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辅导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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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的概念

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规则。它包括两个基本方面:

1.教育的点教机构系统方面

包括学校教育机构和幼儿教育机构系统、校外儿童教育机构和成人教育机构系统等;

2.教育的管理系统方面

包括教育行政机构、教育督导机构、教育评价和考试机构系统等,以及这些教育机构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如各种各样的教育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则等。

(二)学校教育制度

1.学制的概念与要素

(1)概念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2)要素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学校教育制度。没有学校教育机构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教育就不可能完成培养人才的任务,因此,学校教育制度是整个教育制度的主体。

按教育程度划分,有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机构;

按教育类型划分,有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机构;

按受教育的时间划分,有全日制、半日制、业余教育等机构;

按主要的教育手段和场所划分,有面授、函授、广播、电视、网络等教育机构;

按教育对象的年龄划分,有学龄前教育、学龄期教育、成人教育机构;

按举办者划分,有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办的教育机构已形成了一个纵横交叉的学校教育网。

2.学制确立的依据

(1)社会依据

学制建立的社会依据有:

取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

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反映个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要求;

还受文化传统所制约;

还要考虑到人口状况;

还要吸取原有学制中有用的部分,参照外国学制的经验。每个国家的学校教育制度都有它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既不能脱离本国学制发展的历史沿革,又不能忽视吸取其他国家学制改革的有益经验。

(2)人的依据

学制的建立,要依据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确定人学年龄、修业年限、各级各类学校的分段,都要考虑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适应他们智力和体力的发展水平。

3.各级学校系统

各级学校系统是学制按照纵向划分的系统。各级学校包括按照受教育程度高低可划分为:

(1)学前教育机构

学前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八小学前的幼儿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教育,属于学校的预备阶段。幼儿园主要招收3~6岁的儿童,对其进行适宜的启蒙教育,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主要是幼儿园,以全日制为主,也有寄宿制、半日制等。

(2)初等教育机构

初等教育是为公民奠定科学文化知识基础以做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它对提高个国家的民族文化水平和国民素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初等教育机构是实施义务教育和普及教育的重要载体,其教育对象主要包括儿童和未完成初等教育的成人两种。全日制小学教育主要是对儿童实施的初等教育,给儿童以基本的文化知识教育和基本的生活能力训练,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即可入学,学制般为5~6年。

(3)中等教育机构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我国中等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农业中学及其他半工(农)半读中学、业余中学。全日制普通中学的学制为6年,一般是初中高中各3年。属成人教育的各类业余的中等教育机构,学生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我国现行学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学主要实施基础教育,担负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以及为国家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的双重任务。

(4)高等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既强调通识性又注重专业性的教育。高等教育按学历层次划分,一般可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组织主要有全日制的和业余的、面授的和非面授的、学校形式的和非学校形式的等多种形式。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的修业年限为2-3年,大学和独立设置的学院学生的修业年限为4~5年。

4.各类学校系统

从横向类别结构上看,我国现行的学制包括四个类别:

(1)普通教育系统

我国普通教育系统包括初等教育阶段、中等普通教育阶段和普通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已形成了一个具有阶段性、系统性和持续性的教育过程。

(2)师范教育系统

我国现行的师范教育已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的完整系统,承担师范教育的机构主要包括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学院或者综合性师范大学以及各级各类师资培训机构等。

(3)职业技术教育系统

职业技术教育是给予学生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我国现行的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包括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大学等。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包括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阶段,突出表现在在职培训的过程中。

(4)成人教育系统

我国现行的成人教育系统是通过业余、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对成人进行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其受教育对象不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限制,旨在通过再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政治水平和文化科技水平,以满足个人能力提升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成人教育机构主要包括中等和高等教育机构两部分。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主要指成人中专。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包括职工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院、网络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等。成人教育系统已成为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5.1949年以来我国的学制

(1)1951年的学制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学制:

吸收了老解放区的经验、1922年学制和苏联学制的合理因素,发扬了我国单轨学制的传统,使各级各类学校互相衔接,保证了劳动人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职业教育学校在学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体现了重视培养各种建设人才和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表现了我国学制向分支型学制方向的发展。

重视工农干部的速成教育和工农群众的业余教育,坚持了面向工农和向工农开门的方向,初步表现了我国学制由学校教育机构系统向包括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内的现代教育机构系统的发展,显示出终身教育的萌芽。

(2)1958年的学制改革

1958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权对新学制积极地进行典型试验”。

改革措施

许多地区开展了学制改革的试验,如:

a.提早入学年龄,进行了六岁入学的试验。

b.为了缩短年限,进行了中小学十年贯制的试验。

c.为了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创办了农业中学、半工半读学校,进一步发展了业余学校。

评价

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不仅使学制改革的试验不可能在正常的教学秩序下进行,而且大批新创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师资、设备跟不上,也难以维持。

(3)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制改革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a.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b.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c.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d.对学校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地方,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高等教育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a.确定了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上述内容简称为“两基”、“两全”、“两重”)。

b.调整教育结构

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重视成人教育;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

c.改革办学体制

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传统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

d.改革高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

实行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台,并逐步实行收费制度;改变“统招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制度。

e.改革和完善投资体制

增加教育经费,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以征收教育税费、收取学费、校办产业收八、社会捐资集资、设立教育基金等为辅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制度。要努力实现“三个增长”,即“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a.明确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改造薄弱学校,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整体办学水平。

b.调整现有教育体系结构,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规模;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大批急需的专门人才。

c.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d.继续完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切实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e.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f.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具有多种选择的、更加科学和公正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

g.切实加大教育投八,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不断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a.确立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

b.进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坚决刹住一些地方和学校的乱收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规范义务教育学制。国家将整体设置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完善并落实中小学助学金制度;巩固扩大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

c.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小学成绩评定应实行等级制;中学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重视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结果公开排队。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选拔制度改革。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及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d.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有关教育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八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a.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

b.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c.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d.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e.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三)现代教育制度改革

1.义务教育年限的延长

(1)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国家、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是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或迟或早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是教育普及化的一种普遍形式,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等特征。

(3)自19世纪中后期,德国、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初等教育的义务教育法以后,义务教育由最初的4~6年逐步延长至9年,更有一些国家将义务教育延长至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已逐渐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

(4)我国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综合化

普通教育是以升学为主要目标、以基础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教育: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主要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教育。加世纪初叶以前,以英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普遍实行双轨制教育制度,即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两个平行的系列,这两轨既不相通,也不相接。双轨制使得职业教育的学生缺乏重新选择升大学的机会,而普通教育的学生则因未受到最基本的劳动技能训练,缺乏适应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能力。二战以后,各国在增加综合中学比例的同时,还重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渗透。如在普通中学增加职业性课程,为普通中学毕业生做些就业准备,在职业教育中增加普通教育课程,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增加学生的适应能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正朝着综合统一的方向发展,呈现出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的趋势。

3.高等教育的大众化

高等教育“大众化”是美国学者提出的衡量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和水平的个概念。1970年和1971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马丁·特罗教授在《从大众向普及高等教育的转变》和《高等教育的扩张与转化》中提出了高等教育发展阶段划分的理论:当一个国家大学适龄青年中接受高等教育者的比率在15%以下时,属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15%~50%为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50%以上为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

20世纪40年代末,世界一半以上国家的大学生不足1000人,大约有1/4的国家根本没有高等教育。到了90年代末,几乎所有国家都拥有至少一所高等院校,而中国、日本、韩国、美国、英国等21个国家的大学生甚至超过了100万人。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1985-1997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世界平均从12.9%上升到17.4%,发展中国家从6.5%上升到10.3%,而发达国家已从39.3%快速上升到61.1%,高等教育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阶段。世界各国也逐渐形成共识:高等教育已经成为表征国家实力和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

4.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

(1)概述

终身教育的观念和理论是二战后在成人教育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自从法国成人教育家保罗-朗格郎的《终身教育导论》(1970)问世以来,终身教育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了《学会生存》,从此终身教育在整个世界范围尤其是发达国家,成为改革成人教育和学校教育并使之一体化的基本指导理论,许多国家均致力于构建能够满足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自由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2)教育主张

相对于传统的阶段性教育(重视和强调学校教育)来说,终身教育思想主张教育在时间上贯穿人的一生,在空间上打通学校与社会、家庭的阻隔,拓展到全社会。

(3)要求

终身教育观念和理论带来了教育领域的一系列变革。

在教育观念上,要求我们树立大教育观,同等重视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

在教育体系上,要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教育贯穿人的生;

在教育目标上,要培养和提升人的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为所有人提供合适的教育;

在教育方式上,要实施多样化的教育,促进学习者更加主动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