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报告(20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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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样设计

(一)抽样原则

1.保证监测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同时兼顾区域(东、中、西部)和城乡的代表性,即保证样本在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年龄和性别构成方面与全国情况尽可能一致,兼顾地理分布均衡性。

2.考虑经济有效的原则,抽样方案的可行性和海拔特点等。

3.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调查基本单位为个人。

(二)监测点的确定

2014年慢阻肺监测点的选择是在2013年全国死因登记点的基础上进行。2013年全国疾病监测系统(原有161个疾病监测点)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死因登记系统进行整合和调整,扩充为605个死因登记点,所有登记点的选择以省为单位分为31个层,每层内按照县区城镇化率、人口数和粗死亡率分为8层,在每层内选择监测点作为最终的死因登记点。慢阻肺监测点在605个死因登记点内通过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确定,确定原则如下:

1.监测点数量

考虑整群抽样中对整群数量的最低要求(至少满足30个群)、在全国各省的覆盖范围、实际工作经费与可行性,最终在605个死因登记点中选择125个监测点(约20%)作为慢阻肺监测点。

2.分层原则

在选择监测点时,将全国605个死因登记点按照地区(东、中、西部)、城镇化水平(高、低)分为6层,以每层死因登记点数量的比例为依据分配每层需要的监测点数。

3.监测点分配

在每层内抽取监测点时,保证各省均有慢阻肺监测点且能够均匀分布;在省内分配监测点时,以各省级单位人口规模的比例为原则分配各省监测点数,保证每个省级单位内至少有2个监测点。

4.监测点抽取

在每层各省级单位中的死因登记点中按照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分配数量的监测点。

5.其他原则

综合考虑各省开展工作的可行性、海拔特点等因素,优先选择在人员数量和能力、工作经验、工作条件等方面能够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县区作为监测点。

(三)样本量

样本量计算的分层因素:

性别共2层(男性和女性)、城乡共2层(以全国所有县、区的城镇化率中位数为标准,将所有县、区分为高、低城镇化水平)、地域共3层(将全国大陆地区按照地域分成东、中、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辽宁、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黑龙江、吉林、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按照上述分层因素共计分为12层(2×2×3=12)。

样本量的计算采用公式,其中,各参数取值为:

置信水平α取95%(双侧),相应的u=1.96;

概率p根据中国慢阻肺的患病率估计取8.2%;

设计效率deff取值为5;

相对误差r=20%,d=20%×8.2%。

根据以上参数取值,计算得到平均每层的样本量约为5377人。层数为12,同时考虑无应答率为10%,计算得到最小样本量为70 976人。考虑到家庭置换可能产生的误差以及样本量在各抽样阶段分配的可操作性,统一每个监测点调查样本量,定为600人,即全国应调查总样本量为600人/点×125监测点=750 000人。

(四)抽样设计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监测点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在每个抽中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居委会;在每个抽中的行政村/居委会随机抽取1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居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至少包括150户村民/居民;在每个被抽中的村民小组(自然村)/居民小组随机抽取100户家庭中含有40岁及以上居民的家庭户作为调查户;在被抽中的调查户中,随机抽取1名40岁及以上居民进行调查。各阶段抽样方法见表1-1。

表1-1 全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14)的抽样设计
(五)居民户的置换

在现场调查时,如果抽取的居民户不符合条件或无法进行调查,需要对居民户进行置换。

1.置换原则

(1)按照居住就近置换原则,选取与调查户在同一村民/居民小组中未被抽中的居民户,或相邻村民/居民小组中的居民户进行置换,置换居民户的家庭结构要与原居民户相似。

(2)直接置换居民户,而不是在原居民户中改换另一名调查对象。对于置换户,沿用分配给原居民户的KISH表确定调查对象。

(3)置换的百分比不能超过10%。

2.发生以下情况时,需对抽取的居民户进行置换

(1)调查时抽取的居民户住房被拆除。

(2)调查时抽取的居民户无人居住(如原住户已搬走)。

(3)调查时老住户已搬离,搬入了新住户,如果该新住户的成员满足4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条件,则置换原户,新住户为被调查户。

(4)抽取的居民户中没有4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5)调查对象不在家,与当地村/居委会联系或直接与该户联系,重新预约调查时间,必须进行3次联系,同一天中的多次联系只算一次,如已确知在调查时间内,不可能获得调查对象(例如长期外出打工),则置换居民户。

(6)调查对象拒绝调查时,尽量争取调查对象配合调查,如调查对象始终不予配合,则与当地村/居委会联系,重新安排时间,由调查队长亲自联系或安排另一位更有经验的调查员调查,如仍旧不配合,则予以置换。

3.其他注意事项

(1)调查对象因患有禁忌证中的一种或几种疾病而无法完成调查时,也需要在家庭成员登记表中选择相应选项,以备核查;如果调查对象有可能在调查期间内康复(例如感冒发热),则不予置换,预约第二次调查时间。

(2)在调查户内共同居住、吃饭的保姆、雇工等非亲缘关系的成员也属于调查对象范畴。

(3)当出现有两户以上的住户合居在一单元房时,无论老户是否搬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列出,选择1名调查对象。

(4)当出现原住户将房子出租给他人居住(一户或者多户租住)时,若租住户满足调查对象条件,则从所有租住户中选择1名调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