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社会主义:理论、运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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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世纪欧洲的主要社会主义流派

最初使用“社会主义”这一名词,指的是以合作为基础,以大众的幸福和福利为目标的人类事务的集体管理制,所强调的不在于“政治”,而在于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在于加强对公民的毕生教育中的“社会化”影响——教育他们在行为、社会态度和信仰方面遵守合作的而非竞争的方式。

——G. D.H.柯尔[28]

不能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一旦诞生,其他流派都成了“反动的一帮”,不值得进一步研究。实际上,任何一种学说都可以在前人的思想中找到根源,真理存在于各派学说之中。

——姜琦[29]

19世纪是欧洲资本主义大发展的时代。这种发展体现在许多方面,如蒸汽机代替手工劳动、电机代替蒸汽机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的飞速进步,选举权的不断扩大和议会民主制的完善,社会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工作时间的缩短、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的增长,等等。然而,这些发展是在繁荣与危机的交替以及资本与劳工、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博弈中实现的。19世纪的欧洲充满了活力,也充满了矛盾和冲突,因而也是社会主义思想最为活跃的时代。在英国、法国、德国和俄国,许多社会主义者根据当时本国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形成不同的社会主义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