交往不多,它与外界的接触仅限于几次人口迁徙所带来的接触。所以菲律宾群岛比东南亚其他国家发展得缓慢。在西班牙殖民者闯入之前,它还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也没有统一的国家称号,因此也很少有文字记载留存。中国由于与菲律宾是一衣带水、隔海相望的近邻,菲律宾最北端的岛屿亚米(Yami)距离中国台湾最南端的小岛鹅峦鼻仅140公里,公元3世纪时,菲律宾人即与中国有友好往来。

早在中国唐朝时期(公元7~9世纪),中菲就有商贸往来,唐代的南海航线是中国最主要的南方海上交通路线,也是中菲交流的唯一渠道,但路途艰险。到了中国的宋代(公元960年)以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给贸易往来提供了更多的商品,也促进了造船工艺和航海技术的进步,加之新航线的开辟大大缩短了航程,为中菲贸易带来极大的便利,每年开往菲律宾的商船也有所增加,增进了菲律宾与亚洲邻国的经济、文化联系。

中国宋代赵汝适《诸蕃志》中已有关于民都洛岛麻逸国的记载。当时菲律宾人已输入中国瓷器和其他商品。其后,在东南部又建有苏禄国,在班乃岛建有马迪加亚斯国,在北部和中部建有吕宋和冯嘉施兰等国。

根据《宋史》和《文献通考》记载,在公元10~14世纪,民都洛岛上曾出现了一个“麻逸国”(Mai),这个国家贸易发达,不仅在菲律宾各岛之间用竹排进行贸易往来,还频繁开展海外贸易,其商船曾到达中国广州进行易货贸易。当时“麻逸国”的手工业已相当发达,并能生产铁块、铜、花布、绢等产品,但这一时期菲律宾仍处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阶段。

另据菲律宾《班乃纪年》记载,公元12世纪在班乃岛还有一个奴隶制国家“马迪加亚斯”。当时由于奴隶主十分残忍,奴隶曾多次进行反抗,奴隶主曾于1250年和1433年颁布了《马拉塔斯法典》《卡朗提奥法典》,规定了许多处置奴隶的条文,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已懂得用法律来作为工具维护自己的统治。

到14世纪中叶前后,在菲律宾群岛的一些地区开始出现奴隶制国家,其中最著名的是14世纪70年代兴起的海上强国“苏禄王国”。苏禄当时是东南亚的贸易中心之一,其商船经常来往于柬埔寨、占婆(今越南中部)、中国、爪哇、苏门答腊之间。根据《岛夷志略》记载,苏禄的珍珠采集和手工业较发达,其珍珠为上品,1417年(明朝永乐十五年),苏禄王曾率领一个声势浩大的使团,携带大量贡品访问中国。14~15世纪,菲律宾的贩奴活动已遍及各岛。根据史料记载,当1521年西班牙殖民者到达宿务时,已有暹罗(泰国)的大船在这里进行黄金和奴隶的贩卖活动。

在1521年西班牙殖民者到来之前,虽然菲律宾还没有成为统一的国家,但部分地区已进入早期封建社会。15世纪在菲律宾中部和北部地区(如吕宋),虽然在他加禄和米沙鄢族的社会中还有较多的奴隶制残余,但以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形式出现的封建剥削关系已经产生。当时那里的大部分地区都是一个个独立的“村国”,名曰“巴朗加”(balangay,有的译为“巴朗盖”),这是一种船的名字,早期的马来人就是乘坐这种船来到菲律宾群岛。一个典型的巴朗加有30~100户居民。有的巴朗加很大,有2000多户居民,例如宿务、马克坦、马尼拉、甲米地等。每个巴朗加由一位“大督”统治,人们对他唯命是从,服从一些口头或成文的法律。大督往往由富有者或战胜者担任,接班人是世袭的。西班牙时代以前的菲律宾,就是由许多巴朗加组成的联盟,他们这样做一是为了相互联合、共同御敌,二是不同的巴朗加之间由于相互通婚而结盟。人们分成贵族、自由人和奴隶。贵族是大督及其家属和亲戚,以及别的富有家庭;自由人有房屋、土地和别的财产;奴隶隶属于别人,但可以结婚、有自己的财产,也可以通过赎买、结婚、释放等形式获得自由。

在菲律宾南部,随着第三批马来人在14世纪后半叶和阿拉伯商人及伊斯兰传教士在15世纪来到菲律宾群岛,伊斯兰教进入菲律宾群岛,苏禄、棉兰老等地区出现了封建苏丹政权。苏丹政权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苏丹是最高统治者,其权力和领地是世袭的。苏丹通过村社酋长对人民实行封建统治,征收赋税,农民在苏丹的领土上耕种,并向苏丹交租服役,逐渐形成封建等级关系。为了保护贵族地主的特权,苏丹还根据伊斯兰法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如当时颁布的《卢瓦兰法典》,就是一部保护贵族地主和私有财产的法律。统治阶级使用武装来维护他们的统治,对其他的村社保持独立或击退外来者。今天还可以从《卡朗提奥法典》和各种穆斯林法律中看到当时的法律水平。

随着封建社会的形成,菲律宾的社会经济也不断向前发展。除少数山区外,许多地区已经实行灌溉农业、牛耕法、饲养家禽,种植稻谷、椰子、甘蔗、棉花、香蕉、柠檬等,并有剩余农产品用于交换。此外,采矿、冶炼、伐木、造船、酿酒、煮盐、编织、采珠等成为重要的工业。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逐渐进步,他们懂礼貌,讲卫生,穿棉、丝、麻、纤维等制成的衣服,佩戴多种饰物,喜欢文身等。为了庆祝丰收、举办婚礼和宗教祭祀,人们还举行各种活动,如宴会、水牛比赛、摔跤、击剑、划船、掷石等,并弹拉乐器、唱歌跳舞。崇拜大自然和祖先的神灵;通过文字或口头传诵进行文学创作;懂得建筑、绘画、雕刻、制陶等艺术技能;知晓许多医药和天文知识,以及工程学、算术、历书、铸币等;有自己的度量衡系统。各岛之间都有商业往来,并与中国、印度支那、北婆罗洲、印度尼西亚、马来亚、日本和泰国等有广泛的贸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