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学习:社工督导志愿服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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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服务的缘起和发展

(一)国际志愿服务的缘起

早在19世纪初,志愿服务便在西方国家出现。它直接缘起于宗教性的慈善服务。这种慈善服务因民间性和宗教性而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逐渐形成为一种精神上的美德而被保留了下来。西方国家的慈善事业起源较早,主要是由教会首先推动的,宗教规定教徒有救助贫民、保护孤儿、照顾寡妇、帮助老弱病残的责任。

在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规定,征收的救济品由地方政府分发以救济贫民。随后,英国制定《济贫法》,规定政府主办公共救济事业,地方教区必须为所在地点居民提供救济经费,为不能工作的成人和儿童准备粮食,向体力健全的人提供工作,救济无力供养自己的人等。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其他城市也相继效仿,后来扩展到了美国注29

美国大多数移民的祖先踏上这块土地时面临各种困难,为了生存,新移民之间尤其需要互相帮助,所以逐渐养成了志愿帮助他人的群体精神,这种精神作为美国人民的美德而被保存下来,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富裕阶层人士成为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1818年,纽约救贫协会志愿人员的服务可能是社区志愿服务的雏形。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等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社会福利的方案除了要有大批具有职业献身精神的社会工作者去实施之外,也需要动员和征募大量的志愿人员投身于各项服务工作之中。于是,志愿服务也逐渐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鼓励注30。 从20世纪后半叶以来,志愿服务在危机中兴起,又在危机中发展。各个国家内部的志愿服务与日俱增,同时,国际互助也日益普遍:从联合国到国际红十字会,从绿色和平组织到医生无国界,几乎每一个需要关注的角落都活跃着志愿者的身影。

2001年1月14日—1月18日,国际志愿者协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第十六届世界年会,会上通过了《全球志愿者宣言》。该宣言对于增强志愿精神的认知,增进政府部门、民间社团、企业、学校及媒体对志愿者服务的支持具有重要作用。该宣言指出,志愿服务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它可以激发人类最高贵的情操——追求全人类的和平、自由、机会和正义。我们正处于一个持续变迁的全球化时代,我们生活的世界正变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复杂,人们越来越相互依存。汶川地震之后的救援工作、奥运会中的志愿服务等说明,无论是个人或集体行动,通过志愿者的参与,都可以达到以下目标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维护、重建我们生活的社区;以人道主义的价值去关怀处于困境中的社会成员,帮助他们解除困境;履行社会义务,在服务社会中充分发挥个人潜能;消除各种不平等,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健康、持续发展的社会中。

因此,人们不分文化背景、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性别,以及生理、社会或经济条件的差异,都享有自由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全世界所有人都应该享有以个别行动或集体行动自由贡献自己的时间、才能或精力、金钱和物质的权利。在志愿服务中,人们能够不求物质报酬地去帮助他人和社会,从而达到以下目标:(1)让全社会共同参与,鼓励青年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发现并解决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2)为没有发言机会的弱势群体代言;(3)促使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4)补充而不是取代其他部门所负责的事务以及有薪人员的工作;(5)帮助人们吸收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自立性与创造力;(6)促进家庭、社会、国家和全球团结注31

《全球志愿者宣言》发起国家和志愿者组织认为,在志愿服务开展过程中,志愿者服务的团体和社会负有共同的责任,即创造适当的环境,使志愿者能从事有意义的工作,并达到共同的目标;界定志愿者参与的条件,包括在什么情况下接受服务的团体与志愿者可结束他们之间的协议,并制定政策指导志愿者活动;为志愿者和他们所服务的对象提供妥善的安全保护;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训练、定期的评估与肯定;消除所有生理、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障碍,确保每个人拥有参与机会。

《全球志愿者宣言》发起国家和志愿者组织认为,从《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所提出的基本人权以及志愿者守则和志愿者对其服务机构的责任来考虑,我们呼吁所有志愿者都坚信:志愿行动是一项具有非凡创造性的行动,它尊重人类价值,有助于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社区;使人们充分享有权利,不断改善生活;解决社会、文化、经济与环境问题,并通过加强全球合作,建设更加人道、更加公正的社会。

中国的志愿者活动开展了多年,服务形式多样,服务对象几乎包括了所有人群。为了更好地开展志愿服务,一些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士呼吁:(1)各个部门应支持在全国各地建设一些健全、有形、有效的“中国志愿者中心”,作为志愿者工作的领导机构;(2)各级政府应保障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消除参与志愿服务的法律障碍,任用志愿者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工作,并且为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资源,以促使和支持志愿者的有效动员与管理;(3)企业应积极鼓励并帮助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人员与资金资助,发展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所需要的基本建设;(4)媒体应大力报道志愿者事迹,提供信息鼓励并协助人们参与志愿服务;(5)教育部门应鼓励并协助所有人(不分老少)参与志愿者活动,为他们创造在服务中思考与学习的机会;(6)宗教界应肯定志愿者行动是符合宗教精神的行为;(7)非政府组织应为志愿服务创造有利的环境,并尽力为志愿服务提供人员与资金资助。

中国志愿精神和志愿活动可以追溯到1978年以前。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出于社会主义国家对世界上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国际主义义务,中国曾经对亚洲、非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大量的军事、经济国际援助。伴随着这些援助活动,中国政府曾经派遣大量的志愿人员到国外参与相应的项目。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国际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ited Nation Volunteers,UNV)。该组织向中国派遣了包括地理、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后来国外其他的组织也陆续派遣志愿者来到中国。

(二)中国志愿服务的缘起

中国的志愿服务是伴随改革开放而恢复和发展的。1987年广州市诞生了第一条志愿者电话服务热线;1988年天津市诞生了第一个“为您服务”志愿者小组;1990年深圳市诞生了第一个正式依法注册的志愿者社团(深圳市医务工作者联合会)。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共青团系统中形成,并产生了他们的全国性志愿者组织,成为中国最为活跃、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最为规范的志愿者队伍。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一系列志愿活动的开展让志愿服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关注,从铁路职工的志愿服务开始,发展到覆盖所有阶层和地区的全国性活动。此后,各种志愿者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成长,搭起了中国志愿服务的框架。这个时期,中国的民间组织也积极动员志愿者参与公共事务,如环境保护和社区服务,其中自然之友和地球村都是比较有影响的民间志愿组织。

进入21世纪,中国志愿服务发展迅速。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中国的志愿服务在国内外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如今,中国的志愿服务发展与世界各国的非营利性事业发展、志愿事业发展形成共同的趋势,对社会的促进作用日益增大。2001年是联合国组织命名的“国际志愿者年”,推动开展志愿者服务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从这一意义上讲,中国志愿者行动已成为国际性志愿服务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有两个发展路径:一个是青年志愿者行动,一个是社区志愿者行动。

第一,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轨同向的跨世纪事业。它是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事业,是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的事业。

1993年12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并决定实施以“青年志愿者行动”为主要内容的“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与此同时,两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的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从此进入人们的视野。此后,40余万名大中学生利用寒假在全国主要铁路沿线和车站开展“志愿者新春热心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

近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它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指导下的,由依法成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全国性的专业、行业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联合国国际志愿服务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Voluntary Service,CCIVS)联席会员组织。该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二,社区志愿者行动。

社区志愿者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国家民政系统开展的社区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它从属于民政部系统,它的各级组织都与相应的民政部门联系在一起,但是它的最基层是与街道居民委员会联系在一起的,并接受相应组织的领导与指导。街道办事处在行政上属于城市最基层的行政组织,街道居民委员会属于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93年8月,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等14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推动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1994年4月,民政部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把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推向一个新阶段。同年10月,民政部和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发出《关于表彰全国社区服务先进集体和优秀社区服务志愿者的决定》,北京市宣武区天桥街道邻里互助协会等70个组织或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服务志愿组织或个人称号。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目前社区志愿者已经成为国内志愿者组织中最主要的力量之一。全国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在提高城市居民社会福利水平、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