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听说教学法起源及其理论特点探索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摘要
本文首先对外语听说教学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依据进行梳理阐述;其次对听说法的主要特点和教学中表现出的优缺点作扼要述评;最后对听说法的教学应用提出两点建议。
关键词 听说教学法 结构主义语言学 行为主义心理学
1.听说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外语听说教学法(Audio-lingual Approach)的起源可追溯到上个世纪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听说法也叫句型教学法,20世纪40年代首创于美国。客观地讲,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的外语教学研究落后于欧洲。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在政治上,美国当时奉行的孤立主义对别国的事情不感兴趣;二是英语风行世界,美国人跨出国门去欧洲旅游办事,并没有明显的语言障碍,因此无法感受到外语学习的迫切性。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特别是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全面卷入战争,大批士兵被派往亚洲等地的非英语国家。美国国防部意识到,士兵们急需掌握所去国家语言,如何研究出一种外语速成教学法已迫在眉睫。于是他们临时抽调一批语言学专家和资深外语教师,成立外语训练中心,研究新的外语教学法。其中为首的学者是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和弗里斯(C. Fries)。布氏是用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语言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立者,又与直接法大师帕默有过学术往来,并接受了他的口语教学法。布氏制订了以结构主义语言学和操练性条件反射为基础的陆军口语法(Army Method),又称布龙菲尔德教学法。他们编写专用教材,以6至8个月为一期,培训士兵外语能力。该培训目的明确,那就是使受训者短期内能讲简单的日常生活外语,并要求说得和当地人一样自然流利。此方法在军中大获成功,20世纪50年代初在美国流行,20世纪60年代逐渐完善,并流传到世界各国,风靡外语界。
2.听说法理论依据
听说法是第二语言教学史上一种具有丰富理论基础的教学法流派。20世纪40年代开始,结构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行为主义心理学等相互渗透的学科得到发展;外语教学日益依赖现代技术;各国竞相研究新的教学法体系,这给听说教学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2.1 语言学基础
结构主义语言学(structural linguistics)是听说法的语言学基石。结构主义语言学在美国又称为描写语言学(descriptive linguistics),它不注重语言的意义,只对语言形式进行描写。其代表人物有布龙菲尔德、弗里斯和斯皮尔等人。结构语言学家认为,语言学的任务就是严格地按照科学原则去观察和描写人类的语言,并弄清楚这些语言在结构上的特征。根据结构主义理论,语言可以分解成若干较小的单位(如句子、短语、单词、词素和音素),这些较小的语言单位都能用科学的方法加以描写;反过来,这些语言单位又可以被还原成分解前的整体。并且他们把繁杂的语言描写出有限的音素,把千变万化的言语分析归纳出有限的句型结构。外语教学家弗里斯根据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批判了语法翻译法,倡导口语法(oral approach),并付诸实践,为拉丁美洲培养了大批掌握英语的人材,为听说法的创始人之一。他写了《作为外语的英语教学》(Teaching and Learn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英语结构》(The Structure of English)、《口语法》(On Oral Approach)等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听说法教学的目的、内容、教材、教与学的原则和方法等,至今影响深远。
2.2 心理学背景
听说法的心理学基础属于行为主义(behaviorism)学派。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语言学习同人类其他学习活动一样,是行为或习惯的养成,而在训练行为或培养习惯方面,人与动物的区别很小。因此,行为主义心理学主张,语言学习应采用“刺激——反应模式”(SR—Model)。行为主义渊源于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学说。华生(J.B.Watson)认为人和动物行为有共同的因素:s(刺激)——r(反应)。华生理论的继承人,美国心理学教授斯金纳(B.F.skinner)把它发展成新行为主义,并把重点转移到了操作行为上:(刺激)——(反应)——(强化),认为强化是条件作用的规律,因此应当先刺激反应,再采用强化手段进行操练、巩固来形成自动化的习惯。结构主义语言学家接受了斯金纳新行为主义观点,以此来解释人的语言行为,得出了语言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进行声音刺激和学生对声音刺激进行反应过程的理论。他们认为,人进行言语交流时,只关注说什么而不是所说的语言结构(语音、词汇、语法),说话者是由于对语言达到高度自动化的程度而实现了对语言结构不自觉的运用。听说法因而重视机械性训练,强调重复和模仿,同时也排斥和限制母语的使用以便使学习者建立与目的语的直接联系。
3.听说法主要特点
3.1 听说为主
根据结构主义语言学“语言是言语,不是文字”的观点,语言首先是有声的。学习外语必须先学听和说,在听和说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学习读和写。有声语言和口语是语言的本质特征,是第一性的。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书面语是口语的文字记录、是第二性的。听说是一切语言的基础,读写是在听说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教学的顺序应当是先听说,后读写。
3.2 精练句型
根据句子在结构上的特点,从无数句子中归纳出一定数量的句子模式或基本类型,即句型。句型是典型的句子模式和语言的基本结构。句型结构操练是其出发点。学生通过反复操练,以达到能自动化地运用每一个句型。句型操练主要通过刺激——反应——强化反复模仿,强化操练,形成自动化的习惯。认为语言习得的过程犹如动物的行为一样,是一种刺激——反应的过程。学习外语同学习母语一样,要靠大量的练习和反复实践,养成一套新的习惯。语言知识和理解能力在这里起的作用有限。
3.3 及时纠错
为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习惯,根据刺激——反应学说,学生从学习外语的第一天起,无论是学习语音、词汇或句型,都要求学生理解得确切、模仿得准确、表达得正确。一旦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以便使学生养成正确运用外语的习惯。俗话说,“学拳容易改拳难。”错误一旦形成,纠正很难。
3.4 限制使用母语
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母语当作释义和理解的手段。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各种语言是不同的,一种语言的词义很难用另一种语言的词确切地表达出来。母语在外语教学过程中是很大的干扰因素。课堂教学中用母语进行翻译和讲解有两个主要弊病:一是减少运用外语的机会;二是阻碍学生直接用外语理解和表达思想能力的发展。因此,他们主张利用直观手段、情境、借助上下文和所学外语直接释义,排除母语的干扰作用。
4.听说法的优、缺点
4.1 优点
听说法以口语为中心,以培养听说能力为主;强调句型操练,将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研究成果与外语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并自觉地将语言学理论作为外语教学理论的基础,使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安排更具有科学性。教材用会话形式表述,强调模仿、强记固定短语并大量重复,极其重视语音的正确,尤其强调语调训练,广泛利用对比法、并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这对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加强外语教学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贡献和进步。
4.2 缺点
听说法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存在流于“造作”的语言倾向。强化听说的机械性训练失之于枯燥乏味,句型操练脱离语境不利于培养语言的交际能力。
5.听说法在教学应用中的几点建议
5.1 因材施教
不拘一法。所谓因材施教,就是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习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策略,应用相应的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实践中,由于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教师不能一概而论地使用一种教学法。假如过分强调单一使用听说法(或交际法、认知法等),不考虑具体情况,不但难以发挥其长处,甚至会起消极作用,使学生对英语学习失去兴趣,这与我们教学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因此,教学中应注意听说法与其他教学法,特别是与传统教学法的结合使用。
5.2 语法教学,不可偏废
在母语环境中的英语学习,语法知识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容忽视。语法教学是培养学生英语能力的重要环节。能难想象一个语法知识模糊的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听、说、读、写、译的各项技能。语法是语言的规律所在,教学实践证明,寓语法教学于听说教学法之中,在听说情景中进行语法教学,在语言实践中巩固语法知识,才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法。因此,外语教师应结合使用语法翻译法和交际教学法进行教学,使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
总之,对待任何一种教学法我们都必须认真调研施教中的问题,力求合理解决。迄今为止,世界上尚无一种令众人服膺、十全十美的外语教学法。由于我国外语教学与国外二语教学所处语言环境的差异,我们在学习引进国外教学法时更要冷静思考,不能盲目跟风,不能一哄而上。英语教学应该在吸收传统和现代精华的基础上走一条符合我国学生实际的教学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