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与政治哲学(“经典与解释”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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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诫为: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的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

第五诫重视父母,这提醒我们第四诫所纪念的创世的重要性。[47]孝敬父母的人能在地上活得长久。因此,孝敬的子女有望获得直接的好处。另一方面,在第二诫中,拜偶像者则面对着子孙后代会被施以报应的直接威胁。这令我们想起,亚里士多德曾注意到,父母关心自己的子女自然会多过子女关心自己的父母。因此,“十诫”告诉拜偶像的父母(在第二诫中)可能会降临在其子女身上的危害,而向子女提出(在第五诫中),如果他们善待父母,他们自己将会获得好处。

我们怎样理解孝敬父母与在上帝将赐的地上活得长久的关联呢?(这同我们就第二诫所考虑的一个问题类似)如果父母不受孝敬,则不易有稳固的社群,因此也不易有任何稳固的居所。[48]“父母”可以引申为那些具有权威的长者。“孝敬”(honor)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把他们视作父母,视作有特殊地位的人?或许,当一个人把父母敬为老师并敬重其教诲时(就像雅各那样受到子女尊敬?),一个人就是最孝敬或最自然地孝敬父母。孝敬父母会造就一个持久的社群,因为父母很可能是关于上帝以及前四诫中有关上帝的诫命的传统或教诲的主要源泉。如《申命记》中来自摩西的教诫: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申命记》6:4-6)

上帝在第五诫中提升了父母的地位,父母通过全面教导子女反过来提升了上帝的地位。在某种意义上,父母的确能成为上帝有益的形像:他们是子女眼前的神(即权威)。一个人能看见自己的父母,而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又一直清楚可鉴,如果一个人毫不尊敬父母,那怎么能指望他尊敬或崇拜看不见的神呢?因此,正如拉比赫希(Samson Raphael Hirsch)指出的:“对于[犹太人历史的基本事实]的认识和认同只依赖于传统,而传统只依赖于父母向子女忠实的传达,以及子女从父母手中乐意的接受。”[49]可以说,虔诚的父母受子女孝敬符合上帝的利益——因为这意味着,子女会更倾向于尊敬(实际上是崇拜)他们父母所崇拜的。

无论如何,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可以作为一个过渡,使前四诫阐述的上帝与人的关系转向后五诫阐述的人与人的关系——有关虔敬的诫命转向有关社会性的道德美德的诫命。遵守或违反前五诫的人可以是一个隔绝于人世的人。比如说,即便与世隔绝,一个人也能恰切地回想起并进而孝敬自己的父母。相反,违反后五诫的人实际上只能是群居的人。我们即将讨论的第六诫则可作为从前五诫到后四诫条文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