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整体贫困、局部贫困到特殊贫困
让天下受苦人摆脱贫困,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承诺。正是为了摆脱贫困,人民群众不折不挠地追随中国共产党历经艰难曲折,向着幸福的理想目标而艰苦奋斗。无论是大革命时期的艰难岁月,长征路上的苦难历程,还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硝烟烈火,甚至在“大跃进”之后的三年严重困难时期和遭遇“文化大革命”浩劫的水深火热之中,人们始终不忘中国共产党描绘的幸福未来,一直向往着摆脱贫困的理想目标。但是,贫困这个难以挥去的魔影,却一直普遍地缠绕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整体贫困之中。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的贫困问题发生了一个巨大变化,即从原来的全社会的整体贫困逐渐转变为部分地区或部分人口的局部贫困。赢得这个重大变化,不仅因为排除了“左”倾政治观念和僵化经济体制的禁锢,而且还得力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有力地突破了整体贫困的状态。尽管时下有人责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导致了贫富分化,但中国社会如果始终处于整体贫困状态,不仅无法形成脱贫致富的榜样,摸索不到寻求富裕的道路,而且也激发不出全社会奋发图强、努力向上的强大动力。因此,在中国社会处于整体贫困的历史条件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失是一个英明之举。
在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整体贫困状态的历史条件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虽然突破了整体贫困的落后状态,中国贫困问题发生了由社会的整体性向群体或地区的局部性的转变,但同时也导致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引发了劳动收入和生活水准的日益明显差别。暴露于80年代后期,经90年代扩大化,而到了21世纪初期则出现了贫富两极化。特别是在官员腐败、利益集团分割、群体利益冲突等消极因素的推波助澜下,这些本来可以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得到纠正和缓解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时至今日,中国社会的贫困问题已经不是改革开放前期突破整体贫困而形成的局部贫困,而是由局部贫困转变成的特殊贫困。在中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投入也不断加大的支持下,一些贫困群体或贫困地区逐渐形成了脱贫致富的条件和能力,局部贫困中相当多的贫困群体和贫困地区改变了落后面貌、摆脱了贫困状态。但是,也有个别地区无论怎样扶持,贫困状态依然难以改变。不排除有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资源匮乏,缺少摆脱贫困的客观环境。但有些贫困地区,即便有可以支持脱贫的自然条件,同时也获得了充分的政府支持,仍然无法改变落后状态。面对这些贫困地区或贫困群体,就不能单纯强调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而应当反思政策支持的恰当性和资金投入的有效性。
尤其值得深入思考的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存在贫困群体或贫困人口,例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些已经进入发达状态的地区,仍然能在城市的某些角落发现一些聚集了大量贫困人口的“城中村”(当然,城中村并非都是贫困人口的聚集地,深圳和杭州等地有一些城中村,是十分富有的成为“地主”的农民的聚集地)。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某些原来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并非处于底层的人口或群体却转而陷入了贫困境地。例如,在辽宁省的抚顺、本溪和阜新,黑龙江省的双鸭山、鸡西和鹤岗等煤炭工业城市,在煤炭市场需求较大或煤炭资源尚未进入枯竭状态时,这些城市的煤炭工人有着较高的工资收入和比较富裕的生活。而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这些城市遭遇一波又一波的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冲击,不仅转型和调整异常艰难,而且煤炭工人的生活处境更是苦不堪言。
还有最近两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钢铁工业去产能,一些城市房地产和建筑业处于不景气状态,部分小微企业破产倒闭,很多从业人员沦为失业人口。这些失业人口中的一部分人可以找到一些不稳定的短期工作和市场机会,因而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对其中适应能力较弱的人来说,可能会陷入比较严重的贫困威胁。有学者曾指出,农村中贫困是“相对贫困”,而城市中的贫困则是“绝对贫困”。因为贫困的农民还可以自己种地、养猪、养鸡,进而获得维持日常生活的一些资源。城市职工一旦失业,进入的贫困则是难以获得生活资源的绝对贫困,他们只有重新获得职业才能摆脱生活的危机。
因此,在中国经济社会总体上达到了较高发展程度的新形势下,再把一部分人和一些地区的贫困理解为局部贫困,已经难以把握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的性质。我们这里暂且将之称为特殊贫困,当然,这种称谓也具有很明显的模糊性。这种称谓不过是要表明,当前,不能再从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来看待中国的贫困问题,而应当在经济结构调整、制度改革、政策实施、环境改变甚至发展战略转移,以及市场竞争和市场风险等复杂因素中来考察分析新形势下的贫困问题,应当看到贫困群体或贫困人口的特殊处境、特殊困难和他们难以摆脱贫困的特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