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3.1 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的理论基础及国内外相关研究
1.3.1.1 比较优势理论及相关假说
(1)绝对优势理论。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认为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像重商主义者声称的那样,一定是非赢即输的,而是可能实现“双赢”的。经济主体的“利己”不应该通过损人去实现,而应该通过利他来实现。具体途径为,社会各经济主体按自己的特长实行分工,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在总体上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显然,交易活动一旦越出本国范围,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就出现了。亚当·斯密的这一理论被称为绝对优势理论。
(2)比较优势理论。
绝对优势理论虽然解决了国际贸易产生的重要原因,但却无法解释如果一个国家在任何商品生产上都没有绝对优势,那么这个国家还能不能参加上述国际分工?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相对优势)理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能确定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从诸多劣势中找到比较优势。但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各国在生产不同产品上的比较成本差别呢?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其学生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简称H-O理论)对此做出了解释。该理论认为,在不同国家同种商品生产函数相同的条件下,比较优势产生的根源在于各国或区域生产要素相对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形式上的差别。因此,各国应当生产出口那些他国密集使用本国相对充裕要素的产品,而进口那些他国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这一逻辑得以成立的前提假定是各国之间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都是相同的,即各国的生产函数都是相同的。与此不同,大卫·李嘉图的理论则认为各国比较成本的差异是由各国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之差别造成的,也即各国的生产函数是不同的,而且一定时期内这类不同性保持不变。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作为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这两个理论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在H-O理论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规模报酬仍然不变,市场结构仍为完全竞争。H-O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
“古典”和“新古典”的贸易理论合称为传统贸易理论,其所强调的比较利益结构都是建立在一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通常的情况是,发展中国家缺乏资本和技术,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便宜的优势,发达国家则具有资本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因此,比较优势的贸易格局一般表现为:发达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或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则进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应该说,上述理论在解释现实中的某些贸易格局上是相当成功的,并曾在相当长时期内构成了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主流,但它们终究存在着局限性。
无论是以劳动生产率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理论,还是以生产要素供给为基础的资源禀赋理论,其比较利益产生的前提是各国的供给、生产条件不可改变,资源和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间流动,这种传统比较优势具有静态的特征。但处于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生产要素、资源可以在国际间流动;自然资源通过技术进步可以被改良、人工合成或被新材料所替代,人力资源可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而以“质量”上的优势弥补“数量”上的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是在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等与现实不符的假设基础之上,是一种静态比较优势理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个假设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因此,许多学者都对这种比较优势提出了质疑,主要可分为比较优势陷阱说和比较优势弱化说。
(3)比较优势陷阱说。
比较优势陷阱说认为,如果一国完全以静态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即完全接受由边际生产成本状况确定的国际分工角色,运用本国自然资源优势和廉价劳动力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从而获得较低的附加值,而忽视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则最终将陷入低附加值循环,与先进国家的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有学者发展概括了上述比较优势陷阱理论(张小蒂,李风华,2001),指出如果一国技术创新的路径选择不当,即过度地依赖技术引进,使自主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无法完全地发挥后发优势,则只能跟在先进国家之后,从而陷入比较优势陷阱。
(4)比较优势弱化说。
比较优势弱化主要是指建立在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基础之上,从长期来看这种比较优势将逐渐弱化。比较优势弱化的原因可以从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和国际两个角度来分析。从国内环境看,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一般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数量不丰裕,经济增长使国内资源消耗显著上升,导致国内不少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已接近或甚至已超过国际市场,使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优势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工资水平必然会不断上升,使劳动力成本优势不断弱化。从国际环境看,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弹性小、附加值低,易出现出口的“贫困化增长”;同时,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的扩展,使资源与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受到诸多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国际上发展的空间越来越有限。
1.3.1.2 竞争优势理论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了在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上拓展的独树一帜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贸易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该理论着重讨论了特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的各种条件。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开放型经济背景下,一国产业结构状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国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能动性和可选择性,固有的比较优势不应成为增强国际竞争优势的障碍。其核心理论介绍如下:
(1)影响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
①生产要素。它包括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基础设施。生产要素又分为初级要素和高级要素两类。初级要素是指一个国家先天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等。高级要素则是指社会和个人通过投资和发展而创造的因素。一个国家若要取得竞争优势,拥有高级要素远比拥有初级要素重要。
②需求因素。国内需求条件是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波特认为,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三个方面进行的:一是本国市场上有关产业的产品需求若大于海外市场,则拥有规模经济,有利于该国建立该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二是若本国市场消费者需求层次高,则对相关产业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有利。因为挑剔的消费者会对本国公司产生一种改进产品质量、性能和促进产品服务等方面的压力。三是如果本国需求具有超前性,那么为它服务的本国厂商也就相应地走在了世界其他厂商的前面。
③相关和支持产业因素。即与企业有关联的产业和供应商的竞争力。一个企业的经营要通过合作、适时生产和信息交流与众多的相关行业和企业保持联系,并从中获得和保持竞争力,如果这种接触是各方的主观愿望,那么产生的交互作用就是成功的。一个国家要想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在国内获得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和相关产业的支持。
④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状态因素。它们是指一国国内支配企业创建、组织和管理的条件。各类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有其不同的规模、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竞争目标、管理模式等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面临的各种外部环境。此外,国内市场的竞争程度,对该国产业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有重大影响。国内市场的高度竞争会迫使企业改进技术和进行创新,从而有利于该国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的确立。
除上述四个因素外,一国的机遇和政府的作用,对形成该国的国际竞争地位也会起辅助作用。机遇包括重要发明、技术突破、生产要素供求状况的重大变动(如石油危机)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政府因素是指政府通过政策调节来创造竞争优势。波特认为以上影响竞争的因素共同发生作用,会促进或阻碍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
(2)国家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
波特认为国家经济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生产要素导向阶段、投资导向阶段、创新导向阶段和富裕导向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是国家竞争优势发展的主要力量,通常会带来经济上的繁荣,第四个阶段则是经济上的转折点,有可能因此而走下坡。
①生产要素导向阶段。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几乎所有的成功产业都是依赖基本生产要素。这些基本生产要素可能是天然资源,或是适合作物生长的自然环境,或是不匮乏且又廉价的一般劳工。这个阶段中的钻研体系,只有生产要素具有优势。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具备相关资源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军国际市场。
②投资导向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国家竞争优势的确立以国家和企业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为基础,并且越来越多的产业开始拥有不同程度的国际竞争力。企业有能力对引进的技术实行消化、吸收和升级,是一国达到投资导向阶段的关键所在,也是区别要素导向阶段与投资导向阶段的标志。
③创新导向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在应用并改进技术的基础上,开始具备独立的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创新成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处于创新导向阶段的产业,在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方面居领先地位。有利的需求条件、供给基础及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使企业有能力进行不断的技术创新。在重要的产业群中开始出现世界水平的辅助行业,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也不断提高。
④富裕导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家竞争优势的基础是已有的财富。企业进行实业投资的动机逐渐减弱,金融投资的比重开始上升。部分企业试图通过影响和操纵国家政策来维持原有的地位。大量的企业兼并和收购现象是进入富裕导向阶段的重要迹象,反映了各行业希望减少内部竞争以增强稳定性的愿望。
1.3.1.3 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差异和联系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奠定了近代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而波特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的超越,二者相比较,有以下不同:
(1)前提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作为理论前提,竞争优势理论则以不完全竞争市场作为理论前提,后者比前者更符合当前的现实。
(2)角度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从全球角度考虑,认为一个国家只要按照比较成本原则分工,就会增加自身福利,并提高世界范围的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水平。竞争优势理论从国家角度出发,考虑怎样才能使一国在贸易活动中得到的福利更多一些,生产效率提高得更快一些,在国际分工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
(3)范围不同。
比较优势理论只考虑某些产品或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主要是对其成本即价格的竞争能力进行比较。竞争优势理论则是将一国的国际竞争能力即生产力发展水平与它国进行比较,它除了考虑现实情况之外,还要考虑潜在的利益对比。
(4)性质不同。
比较优势是相对性的概念,一国在某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另一些方面必具有比较劣势。这种理论的逻辑结果是,任何国家都应安于现状、保持现状。因为这样可以在付出最小代价的情况下使本国获利。竞争优势是绝对性的概念,一个国家处于竞争优势或者处于竞争劣势,界限相当清楚,没有半点模糊。任何国家都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使自己取得或保持竞争优势。
(5)原因不同。
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比较优势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初始条件,这些初始条件或来自自然原因,或来自历史原因,如一个国家由于历史原因而经济落后、开发不足、技术低下,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分工,只能生产和出口矿产品、农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而竞争优势理论认为,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创新机制,取决于企业的后天努力和进取精神。只要敢于创新、积极竞争,一个后进的国家也有可能成为有竞争优势的国家。
虽然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存在着根本区别,但同时它们也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第一,在一国的产业发展中,一旦发生对外经济关系,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就会同时发生作用。任何国家,即使是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不可能在一切产业中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这也表明,竞争优势不能完全消除或替代比较优势。
第二,比较优势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一国在生产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它去建立国际竞争优势,而一国的国际竞争优势的建立才能获得持久的比较利益。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往往易于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换句话说,比较优势可以成为竞争优势的内在因素,促进特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也可以说,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第三,一国产业的比较优势要通过竞争优势才能体现,即使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果缺乏国际竞争力,也无法实现其比较优势;反之,非常缺乏比较优势的产业,往往较难形成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一些国家原先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由于国际比较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失去国际竞争优势的案例,以及一些产业在国际间转移的实况,证明了这一点。换句话说,在各国产业发展中,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常常是相互依存的。
第四,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本质都是生产力的国际比较,不同的是,比较优势强调的是各国不同产业之间的生产率的比较,而竞争优势强调的则是各国相同产业之间生产率的比较。比较优势体现的是一国特定产业与本国其他产业的生产率差异和他国各产业的生产率差异比较所具有的相对优势,而国际竞争优势的实质则是各国各产业的生产率的绝对优势。也可以说,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是各国产业间生产力优势的不同表现。
1.3.1.4 比较优势理论内涵和外延的拓展
(1)从静态比较优势到动态比较优势。
静态比较优势理论以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等与现实不符的假设为基础,建立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基础之上。静态比较优势就是原本已经拥有的优势,比如廉价劳动力和用地。动态比较优势理论将技术进步、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问题结合起来综合动态地研究一国的比较优势,比如培育高素质的管理和决策人才、自主开发造型新颖、技术先进产品的能力等。
从20世纪中期以来,许多学者在将静态比较优势动态化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理论上来说,第一次将静态比较优势动态化的是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将产品的生命周期分为创新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处于创新期的产品实际上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入发展期则变成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进入成熟期则变成资本与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当进入衰退期时基本成为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转变,产品的生产也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比较优势也将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而变化。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斯蒂格利兹、克鲁格曼、格罗斯曼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发展了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经济学家对传统理论的重要发展是将技术进步、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问题结合起来综合动态地研究一国的比较优势。
在国际贸易的根源上,动态比较优势认为国际贸易产生的基础不仅来自两国要素禀赋差异产生的产品相对价格的差异,受技术因素影响的规模经济差异还会导致生产成本差异,从而产生价格差异,因此,国家间相对要素禀赋差异和规模经济差异共同决定贸易格局。在贸易的构成上,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认为,一方面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每一个国家根据产业内专业化模式仅能生产某一产业内广泛的潜在的产品系列的一个或几个子集;另一方面由于示范效应的作用,消费者总在效用最大化原则支配下,偏好商品种类的增加,这样从生产和需求两方面找到了产业内贸易的依据。在贸易利益上,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假设前提的动态理论认为,贸易利益不仅来自于比较优势利益,还会因生产效率提高、生产集中、生产的合理化以及产品多样性而存在潜在利益。比较优势理论的动态化,为发展中国家先天比较优势的升级和后天比较优势的培育奠定了基础,这是对比较优势理论第一层次的拓展。
(2)从先天优势到后天优势。
所谓的先天优势是指一国先天存在的资源禀赋和劳动力成本等优势,也叫自然优势;后天优势则是指原本没有,通过后天培育而形成的优势。后天优势的培育不仅要通过国内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要通过“技术外溢”和“干中学”效应带来产业部门的制度创新,使得先天的比较优势上升到后天的比较优势。“技术外溢”和“干中学”效应往往成为后进国家参与国际竞争,获得“后发优势”的源泉。有的学者甚至将这种“后发优势”纳入广义的比较优势(张小蒂,2002)。但是,本书认为“后发优势”仅仅是后进国家所具有的潜在的比较优势,它要转化为现实的比较优势,还要取决于“技术外溢”效应的大小和“干中学”学习效应的大小,如果一国仅仅被动地接受先进国家的技术外溢,并且在“干中学”的过程中缺乏消化、吸收与创新,则不可避免地陷入由于技术创新路径选择错误而导致的比较优势陷阱。因此,本书认为后进国家如果能在主动接受先进国家的技术“外溢效应”和“干中学”过程中,加快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就可以在特定产品或特定行业上,在技术、管理、营销上,替代或赶超同类的国际竞争者,获得后天优势。
(3)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
上述分析表明,竞争优势理论与比较优势理论具有以下新特点:竞争优势理论除了考虑现实的利益外,还考虑潜在利益对比,考虑一国能否取得或保持竞争优势,从国际分工中获得更大的利益;竞争优势理论认为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一国的创新机制,取决于企业后天的努力和进取,只要勇于创新、积极竞争,后进的国家就有可能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国家。此外,竞争优势理论涉及产业和企业,强调非价格竞争,更注重质量和市场的需求档次。
总之,比较优势理论主要论证国家间产业分布与产业互补的合理性,强调不同产业之间生产率的比较;而竞争优势理论主要论证国家间产业冲突和产业替代的因果关系,强调各国相同产业之间生产率的比较。竞争优势不能完全消除或替代比较优势,但一国产业的比较优势要通过竞争优势才能体现出来。因此,有必要将原有的比较优势拓展到竞争优势。
上述比较优势三个纬度的拓展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将传统静态比较优势理论动态化,可以视为对比较优势理论内涵的拓展;从先天优势到后天优势,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可以视为对比较优势理论外延的拓展。比较优势动态化要求比较优势内容即外延的不断拓展,以资源禀赋等先天优势为基础的狭义的比较优势必然发展到以后天通过努力形成的优势为基础的广义的比较优势。
1.3.1.5 推动比较优势升级的因素
比较优势既然是动态的,那么如何推动比较优势的升级呢?一种观点认为,比较优势可以通过市场力量实现自动升级,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贸易自由化,政府不应该干预自由贸易;另一种观点认为,一国的比较优势不能自动升级,主张国家保护幼稚工业。本书支持后一种观点。在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极不平等,发达国家占据高附加值的一端,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处于低附加值的一端,导致了全球化利益严重偏向发达国家。实际上,如果通过市场力量来推动一国比较优势的升级,在利润最大化的作用下,各国都偏向于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就会使原有的比较优势不断强化。发达国家继续出口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获得高额附加值,而发展中国家则继续出口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产品,获得较低的附加值。因此,通过国家力量推动比较优势的升级就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现实的选择。
发展中国家要变潜在的后发优势为现实的比较优势,就要技术创新。而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目前的技术创新经费投入和人力资本现状都不能构成坚强的支持,因此,发展中国家应当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加快人力资本的积累。此外,发展中国家新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或者企业的形成,也需要国家力量的扶持。一些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产业,如航空航天、船舶、电子、核、常规武器等应成为发展中国家扶持的重点,因为这些产业集中了大量的高精尖技术,可以创造长期动态的比较优势(杨帆,2001)。
本书所指的比较优势升级应该还包括传统比较优势产业的升级,如要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使之向资源—技术密集型、资源—资本密集型、劳动—技术密集型和劳动—资本密集型转化。总之,在经济全球化下,广大发展中国家必须同时走两条道路:一是以国家力量支持传统产业的升级;二是以国家力量扶持新的具有动态比较优势的产业或企业的发展。前者是巩固和发展现有比较优势的需要,后者是培育长期动态比较优势的需要。
1.3.1.6 竞争与竞争力
竞争是同类、同行业主体之间为争夺某一目标或利益而进行的一种竞赛与争夺,在经济学领域中表现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争夺有利的生产条件和销售条件,以便获得最大利益的斗争。要成立竞争关系需要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利益独立的竞争主体,即究竟谁和谁竞争的问题;二是竞争对象,即竞争什么;三是竞争的结果如何,即谁的获利能力更强。竞争力往往首先以竞争结果为依据评价其大小,但只有在具备三要素达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才能谈到竞争力的大小问题。所以说,竞争是竞争力的前提,竞争力是竞争主体在竞争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或是在竞争关系中竞争主体对竞争对象的吸引力和最终获利的能力,是竞争主体所具有的竞争优势的表现。一般来讲,竞争力包括产品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国家竞争力等,当这些竞争力研究的范围超过国界,以国际市场为平台研究时就涉及国际竞争力。
1.3.1.7 对国际竞争力的不同理解
各国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对国际竞争力概念问题的不同看法。工业经济学家认为,国际竞争力主要是一国的制造业能力和水平,即工业实力,而工业实力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制度经济学家认为,17世纪,在当时技术基础及文明程度不如中国的西欧,发生工业革命是与西欧的社会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这种制度容易激发创新,所以国际竞争力实际上就是制度竞争力。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促进经济发展的各种措施会带来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但在国际上真正建立起国际竞争力的确切概念并且将其合理量化的机构当属瑞士的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和世界经济论坛两家。1985年,世界经济论坛中首次提出了国际竞争力概念,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企业主目前和未来在各自的环境中以比它们国内和国外的竞争者更具有吸引力的价格和质量来进行设计生产并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机会。1994年,IMD在《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中将国际竞争力的概念进一步定义为:一国或一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均衡地生产出比其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又从经济增长的前景来研究竞争力,又将其定义为:在人均实际收入方面达到持续高增长的能力,就像以不变价来测定人均一样。美国《关于产业竞争力的总统委员会报告》认为,国际竞争力是在自由良好的市场条件下,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提供好的产品、好的服务同时又能提高本国人民生活水平的能力。国内有专家学者认为,国际竞争力就是在国际间自由贸易条件下,一国某特定产业的产出品所具有的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以此获得利润的能力。就国际竞争而言,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就是比较生产力,国际竞争的实质就是比较生产力的竞争。还有一些中国学者将国际竞争力定义为:一国对该国企业创造价值所提供的环境支持能力和企业均衡地生产出比其他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是一国或一企业成功地将现有资产运用于转换过程而创造更多价值的能力,它包括一国或一企业发展的整体现状与水平,拥有的实力和增长的潜力。国内学者厉无畏将国际竞争力定义为行为主体间争夺国际资源和市场的能力。
从以上对国际竞争力概念的界定可以看出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国际竞争力的主体是一个国家。第二,国际竞争力是以国际市场上的公平与自由竞争为前提条件。第三,国际竞争力可以分为宏观层次上的国家国际竞争力、中观层次上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微观层次上的企业国际竞争力等最基本的三个层次。中国社科院的裴长洪研究员指出:产业竞争力是指属地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它的一般市场绝对竞争优势的总和。他认为,一国产业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其具有的比较优势和通过人的努力创造出来的竞争优势。
1.3.1.8 比较优势的实证研究
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Leontief, 1954)利用1947年美国的投入产出表考察美国对外贸易结果时,得出与赫克歇尔—俄林理论所预测的背道而驰的结果,即美国的进口替代品较其出口品更为资本密集。里昂惕夫根据美国的投入产出表,对美国值一百万美元的出口品及进口品进行要素密集度分析,以度量其中所包含的劳动与资本各为多少。里昂惕夫实证研究的结果发现,美国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这正与一般公认美国要素禀赋是资本密集型的看法相反,即美国的贸易方向与赫克歇尔—俄林理论预测的结果背道而驰,此种现象称之为“里昂惕夫悖论”。
为了解释里昂惕夫悖论,许多经济学家纷纷提出各种说法。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里昂惕夫的研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假设美国与其他国家有相同的生产技术,这与现实不符;他只考虑了两种生产要素,没有考虑土地等其他要素;劳动应该细分为技术熟练劳动和非技术熟练劳动;里昂惕夫使用的是1947年的数据,1947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不久,世界经济处于恢复时期,数据不能作为长期依据;1947年美国的贸易不平衡;国际贸易还不是自由贸易,存在许多的贸易壁垒。里昂惕夫认为美国劳动力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在配置相同数量的资本下,美国的劳动生产率是外国劳动生产率的三倍,美国实为一劳动力充裕的国家,实证结果与赫克歇尔—俄林理论并无矛盾之处。总之,里昂惕夫的结论不能否定赫克歇尔—俄林的比较优势理论。
李默(Leamer, 1980)认为里昂惕夫对概念的理解存在错误。里昂惕夫认为,如果出口产品中的人均资本含量少于进口产品中的人均资本含量,则该国家的资本禀赋相对于劳动禀赋来说是稀缺的。这一命题看似有理,实则不然。如果劳动服务的净出口与资本服务的净出口的符号是相反的,那么上升命题是正确的。但是,里昂惕夫的数据表明两者的符号都是正的。李默认为正确的方法是比较净出口中的人均资本和消费中的人均资本。尽管里昂惕夫的数据显示美国出口的资本密集性小于进口的资本密集性,但同样能显示出美国净出口的资本密集性大于美国消费中的资本密集性,这说明美国的资本相对于劳动来说是充裕的。因此,纠正了概念错误,所谓的里昂惕夫悖论就云消雾散了。
李默还进一步给出了一个国家资本相对于劳动显示充裕的充分必要条件。即,一个国家资本相对于劳动是显示充裕的当且仅当下列三个条件中的一项成立:
①KX-KM>0,LX-LM<0;
②KX-KM>0,LX-LM>0,(KX-KM)/(LX-LM)>KC/LC;
③KX-KM<0,LX-LM<0,(KX-KM)/(LX-LM)<KC/LC。
其中KX、KM、LX、LM、KC和LC分别是出口、进口、消费品中的资本和劳动力含量。尽管里昂惕夫发现KX/LX<KM/LM,但他的数据满足条件2,因此美国是显示资本充裕的。
巴雷萨(Balassa, 1965)给出了一种出口产品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CA)的计算公式,其所揭示的是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对优势而非生产领域的相对优势。虽然巴雷萨提出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只是间接而非直接度量比较优势,但是由于生产阶段中要素投入比例的数据很难获得,而贸易过程中的数据却较容易得到,因此在做实证分析时,人们普遍采用巴雷萨的计算公式。
自里昂惕夫对外贸商品要素含量的经典核算起,学术界为运用H-O定理衡量比较优势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巴兰塞(Balance, 1988)总结了比较优势技术的最新进展,说明在以下序列中的任一个阶段比较优势都可以得到衡量:D→CA→T、P、C→RCA。此处D为经济要素,CA为比较优势,T、P和C分别为贸易,生产和消费,RCA显性比较优势。
从亚当·斯密的绝对比较优势到大卫·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从巴拉萨的显性比较优势到波特的竞争优势,比较优势的理论和经验研究沿着从静态到比较静态再到动态的轨迹逐步发展起来。比较优势理论揭示了一国或地区比较优势变化的动因,主要有四个:一是要素累积(Findlay, 1995);二是技术进步(Krugman, 1987; Lucas, 1988);三是区域经济集中程度(Krugman, 1991);四是政府行为作用(Reading, 1999)。这四个方面的研究从理论上说明了比较优势变化的机制:第一,生产率的初始水平决定了内生性比较优势进而促进国际分工,国际分工的模式及程度通过资源配置导致技术水平反作用于生产率,而生产率变化进一步作用于分工模式;第二,通过政府干预促使产业外生性的比较优势发生变化,改变分工模式。比较优势变化机制中存在两种力量:一方面,自身要素积累和技术进步使原有的优势得到不断的加强;另一方面,技术转移、产业间累积知识速度的差异和政府的逆向扶持可能促成其转变。因而动态理论阐述了优势变化动因,而不能预测具体的趋势变化。
海闻(1996)的研究表明:在过去的17年中,中国的进出口不断增长,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到了20%。贸易权下放、进口壁垒降低、汇率并轨等一系列的改革使得中国的对外贸易结构更加合理、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比较优势得到发挥。海闻认为,虽然中国取代了“亚洲四小龙”成为工业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进口地,但是中国的发展并不影响“亚洲四小龙”和其他亚洲国家及地区继续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当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市场份额中增加时,整个亚太经济的份额也在增加。
林毅夫(1999)将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理论拓广到经济发展中。他认为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总体水平的升级固然重要,但它们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内生的变量。换句话说,是一个经济要素中禀赋结构变化的结果。要素禀赋结构是指一个经济中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的相对份额。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的早期阶段,要素禀赋结构的特征是资本的严重缺乏。在要素禀赋条件下,为了推行资本密集型产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所能做到的仅仅是把有限的资本倾斜地配置到少数几个产业上,其他产业则得不到最起码的资本。结果所扶持的产业,在扭曲价格和国家保护政策下虽然可以成长起来,但在保护下必然缺乏竞争力。受压抑的产业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资本,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力。因而,整个经济缺乏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的想法只能落空。而且,违背比较优势所形成的畸形产业结构与劳动力丰富的要素禀赋形成矛盾,大大抑制了对劳动力的吸收,形成资源利用的二元性质,使广大人民不能均等地分享经济发展的好处,相当大规模的人口处于贫困之中。
朱民用1950年至1987年的中国外贸出口数据对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尽管1987年以前中国是一个完全的计划经济,但是“显示中国出口行为”表明中国的外贸出口基本符合赫克歇尔—俄林的理论。中国向发达国家出口初级产品和纺织品,同时从发达国家进口机械、运输设备等制成品。朱民还指出,改革开放对中国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得经济结构趋于合理,基于比较优势之上的生产和外贸出口变得更有效率。
耶兹(Yeats, 1991)对1965年至1987年中国外贸出口的显示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并与日本、“亚洲四小龙”和“东南亚四国”进行了对比。耶兹的研究发现,中国除了在某些资源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以外,在许多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都具有比较优势。在劳动密集型产品方面中国内地的比较优势结构与“亚洲四小龙”非常相似,除非增加产业内贸易,否则中国内地与“亚洲四小龙”之间的出口竞争将更加激烈。日本的比较优势在于资本密集型产品,与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明显的差异,资本密集型产品是亚洲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关键因素。耶兹还发现中国出口增加的商品种类在世界贸易出口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而且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产品受到美国、日本和西欧的非贸易壁垒的保护,因此中国对这些产品的进一步出口将受到限制。同时耶兹指出,尽管没有迹象表明中国的显示比较优势结构向半资本密集型产品转移,但迹象表明中国的显示比较优势越来越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品
1.3.1.9 知识产权、知识资产的概念以及二者关系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武骏(2003)认为知识资产不是简单的说明书、图纸、专利证明,而是至少包括人力、市场、结构三个方面。人力资产是企业知识资产的重要基础,代表了企业解决问题的个人能力。而客户资产则指市场营销渠道、顾客忠诚、企业信誉等经营性资产。结构性资产是企业的组织结构、制度规范、组织文化等。对企业而言,拥有知识资产不是目的,而是要创造价值、获取利润。经济学意义上的利润来源于垄断、创新、风险三个方面,而知识管理战略恰恰在加强专业垄断(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专利保护)、降低决策风险(竞争情报)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企业的利润源正在从有形的产品和服务本身转向与产品和服务密切相关的知识资产上。美智咨询管理公司曾提出3种知识利润模式:从产品到客户知识、从经营到知识、从知识到产品,预计未来几年将大量出现新的知识赢利模式,同时指出知识赢利的关键在于公司对知识的认识以及在使用知识和知识创新时所做的不同选择,也就是说知识只有通过恰当的管理才能创造价值,为企业带来利润。
林永青(2008)认为“知识”是以从数据中提取的信息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种能力。(更通俗的表达是:知识就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资产产生了一连串有用的服务,从而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然而,和实物资产不同的是知识资产可以在与人分享的同时保存自己,即使将知识给了别人,自己也还有一份。可是,虽然分享知识资产并不降低它对原占有者的效用,但分享却降低了知识资产自身的(经济)价值,因为知识因分享而丧失了稀缺性,这是知识资产最重要的一个悖论。知识资产是通过学习过程建立起来的。除了传播知识,还有创造新知识的情形。
刘玉平(2008)认为知识产权不一定是无形资产,但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术语,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知识产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通称。从本质上来说,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权,是国家赋予所谓知识财产权的拥有者对于自己的知识产品排他性支配的垄断权,以促使其效用发挥。知识产权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带来收益的潜在可能性,但知识产权本身并不一定是无形资产,企业中拥有知识产权数量与盈利水平并不存在相关性。因此,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为企业的超额收益的获取创造了可能条件,要使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则要采取措施和创造条件,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无形资产。
程恩富(2003)从规避“贫困化增长”和“比较优势陷阱”出发,提出要创造和培育我国知识产权或资产型竞争优势。李浩(2005)认为知识产权贸易对国际贸易格局有重大影响,并就如何发展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进行了初步探讨。李浩指出,培养我们国家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得尤为重要。郭民生、郭铮(2006)对“知识产权优势”进行了完善,丰富了其内涵和特征。认为知识产权优势体现在制度优势、规则优势、知识产权资源优势、知识产权运营优势4个方面。代中强(2007)基于国家竞争优势理论提出了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对策。王景、王晓萍和朱莉(2008)从知识产权文化角度对创新型文化构建进行了相关研究。段培君(2008)从经济学、系统科学和文化学三个分析框架的角度理解创新型国家的内涵,认为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把握创新型国家,都离不开其内在关系的系统性理解。王燕和张宗益(2010)提出通过知识整合、创新,使获得的知识资源内化为区域特有的知识资源优势,从而形成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周密、邓向荣(2010)认为,从层次性角度出发,重视共性技术的基础层次作用,构筑以共性技术为基础的创新网络是向创新型国家转型的重要方向。施卫娟(2011)指出,知识产权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世界经济的另一个重要增长点。徐成(2012)认为创新与知识产权贸易相生相依,知识产权贸易推动创新经济发展。董钰和孙赫(2012)指出在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技术的获取主要依靠贸易产生的技术扩散。孙露卉(2013)基于层次分析法,论述了在知识产权贸易下的创新型国家构建的具体路径。赵昱和杜德斌(2013)认为,发达国家目前是知识产权贸易的主要参与者,但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在迅速提升。顾晓燕(2016)在分析知识产权贸易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影响效应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识产权贸易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模式选择和实现路径。刘强、李本乾(2016)通过对欧美发达国家、东亚邻国和新兴国家的全方位比较,采用TCI、RCA、NXRCA和LFI等综合竞争力指标全面评估中国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发现中国国际竞争劣势非常明显,竞争力呈下降趋势。顾晓燕和田家林(2018)认为知识产权贸易在有力支撑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更反映出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的重要成效。
王岩(2007)认为在反映企业核心信息的财务报表上,知识产权与会计语言的资产、资本及无形资产等概念相关联。尽管在非会计描述时,资产与资本这两个词汇经常互换使用,但严格说来,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分是特指那些为公司拥有、产生于公司过往的经营活动并能够为公司带来未来收益的经济资源。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资产,本质上必须具备此属性。从这个意义上,本书中将来自知识产权的资产称其为“知识资产”,为会计术语中“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传统习惯,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使用“知识产权”与“知识资产”有相同的含义。
笔者的理解是,“知识产权”是从法律的角度对“知识”归属权方面来进行描述的;而“知识资产”是从会计的角度对“知识”运作以期其增值方面来表述的。在本书中,笔者频繁使用的“知识优势”是从经济贸易的角度对“知识”的培育、利用以期促进贸易发展的角度来阐述的。
1.3.2 对日本对外贸易政策的研究现状
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也大体经历了三个几乎相同的阶段:贸易保护阶段(1945-1960),贸易自由化阶段(1960-1973)、石油危机后的贸易自由化阶段(1973年后)。这三个阶段各采取了不同的贸易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简称二战)后日本确立了“贸易立国”的基本国策,把扶植本国企业、提高其竞争力、振兴出口作为政策的出发点。“贸易立国”战略分为进口替代战略和出口导向战略。鉴于日本资源贫乏,进口原材料、出口加工制成品是日本贸易发展的唯一道路,日本经济的振兴必须依靠出口导向战略,但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生产水平,还不具备实行出口导向战略的条件。因此,1945年至60年代中期,日本先是推行了进口替代战略,政府扶植的重化学工业发展起来后成为出口的主力,这使得贸易战略就转向了出口导向战略。
迄今为止,国内外研究日本对外贸易的著作较多,以国内学者而言,其中最有影响的代表性著作有两本:一是由马成三编著的《日本对外贸易概论》(1991);二是由强永昌编著的《战后日本贸易发展的政策与制度研究》(2001)。这两部专著对日本贸易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同时也涉及了日本贸易政策的许多方面。前者从借鉴日本外向型经济的成功经验着手,客观、全面地介绍了日本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振兴出口政策和进口政策变化方面的主要措施。但对于日本贸易政策的阶段性变化的原因、效果等分析不够。后者从发展中国家如何更有效地促进贸易发展的角度,专注于保护贸易政策给日本带来的种种好处,重点介绍了贸易保护政策的措施及其效果。对日本贸易政策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二战后日本贸易政策阶段性的研究,尤其关注“入关”前后、日元升值后及年代日本贸易政策的转变。高连福(2001)认为,日本政府的外贸政策90年代末开始发生重要变化,从一贯坚持多边贸易转向重视双边贸易,即实施多边主义的同时搞地区主义,主张与别国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是转折性变化,它对东亚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将产生影响。第二,对日本进出口商品政策的研究,主要从制度、法律的角度进行考察,对日本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政策采取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
随着80年代国际贸易理论界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运用新理论对日本贸易政策的研究也逐步展开,其中,强磊和张二震的《日本贸易政策研究—从保护贸易到贸易自由化》(1999)一书中提出了以年代中期为界限,把日本贸易政策划分为初级阶段战略性贸易政策和高级阶段战略性贸易政策两个时期,主要探讨了贸易政策效果转化的根源。麦丽臣、关沉浮的《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浅析》,对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成功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对中国加入WTO后的借鉴作用。
此外,国内学术界也翻译了不少日本的著作,就此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日本贸易振兴会进口对策部编的《战后日本的振兴出口政策》(2000), 20世纪对五六十年代的日本出口贸易制度进行了介绍。
韩瑞(2008)以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为基础,通过历史逻辑演进的分析,提出了日本贸易政策正在经历由“利用主义”向“构建主义”转变的观点。
蒋明华、万玉琳(2010)认为严重依赖外需的日本为了改变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始逐渐调整贸易政策。通过进一步促进出口,实施隐蔽的进口限制政策,鼓励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技术贸易,日本的出口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贸易迅速恢复并带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吴振华、黎芸(2012)以日本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日本对外贸易的历史变迁、其政策措施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系统研究发现:日本“入关”后在经济贸易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日本政府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采取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促进了经济增长。
郭广坤(2012)运用统计学、国际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学理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评价贸易政策有效性的指标体系,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在数据处理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功效系数法和层次分析法,总共选取评价指标12个,对中国、日本、韩国不同阶段的贸易政策进行有效性分析,结果显示中国在2002-2010年,日本在1956-1973年以及1974-1995年,韩国在1980-2010年的贸易政策是有效的,并且中国贸易政策有效程度不断提高。
李富(2013)认为日本的贸易政策更多的是基于产业发展的基调来考虑和设计的,忽视了贸易环境本身的变化,但在几十年的发展中,世界贸易趋势和经济环境已发生变化,而日本由于本国产业竞争力的不断增强,疏忽了对世界贸易趋势的分析,在贸易政策的制定上也没有从国际环境的角度和发展趋势上加以调整,这就给日本的产业安全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和风险。这种风险在日本泡沫经济发生后逐渐显现出来,虽然泡沫经济后日本的出口仍然在增加,但主要的支柱产业以及需要大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却并没有得到出口的大力支持,在出口中受到了强烈的抵触和遭受了日益激烈的竞争,逐步地失去了一些市场和竞争优势。
任晓菲(2014)认为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日本贸易的发展,二战后的日本把“贸易立国”作为“不变国策”。然而2012年年末,安倍晋三再次担任首相,并于2013年制定了安倍经济政策,其政策的实施在短期内对日本经济起到了复苏的效果。
党琪、刘玮(2018)认为,日本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调整,也是顺应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变和创新,第三次产业经济来临之时,日本政府就顺应潮流,放弃“保护主义政策”,积极加入投资贸易的自由化队伍。
国外学界也有从不同角度对日本贸易政策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著名的贸易理论家小岛清(1958)对此产业结构变化与出口增长率之间的因果关系做了深入的研究,对赤松要提出的贸易模式从进口替代到出口导向的“雁行模式”,给出了有利的论证,小岛清认为,工业发展的每次浪潮都给日本带来更复杂、形式更多样也更高级的出口结构。
金森久雄(1968)分析增长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如化学工业和机械工业的几个领域,确切地说,对这些重化学产品的世界需求有很高的收入弹性,因而出口增长很快。
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1982)指出,如果按照传统国际分工与贸易的理论,二战后日本政府采取的产业政策即全面保护的贸易政策就是一个错误,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政策恰恰取得了成功。
罗纳德·多尔(2002)从日本贸易政策带来的各种贸易弊端入手,分析了日本改变这种不利状况所采取的新贸易政策。重点是从多边贸易政策向多边、双边并举的贸易政策的转变。
迈克尔·林斯基(2002)为了探究日本战后经济转变的轨迹,从影响市场和行为模式的角度对日本贸易政策的措施进行了分析。
张波(2015)认为日本是以战略性贸易政策推动国内汽车工业发展的成功范例。根据产业发展初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不同特点,日本实行限制进口、补贴出口、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这些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日本汽车工业的发展,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刺激了经济增长。
富浦永一等(2016)研究了日本贸易政策偏好与个人特征的关系。在被调查的一万人中,在非农业部门工作、从事管理职业或退休年龄以上的人倾向于选择更自由的进口商品。
也有学者从经济学史的角度进行研究,如欧世健(1999)主要通过对贸易政策措施的演变,探析了贸易政策在日本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作用。此外,由历以平翻译的八卷本《日本经济史》,也涉及了部分日本贸易政策的措施,尤其是保护贸易政策措施的发展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