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由分散到抱团
由于岛屿分散,距离遥远,联系不便,在“二战”后世界反殖民化浪潮下,太平洋岛国面对如核废料倾放、核试验等整体利益受损,自我意识、抱团意识逐渐增强。
1947年,为维护地区稳定,太平洋岛国原宗主国英国、法国、荷兰和美国,以及本地新兴大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Pacific Commission,SPC,1997年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为当地教育、卫生和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援助,但明确把政治议题排除在外,其实质是仍想延续原宗主国在该地区的特权和控制权。不甘受制于大国主导的岛国们逐渐开始了争取地区机制主导权的行动,直到1997年,委员会最终承认南太平洋大会成为其管理部门之一。
在争取民族独立过程中,太平洋岛国对南太平洋委员会及其政策取向日益不满,开始寻求建立自己的地区合作组织,以共治合作取代托管制度,以政治承诺取代非政治主义,以直接财政援助取代技术专家,成为岛国领导人日益清晰的前进方向。1965年,斐济、西萨摩亚和汤加组成了“太平洋岛国生产者协会”(PacificIslandsProducers’Association,PIPA),该协会主要是以集体力量与新西兰协商农业出口价格一致等问题。虽然岛国建立了自己的地区合作组织,但在这一时期,地区合作还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岛国之间(主要是波利尼西亚国家),同时“太平洋岛国生产者协会”也主要是为解决现实问题而创立的地区贸易协调组织,与建立全面的地区合作机制还有着很大的差距。1971年,“南太平洋论坛”宣告成立,澳大利亚作为最大创始会员国,为新机制的建设贡献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该论坛的宗旨是加强各国在贸易、发展、航空、海运、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与协调。它的成立标志着南太平洋地区机制的建设开始转向“本土化”阶段,地区建设的主动权逐渐由域外大国转向域内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为了打破地区分离带来的交往困难,在澳大利亚等国的资助下,成立了“太平洋航空”,为加强南太平洋地区各岛国的联系发挥了重要作用。1981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同南太平洋地区岛国签订了《南太平洋地区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主要内容是区域内两个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给予大部分来自其他成员岛国的商品免税待遇。在地区安全方面,由于多数南太平洋地区岛国均没有常规军事力量,澳大利亚承担了多数区域内军事与武装干涉的任务,包括派遣巡逻船维护地区海洋秩序和提供相应执法援助。随着越来越多岛国的独立,它们纷纷要求参与到地区机制的建设之中。虽然南太平洋委员会在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一个地区合作组织,它不仅不是完全由区域内国家所主导,还将岛国们较为关心的政治议题排除在讨论之外。因此,这些岛国开始探索建立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区合作机制。
除了建立综合性的地区合作组织外,各太平洋岛国还积极筹建各种区域多边合作组织,如论坛渔业局、南太平洋环境委员会、南太平洋大学等,这些组织成立的初衷是将岛国不发达的国力聚合起来共同协作,具有一定的一体化性质。随着南太平洋论坛涉及领域的扩大,其网络机制也在不断拓展,南太平洋地区机制逐渐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式。一种是建立地区部长级会议,它在特定领域为地区或区域内各国提出政策建议,如民航、贸易和航运等,即当前所建立起来的南太平洋论坛;另一种是建立半自治的地区合作组织,它在特定领域进行着更高层次的一体化协作,如论坛渔业局和论坛航运公司等。(3)在这一时期地区主义的建设过程中,南太平洋国家逐渐形成了被称作“太平洋方式”(PacificWay)的原则,即以非对抗方式,并在各岛国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及讨论相关议题,以达成最后决议。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南太平洋地区合作与一体化的尝试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及世界政治形势的改变;而“太平洋方式”也不太适应地区内的变化,这一原则逐渐使得地区国家以牺牲自己的部分利益来达成地区共识。(4)
从1989起,南太平洋地区岛国论坛邀请中、美、英、法、日、加等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高峰会。2001年8月,第32届南太平洋地区岛国论坛高峰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区域自由贸易与经济合作安排的《太平洋紧密经济关系协定》;之后召开的第33届高峰会议通过了关于区域安全的《纳索尼尼宣言》。
2000年10月,南太平洋论坛正式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论坛。2004年,论坛各成员国共同发表了《奥克兰宣言》(AucklandDeclaration)。在宣言中,论坛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对未来南太平洋的展望(Leaders’Vision),而该展望的内容也正式成为南太平洋地区一体化的主旨精神。同时,各国领导人也同意对论坛机构进行改革,强化论坛在地区合作与一体化中的角色,并同意发展“太平洋计划”(ThePacificPlan)来推动地区合作与一体化。该计划也成为南太平洋地区一体化的指导战略,由此开创了南太平洋地区主义建设的新篇章。此后,南太平洋地区各国以及地区合作组织的核心任务聚焦于推动地区合作与一体化建设,包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内的南太平洋国家都积极参与到地区一体化的建设之中。同时,太平洋岛国论坛作为地区主义建设的核心机构,成为实施和推动“太平洋计划”的领导力量。不仅如此,论坛还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多边合作组织的协作。当前,南太平洋地区主义已经实现了机制化和常态化。在论坛的组织下,各国领导人定期举行会谈并召开经济、政治等领域的部长级会议。随着“太平洋计划”的执行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南太平洋地区主义建设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专栏 太平洋岛国主要组织概况
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SPC)。其前身为南太平洋委员会,是南太平洋地区最早成立的多边合作组织。该组织是为促进南太平洋地区各国及领地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而设立,主要以经济发展、公共健康、教育等促进南太平洋地区社会发展项目为主导任务,制定了《太平洋共同体战略计划2016—2020》(Pacific Community Strategic Plan 2016—2020),海洋治理是其中的重点。
太平洋岛国论坛(Pacific Islands Forum)。该论坛虽然是一个区域政治组织,但由于南太平洋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以及岛国在应对气候环境变化方面具有先天脆弱性,因此,海洋治理是其重要议题。论坛在2004年《奥克兰宣言》(Auckland Declaration)中确立了一个指导性原则,“争取对保护世界上最大的海洋及其资源的责任达成共识”。论坛年会为关于地区环境问题采取具体行动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平台。论坛发起了地区合作的倡议,以解决南太平洋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比如核试验、可持续渔业治理、有毒废弃物的运输等。
论坛渔业局(Forum Fisheries Agency,FFA)。论坛渔业局每年都召开部长会议,商讨地区渔业问题。目前,渔业管理与其他一系列问题和领域相互影响,包括海洋治理、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空间规划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问题。除了维护地区渔业利益之外,论坛渔业局同时还作为一个资讯机构,为各成员国提供在渔业方面的专家、技术援助及其他协助。自成立以来,论坛渔业局在促进地区各国渔业发展上做出了巨大贡献。
南太平洋旅游组织(South Pacific Tourism Organization,SPTO)。太平洋岛国大多资源贫乏,除了较为丰富的渔业资源和少量的矿产资源外,几乎不存在任何其他能够支撑国家发展的资源。但由于这些岛国位于广袤的大洋之中,其优美的自然风光、奇特的地貌以及独特的文化均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前往,旅游业成为继渔业之后南太平洋国家的第二大支柱产业。但这些岛国国力有限,任何国家都无法独自承担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为了吸引更多游客和促进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各岛国成立了“南太平洋旅游委员会”,以促进南太平洋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南太平洋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 Pacific,USP)。虽然南太平洋大学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区域组织,但多年以来,它与南太平洋地区的区域组织互动密切,因此扮演着正式区域组织的角色。南太平洋大学关于海洋资源和环境治理的培训及研究活动对于该地区机制的发展和能力的建构起着重要作用,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海洋研究计划》(Marine Studies Programme)。
太平洋区域环境署。南太平洋地区的政府和行政机构掌握着规划署秘书处,负责地区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1—2015》(Strategic Action Plan2011—2015)指导该组织,主要包括四个战略重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治理,废弃物治理和污染控制,环境监督和治理。该组织包括太平洋区域环境署会议和秘书处两部分。
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estern & Central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WCPFC)。该组织是根据2004年6月19日生效的《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和管理公约》而成立的区域性金枪鱼渔业国际管理组织之一,其宗旨是通过有效管理,确保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总部设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该委员会现共有26个成员,7个海外领地和属地,8个合作的非成员。中国于2004年加入该公约,是该委员会正式成员。该委员会管理着世界上最大的金枪鱼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