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境:“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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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生态”悖论研究的思考

以上关于“消费—生态”悖论研究的简要归纳和梳理,为我们的后续研究提供了思想启迪和方法示范,他们研究中的不足和缺陷也为我们的进一步前行预留了空间,使我们得以根据现代社会的消费特点,以及社会、历史、自然等客观因素,提炼出能够指导和规制消费者行为的道德规范,推动消费者提升消费道德境界,从而化解“消费—生态”悖论,使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一)“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阈限

综上所述可见,国内外关于“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成果,到目前为止,还存在以下不足或缺憾。

其一,在研究目标上,国外学者对于“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是在赞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否认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试图通过改良的办法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生态与消费之间的矛盾。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消费—生态”悖论时,虽然根据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找到了引起生态与消费之矛盾的原因——以高消费带动高生产,推动经济增长,无限扩张的、虚假的消费需求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是,他们在解决由异化消费带来的生态危机问题时,试图在不动摇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通过改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办法来解决。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消费思想包含着真知灼见,但主要是针对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消费主义和生态危机,从西方学者特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进行分析的。

其二,在研究视角上,国内外大部分研究或是以生态为视角研究消费理论(如生态马克思主义),或是以消费为切入点研究生态问题(如生态经济学),但是从生态和消费两方面入手,研究两者矛盾却又能自圆其说的却很少。而且,大部分关于“消费—生态”问题的研究只涉及其中的少数问题,如单纯批判由过度消费引起的生态危机现象,或单纯寻找消费活动给生态环境带来损害的原因,等等,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方面系统、全面地探讨“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成果还不多。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有部分学者将“消费—生态”悖论完全等同于绿色消费、可持续消费、适度消费等问题,缩小了“消费—生态”悖论研究的外延,模糊了它们之间的差异。

其三,在研究范围上,国内外学者对“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主要是站在消费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较少运用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来分析消费问题。对于如何解决“消费—生态”悖论问题,如何发展生态消费方式,提出了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适措施,但所涉及的各个学科很少从本专业的角度给出解决“消费—生态”悖论的独特意见和看法,而且大多数以“消费—生态”悖论为主题的研究只是从概念、特征、现象等方面进行,很少从其内部逻辑、深层次学理方面进行研究。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消费—生态”悖论的研究并没有自成体系或独成学科,大多数研究是从自身学科的特点谈起,只是侧重点不同,如:经济学是从消费的角度探讨怎样才能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实现最大消费量;生态学则从自然界的利益出发,研究怎样才能在保障人类生活消费需要的情况下消耗最少的自然资源和破坏最少的自然环境;等等。但对于怎样才能建立起一种既能保持可持续发展又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机制,如何制止过度消费给生态环境带来危害,国家、企业、社会、个人该怎样做等问题,却谈得很少。

基于这些问题,本书在借鉴前人成果并汲取相关教训的基础上,分四大部分展开研究:首先是概念部分,主要围绕消费、消费需要、生态需要、生态人等概念,探讨“消费—生态”悖论的多维内涵和伦理意蕴;其次是历史部分,主要探讨“消费—生态”悖论与渔猎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的内在关系,试图探究消费伦理文化与人类文明进程的深刻关联以及后者对前者的内在影响;再次是现实部分,主要围绕问题审视、实例分析、文明视野、价值超越四个方面,深入分析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及其本质;最后是对策部分,主要从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角度,寻求体现生态消费伦理理念、推进消费文明的具体对策。

围绕上述几个方面,我们的研究思路是:以“消费—生态”悖论为逻辑起点,辨析相关基本概念;以考察消费—生态之间的张力与人类文明的历史演变为研究基础,厘清消费与社会文明发展的动态关系;以伦理视角审视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为研究重点,探讨消费主义对生态危机的严重影响及成因;以消费方式生态化的价值超越为研究核心,探索生态时代的消费价值指向;以提出消费文明对接生态文明的对策为落脚点,探析不同主体应当践行的生态消费伦理准则。

在本书中,我们阐述的主要观点有:(1)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且是一种以道德价值为核心的文化现象。当前,由消费主义带来的各种扭曲人性的异化消费具有反文明的性质,造成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巨大危害。“地球可以满足人类的需求,却满足不了人类的贪婪。”(圣雄甘地语)人的贪婪最终造成了自然界满足人类需要的能力降低,造成了人类精神家园的空虚,使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危机。(2)“消费—生态”悖论是一种历史生成的发展规律,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建构性活动。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既需要扩大消费,保证经济发展,又需要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当今的时代条件、国际环境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应当也不可能模仿美、英等发达国家以挥霍资源为特征的消费模式。因此,只有立足我国国情,树立生态消费伦理观念,才能超越“消费—生态”悖论,才能建设美丽中国。(3)消费方式生态化的价值诉求是要实现消费的经济合理性、生态合理性与伦理合理性,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型消费方式。为此,要变革消费主义张扬的高碳消费、奢侈消费、低俗消费等反伦理、反生态的消费方式,使消费方式“合是”“合度”“合宜”“合道”,大力倡导低碳消费、绿色消费和文明消费。只有生态化的消费方式才是可持续的消费方式。(4)消费文明体现个体的幸福状态,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追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关系。因此,它既是主体文明的显现,又是社会文明的表征,还是生态文明的标志。

我们的研究致力于三个方面的探索。(1)在理论上,其亮点是首次试图全面阐释“消费—生态”悖论,揭示生态伦理、经济社会发展、消费方式的内在关联,对生态消费伦理观展开富有创新的理论探讨,此其一;首次尝试性地、系统地探析消费与生态之间的内在逻辑、价值诉求和理论框架,此其二。(2)在实践上,其特色是结合国内外研究的先进成果与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并制定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体现生态消费伦理理念和中国特色的新型消费方式发展战略。(3)在学科上,本书是跨学科的研究成果,主要涉及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消费学等学科,努力架构消费伦理与生态伦理之间的关联,试图既从生态伦理学视野分析消费伦理的问题,又从消费伦理角度阐释生态伦理的问题。

(二)“消费—生态”悖论的化解境界

比尔·麦克基本(Bill Mckibben)在《自然的终结》(The End of Nature)一书中指出,消费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无时无刻不控制着人类的生活方式。人们误认为不断增长的消费可以补偿在其他生活领域特别是劳动领域内遭受的挫折,于是疯狂地以消费这种方式来宣泄劳动中的不满,并把消费和幸福等同起来,把消费数量作为衡量自己的幸福的尺度,从而使人越来越依赖于消费。但是,人们却忘了,消费作为“生”的一种张扬并不是无限的,它必然会受到“命”——自然界的客观制约。所以,“生命”在任何时期都要体现“生”的内在要求和“命”的客观制约这一矛盾统一。

然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类的欲望、贪婪、非理性行为导致自然界原有的自洽性一次次遭到破坏。纵欲、享乐、非理性的消费行为冲击着“黜奢崇俭”的传统消费伦理。奢侈消费、信用消费、象征消费等现代消费方式不断破坏着节约、简朴的传统价值体系。“消费问题是环境问题的核心,人类对生物圈的影响正在产生着对于环境的压力,并威胁着地球支持生命的能力。”[1]自然生态危机必然导致人文社会生态的破坏。掩藏在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这一关系下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包括人类群体与人类整体之间、人类不同群体之间、代内之间和代际的利益关系等。因而,人们必然要质问:消费到底有无生态边界?遏制不合理的消费是否需要确立某种价值信念?

我们以“自然之境”来探究“消费—生态”悖论问题,是出于对上述两个问题的思考。一方面是取“境”之含义。《说文新附考》曰:“境,疆也。”“境”,其义有三:一是疆界,边界,如国境、越境;二是地方,区域,如渐入佳境、如入无人之境;三是面临的情况或状况,如境况、处境、困境。我们这里的“自然之境”所指也有此三重之义:其一乃指消费所具有的“边界”,特别是其生态边界究竟何在。也就是说,消费有无边界限制?如果有,是什么,如何设定?其二乃指消费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区域”。如,如何划定消费的物质区域和文化区域?如何区分高碳消费和低碳消费?如何区分绿色消费和非绿色消费?这些都可以归属为消费的区域问题。其三乃指消费可能面临什么样的“状况”或情态。“消费—生态”悖论本来就是一种困境,这种困境的张力何在?如何走出这种困境?

另一方面是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冯友兰先生人生境界论的影响。冯先生根据觉解的程度不同,把人生境界分为四个层次: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顺才顺习的。”[2]所谓才,即生物本性或自然本性,也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所谓习,即个人的习惯或社会习俗。处在此境界中的人,以本我为中心,以本能的生物形式存在,展示了人自然性的人格,人是自然的,人的需求也是自然的。“功利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为利’的。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3]“利”即对我之需求的满足,精神性满足往往求助于名,物质性满足往往求助于物质利益即狭义的利。处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都有确切的“求利”目的,但他们只是觉解到“生物之理”或“动物之理”,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人之理”并无觉解。“道德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义与利是相反亦是相成的。求自己的利的行为,是为利的行为;求社会的利的行为,是行义的行为。在此境界中的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4]处在此境界中的人,以他人和社会为中心,展示了人,展示了人社会性的人格。“天地境界的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在此境界中的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5]处在此境界中的人,不仅能尽人伦、尽人职,而且能尽天伦、尽天职,即能事天、乐天、同天,因而它是一种最高的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是圣人,才具有真正的理想人格。这四种境界依人的觉解程度,以世界范围的大小而依次上升:自然境界是求本能的善,人是自然的人;功利境界是求个体的善,人是现实的人;道德境界是求社会的善,人是道德的人;天地境界是求宇宙的善,人是宇宙的人。所以,天地境界是至善境界,达到了天人合一,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与自我的和谐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境界”一词本来指人性所能参悟的程度,《无量寿经》(卷上)曰:“比丘白佛,斯义弘深,非我境界。”在佛教那里,所谓境界是指人们通过修行所经历的不断攀升的觉悟程度。每登临下一个境界,之前的境界即被超越在后,因此,境界是节节攀登、渐次上升的,不会交互作用、混同叠加。在冯先生那里,境界也是这样一种状况,其人生境界四层论给人们不断攀越人生精神台阶指明了方向和具体内容。但是,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在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不断交往过程中,人的境界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并非随着修行的深入、阅历的丰富、寿命的增加而会如此由低到高攀爬,从而不再反复、固态不变,而是螺旋上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替变化的。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许多人在其人生最具资历时刻、最辉煌时刻、临近退休甚或终老之前,仍然可能错失不断甚至犯下弥天大罪。人们总是期望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剔出迷失、增加觉解,具有较少低层次而具有较多高层次的境界。也就是说,人的境界是一个色彩斑驳、高低混同的动态状况,而不是一种单一的、纯粹的静态情形。作为冯先生最高人生境界的天地境界是空蒙灵变的,但它不是少数人经过所谓哲学训练就能达到或拥有的,而应当是人人皆可为的,虽然这只是人们在少数时候少数场合片刻闪现的。就是说,在人生过程中,冯先生所说的四种境界是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可能经历的阶段,只不过不同觉解的人所拥有的成分不一。因此,与冯先生不同的是,我们不把天地境界看作最后的、最高的、最善的境界,而是把经过循环往复之后的自然境界看作我们的最终归宿。

就“消费—生态”悖论来说,人们的消费也是有境界的,从简单的生理需要到精神层面的高级需要,从物质层面的温饱满足到文化需要的不断充实,人的消费既由人的消费处境决定,也与人的人生境界相关。易言之,有什么样的人生境界就有什么样的消费方式,通过消费,我们也能见识消费者的人生境界,即消费本身也能体现、表达人的觉解程度。因此,“消费—生态”悖论如何化解、化解的程度如何,既要由人们的较高人生境界来指导,也体现了人们所具有的人生境界层次和成分。在冯友兰先生那里,自然境界是人的最低的、最初的、最基本的境界,是人们顺才而行、顺习而行的本能活动,任何智力健全的普通人,无须修炼都可以达到。当然,这并不是动物般的简单生理满足,并非不识不知,只是一种基本觉解。在消费中,自然境界既是一种初级的、原始的需要满足,又是一种在历经其他境界之后的人们更高级的精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方面,人们注意到满足自身基本需要的有限性,因为这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但人们并不停留在动物般的仅仅是生理需要满足的静态阶段,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精神需要的无限性——如果没有基本生活的保障便奢谈其他高级需要,这便违背了人的生存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人们只是立足第一需求的自然表达和合理满足,并不奢求过度的、盲目的繁华而无视自己内在的精神世界。因此,在自然境界中,人们最初只是为了满足基本需要,在基本需要满足之后,继而就会出现各种欲望,于是人们开始迷失在消费中,经历各种境界之后,人们开始再次回到自然境界,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把握各种复杂关系——把握基本物质需要与高级精神需要之间的合理关系,把握高碳消费与低碳消费对于生态影响的基本估测,把握绿色消费与非绿色消费对于环境的价值张力,因而,这是一种超越原初自然、超越功利世界,把道德诉求与天地协和糅合一体的更高级的境界。

马克思认为,消费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和确认,也是人的本质不断升华、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易言之,人的发展程度,包括其所发育的人生境界,是评价消费是否合理的终极价值尺度。因此,需要对生态时代的消费问题加以伦理考量。这种思考在我国尤为关切。党的十八大报告专条阐发生态文明建设,并指出: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6]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7]。2016年2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绿色消费,既是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手段,更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这实际上表明了中国向世界承诺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的底气和原因所在,这就是中国所走的基于消费方式改革的治理之路,是一条内生治本的治理之路,因而也是一条中国与世界的双赢之路。[8]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但史无前例地总结了生态文明建设成就,而且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同时,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9]。之前的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传统消费模式是一条资源环境难以支撑的“负重之路”。因此,金融危机不只是经济危机,更是道德危机、文化危机、生态危机。这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刻不容缓,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日益迫切;而生态文明的重要体现是消费方式生态化,其价值观是经济合理性、生态合理性和伦理合理性相统一的生态消费伦理观。


注释

[1]施里达斯·拉夫尔.我们的家园——地球——为生存而结为伙伴关系.夏堃堡,等译.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13.

[2]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551.

[3]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552.

[4]同[3]552-553.

[5]同[3]553.

[6]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0-41.

[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804.

[8]张孝德.绿色消费是化解环境危机的治本之策.人民论坛,2016(7).

[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日报,201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