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小丑与历史(巡山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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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就事论事地讨论“疟疾抗癌”疗法本身的问题之外,随着事件的发酵,还有更多的信息慢慢浮出水面。

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根据科学媒体《知识分子》的调查,“疟疾抗癌”这项研究,并非真如陈小平所说,是他自己在30多年前求学期间的灵光一现。这种思路最早的鼓吹者另有其人,是美国医生亨利·海姆立克(Henry Heimlich,即著名的海姆立克急救法的发明人)。《起底“疟疾治疗癌症”之“亲爱的爸爸”》,知识分子,2019。

在20世纪80年代,海姆立克全力推广他发明的“疟疾疗法”,认为给患者感染疟疾,可以有效治疗包括艾滋病、莱姆病、癌症在内的疑难杂症。他的想法在美国受到了同行的广泛批评。在1993年,美国疾控中心也出具官方声明,认定这一方法对患者没有任何益处,反而增加了患者患病甚至死亡的风险,因此推行这一疗法是不符合伦理规范的。但即便面对各种反对,海姆立克仍然固执地推动这一研究的开展。20世纪90年代初,他甚至采取迂回策略,在墨西哥开办了疟疾疗法的诊所,让感兴趣的美国患者来到墨西哥接受治疗,以此规避美国的监管。

《知识分子》的调查表明,就在同一时期,海姆立克还曾经到访广州,并通过当时在广州预防医学研究所工作的陈小平,自1993年起,在中国开展了疟疾疗法抗癌、抗艾滋病的实验。这些研究,后来还被世界卫生组织的官方杂志称为“残忍的罪行”。

至于期待中的所谓“疟疾抗癌”的疗效,在近30年之后的今天,结果不言自明。甚至陈小平本人,也在1999年《浙江肿瘤》上发表论文,下结论称如果患者接受过其他治疗方案,那么疟疾疗法无效。陈小平、萧斌权、刘树国,等:《疟疾疗法治疗晚期肿瘤的初步报告》,载《浙江肿瘤》1999年03期。时隔近30年之后,陈小平公开站上讲坛。这一次,他将自己包装成“疟疾疗法”的唯一发明人,将“疟疾抗癌”称为全球唯一独创,并大张旗鼓地招募新一轮的受试者来做“疟疾抗癌”人体试验。这背后的原因,实在耐人寻味。

说到这里,考虑到这项研究的立意和动机,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一个人,一个最近妇孺皆知、被《自然》杂志直呼为“基因编辑流氓”的中国科学家——贺建奎。

就在陈小平的“疟疾抗癌”新闻传遍互联网之前两个月,2018年11月底,时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的生物学家贺建奎公开宣布,他利用一种名为CRISPR/cas9的基因编辑技术,定向改造了两位人类女婴的基因组DNA,宣告了人类历史上第一、第二例基因编辑婴儿的诞生,我在本书第一章里已详细讲述了这件事。

贺建奎的研究立刻招来科学同行、监管机构和公众的严厉谴责。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针对贺建奎的调查仍在进行。他明确违反了科技部和卫生部的行业规定,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有证据显示贺建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博士生导师、美国莱斯大学的教授麦克·蒂姆(Michael Deem)涉嫌参与甚至设计了这项研究,正在接受校方调查。他的博士后导师、美国斯坦福大学的教授史蒂芬·奎克(Stephen Quake)和其他两位斯坦福大学的工作人员,也正在被校方调查。

比较之下我们会看到,陈小平和贺建奎,两个人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宣传推广的方式,高度相似。


● 首先是研究思路。陈小平和贺建奎都声称自己是原创性研究(疟疾抗癌和基因编辑婴儿)的提出和发起者。但是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这些研究思路的真正设计者另有其人。海姆立克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积极鼓吹疟疾疗法并付诸实施,而贺建奎的导师麦克·蒂姆可能直接参与了基因编辑婴儿课题的具体设计。

● 其次是研究方法。陈小平和贺建奎尝试的都是被业内专家广泛认为高风险、低收益甚至无收益的激进治疗方案。就疟疾疗法而言,美国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发文警告;而禁止将未成熟的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人类胚胎,更是全球科学界的共识和中国监管机构的明文规定。

● 最后是数据公开的方式。陈小平和贺建奎不约而同选择了绕过学术界的同行评审程序,直接将初步研究数据向媒体和公众公开。陈小平选择了中科院SELF格致论道论坛的演讲;而贺建奎选择了接受美联社的独家专访,并提前在YouTube网站分享了数个基因编辑婴儿的宣传短片。


似曾相识的操作手法,带来的是同样重大的医学风险、舆论风暴以及道德危机。而我们不得不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样的闹剧和悲剧能够反复出现?为什么这样的事情可以出现在我们中国?

就在2019年2月,《经济学人》杂志以“伦理倾销”为题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这篇文章,为接踵而至的陈小平和贺建奎事件提供了绝佳的注脚。Jane Qiu, 'Recent events highlight an unpleasant scientific practice: ethics dumping, ' The Economist, 2019.作者警告说,“伦理倾销”——那些更富裕、监管更严格国家的科学家,将本国不被允许的医学研究搬到另一个可能较穷、监管较为松懈的国家去进行——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显然,这种现象和“洋垃圾”的倾销一样,所蕴含的技术风险和道德危机不言而喻。

我们有理由相信,陈小平和贺建奎事件,正是这种“伦理倾销”的产物。面对“伦理倾销”,我们当然需要首先谴责那些道德沦丧、明知其研究存在不可容忍的风险却仍然将这些研究在其他国家推进的研究者。但是我们同样需要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会成为“伦理倾销”的目的地?在中国医学研究的实践和监管政策中,是否存在系统性的“伦理陷阱”,使得来自国外的“伦理倾销”有可乘之机?

答案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