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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合作的三个阶段
一、外交开拓和巩固发展阶段
自1975年至2005年长达30年的时间,是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外交关系建立和不断巩固发展的阶段。其间,中国通过持续拓展外交关系,并不断加强官方访问、经济援助和文化交流,推动了与岛国关系的快速发展。同时,双方在经贸往来、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合作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1975年,斐济率先同中国建交,成为太平洋岛国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到2007年,中国先后同萨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库克群岛、汤加和纽埃建立了外交关系,将该地区的建交国拓展到8个,为双方关系的正常、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尤其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成为太平洋岛国论坛的对话伙伴,此后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并长期保持友好合作关系。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同世界各国发展互利友好关系,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并且推动着与岛国政治关系不断向前发展,逐渐成为该地区事务的参与者。
进入新千年后,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共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推进双边关系的深入发展,并已初步建立长期合作的稳定机制。2000年10月,中国政府捐资设立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合作基金,用于促进双方在贸易投资等领域内的合作。2002年9月,太平洋岛国论坛驻华贸易代表处在北京正式开馆,大大促进了岛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和旅游合作。(1)与此同时,随着外交关系的拓展,双方经贸合作有了初步发展。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可知,中国与岛国之间的贸易总额1995年为1.2亿美元,2000年为2.4亿美元,2005年已达到8.4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