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新闻话语的主观性研究
2.2.1 新闻主观性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研究新闻语篇主观性的文献非常庞大。虽然很多研究没有明确使用主观性的字眼或概念作为研究的理论关照,但往往在研究内容上体现出这样的特点,研究视角也多种多样(吴珏,2015b)。为了更好地突显本研究在新闻话语主观性研究方面的独特视角,下文先介绍现有文献中几种常见的研究视角。
(1)新闻主观性研究的哲学视角。
新闻报道客观性与主观性之辩由来已久,早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已有学者对这一问题展开论述与争辩。学者们围绕着“新闻报道客观性和主观性的辩证关系”这一议题从哲学角度进行讨论,但大家的意见各不相同。有人认为新闻报道要秉承客观性原则,避免或尽量减少主观性成分(劳璧,1994),使“主观意志对客观事实的冲击降到最低限度”(郭镇之,1998:61);有人认为新闻报道中的主观性是不可避免的,也不应刻意回避(涂家哲,1991);还有人认为客观性与主观性在新闻报道中是辩证统一的(荣牧民,1983;沈爱国,1991;周龙彪、魏永征,1987)。学者们在这个议题上似乎没有达成共识。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涌现出更多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继续展开争辩。其中有学者坚持新闻客观性原则,认为“客观是新闻报道应该把握的基本要素,新闻报道要做到客观,记者的角色不能错位”(杨云燕,2006:96);“新闻报道要用事实说话,应排斥议论或不提倡议论,记者要把观点隐藏在事实之中”(张福民,2003:43)。从唯物主义认识论来看,记者把自己的观点隐藏在事实中,“既符合事物自身发生发展的规律,也符合读者的认识规律”(张福民,2003:44)。
然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尽管西方新闻学中专业主义的核心问题是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但“新闻客观性”这个原则本身也遭到了许多批评。“新闻客观性”是新闻学界和新闻从业人员都认同的一个理念,但在实践中却有诸多缺陷。在日常的新闻操作中,客观性理念时刻表现出与新闻实践的矛盾,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西方新闻界宣扬的“客观公正”并不是一种绝对的真实存在。潘琼(2008:22)针对这一问题从哲学角度运用唯物主义认识论进行了阐释,认为新闻客观性这个理念“存在一个根本性的弊病:违背认识规律,排斥主观性”。
现在人们似乎已普遍接受这样的观点:没有纯粹的事实,只有人对事实的构造和解释。人们认识到绝对的客观性不可能达到,主观色彩不可避免,而且不是所有的主观内容都必须被控制。赵喜桃(2011:39)认为:“纯粹客观真实的新闻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受众看到、听到的新闻事实都是经过了记者、编者加工制作的、多多少少带有个人主观选择的新闻事实而已。”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新闻报道中是有所体现的,这种主观倾向性有多种表现形式,比如记者对客观事实有选择性地进行报道,对所报道之事忽略其深层次的内容,以看似客观的手段行主观之实等(彭军辉,2005)。新闻报道要尊重客观事实,然而事实是多侧面、多角度的,记者一般是按照自己的价值取向及自己的观点,去对客观事实进行选择并有取舍地报道。因此新闻报道中存在着主观倾向性是必然的。
认识到这一点后,学者们又从哲学视角提出,新闻报道中客观性与主观性是辩证统一的。可以说,“每条新闻中都包含了客观性与主观倾向性,这两者互相依存,统一存在于新闻中。新闻的倾向性是有客观性的倾向性,新闻的客观性是具有倾向性的客观性,离开了新闻的倾向性和客观性,也就是没有了新闻价值”(张克,2004:49)。李红娟、吴凡林(2003:116)同样认为,“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必然包含着报道者的主观性,而报道者主观倾向的表露,又总是以报道中的客观事实为依托,从这个意义上讲,主观性与客观性又是统一的”。
在如今的新闻学界,绝大多数人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绝对的、纯粹的、完全的客观报道是不存在的,新闻报道中必然透露着一定的主观倾向性,客观性与主观性在新闻报道中是辩证统一的。既然新闻话语中的主观性不可避免,那么它又是以何种方式得以体现的?围绕这一问题,学者们又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研究,从不同角度着手探讨新闻话语中主观性的呈现方式。
(2)新闻主观性研究的认知心理学视角。
框架分析是国内新闻传播学界一个热议的话题,对新闻话语进行框架分析是探讨新闻报道主观性的一个角度。框架分析的理论概念来源于社会学和认知心理学两大学科,主要是Goffman(1974)的框架分析理论(frame analysis)。该理论后来被多个学科所吸纳,其中就包括新闻传播学。
早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外一些学者就对新闻传播领域内框架分析的内涵进行了论述。Gitlin(1980)把框架定义为持续不断的选择、强调和排除,框架能够使新闻记者迅速而常规地处理大量的信息并将其包装进新闻报道里。Gamson &Modigliani(1989)将框架分为两类:一类指框限,包含了取舍的意思,指涉人们观察世界的镜头,代表了取材的范围;另一类是架构,指涉人们由框架建构的内容,代表一种意义的联结,人们以此来解释外在世界。Entman(1993)认为框架包含了选择和突显两个作用,框架就是把认为需要的部分挑选出来,在报道中特别处理,以体现意义解释、归因理论、道德评估及处理方式的建议。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学者纷纷运用框架分析理论对新闻实践进行研究,集中出现了一大批学术论文,呈现出一种开放、多元的趋势(王培培,2009)。国内新闻框架分析研究基本可以分为三类:对框架分析的引介、对框架分析的理论解读、在中国语境下的具体运用(王玲宁,2009)。新闻框架分析涉及的内容比较繁杂,包括新闻生产中媒体框架的建构,新闻事件报道框架的建构和运用,通过分析新闻文本的组织和架构来考察议题、话语和意义的生成,新闻框架对受众的心理影响等。无论从新闻生产的角度来研究媒体框架是如何被建构的,还是从内容研究的角度来考察媒体框架是什么,都涉及新闻的主观性。
张荣刚(2004)认为,新闻报道是人们对客观新闻事实的符号化反映,具有主观能动性,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主观因素。这些主观因素包括新闻从业人员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新闻思维,共同构成了一个新闻框架。这个新闻框架的存在,决定了新闻工作者的选题,即“报什么”的问题,以及采访的角度和写作的基调等,即“怎么报”的问题。在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时,为什么不同媒体会有不同的新闻框架?为什么选择这个框架而放弃其他框架?在选择报道什么事件、突显该事件的哪一部分、通过什么角度对其进行报道、选择哪种新闻框架方面,新闻生产者都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主观倾向性。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记者以认知、选择、强调、排除等持续形式报道新闻,形成了新闻报道的基本框架,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体现在各个环节中。
选择和重组是建构新闻框架最重要的策略(陈阳,2007:21)。新闻框架就好像一个相框一样,在相框内呈现出来的就是新闻报道的内容,而相框之外的事实就是被排除了的内容,不会进入新闻报道。这就是新闻框架的选择策略。此外,通过采用重组策略,媒体重新排列新闻素材的报道顺序并赋予它新的含义。新闻记者对报道内容素材的选择与重组的标准,在新闻学中以“新闻价值”来涵盖,而新闻价值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它的发现和评价渗透着评价主体的主观意识,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事实由于记者思想的介入而被赋予了一种观念,新闻事实也就被若隐若现地意识化了(初琦、张晓宇,2007)。刘泽江(2006:25)也认为,“新闻报道‘框限’部分事实,‘选择’部分事实,以及主观地‘重组’这些社会事实的过程,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无论是框限、选择还是重组,都体现了新闻工作者的主观倾向性。
新闻传播学与认知心理学的结合产生了新闻框架理论,学者们对这一理论的引介、阐释以及应用研究使研究者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主观性在新闻实践中是不可避免的,新闻工作者的主观倾向性在新闻框架的建构、运用和传播方面都有所体现。
(3)新闻主观性研究的叙事学视角。
新闻学与叙事学的结合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叙事理论来研究新闻理论与实践问题。从叙事学的视角来看,新闻业务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倾向性,其表现形式丰富多彩,也在实现新闻的社会功能和意义建构等方面起着一定作用。
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Genette(1980)认为,叙事包含三个不同的层面:一是通常意义上的叙事,即叙事“话语”;二是话语详述的事件,即“故事”;三是产生话语的或真实或虚构的行为,即“叙述”(蔡之国、潘佳佳,2010)。李凌燕、马晓红(2012)认为,新闻叙事中的“话语”指的是用于再现新闻事件的语言;“故事”指的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有时间或因果关系的一个或一系列事件;“叙述”指的是用话语再现新闻故事的行为及过程。新闻叙事可以被认为是新闻叙述者对新近发生事实的重构,新闻成了被选择或重塑的事实,而这种选择或重塑使得新闻叙事的三个层面都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主观倾向性。
蔡之国和潘佳佳(2010)从新闻叙事的故事、叙述和话语三个层面着手,详细分析了其中体现的主观倾向性。首先,新闻故事中的事件是经过叙述者主观选择后呈现出的结果。在新闻报道中,有些事件被放大,而有些事件则被缩小;“核心事件”和“卫星事件”被赋予不同定义和定位;相同的事件往往会被不同的叙述者以不同的角度来报道。新闻事件的选择与舍弃,无一不体现了新闻叙述者的主观倾向性,体现了他们不同的价值标准。其次,新闻叙述是叙述者在对新闻事实进行叙述时的行为或过程,是一种策略选择。叙述者的存在,使得新闻不再是纯粹的客观事实,而是被叙述者的主观意识“涵化”了的事实。叙述者的主观情感和态度总是隐藏在对新闻事件的叙述中,并直接主宰着新闻叙事的进程和效果。被选择的新闻事件以什么样的组织模式或架构呈现给受众,如何对这些事件进行组配和排列,在这个过程中,叙述者的主观倾向性显露无遗。最后,新闻话语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事实的再现过程,是叙述者运用语言系统建构新闻事实的产物。新闻报道的话语总是受某种主观意识形态的支配,取决于新闻记者报道新闻事件时所站的立场,并受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新闻话语中不同词语和句式的选用,或明或暗地显示出叙述者的主观倾向性。
在探讨了新闻的真实性与语言的主观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后,李凌燕(2009a)从新闻叙述和新闻叙述者两个角度分析了新闻叙事中的主观倾向性。首先,新闻叙述所再现的事件都是经过筛选、重构的事件。其次,叙述者以各种方式主观地介入叙事,尽管营造了一种主体不在场的假象,但仍然成功地将主观意见隐藏在对事件的叙述中。叙述者主观介入新闻叙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话语中隐含着的“我”,以言者主语的身份介入新闻事件的叙述;二是以“记者”或“笔者”的身份出场,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化的方式介入新闻事件的叙述。最后的结论是,新闻的真实性与主观性的冲突决定了新闻叙事只能在客观真实与主观倾向之间博弈并寻求最佳平衡点。
主观性是所有叙事的本质属性,是叙述者无法跳出自身语言框架、认知模式而使叙事带上的不可磨灭的印记。新闻叙事也不例外。学者们在这一点上似乎达成了共识。在此基础上,李凌燕(2009b)又提出新闻叙事中的主观性具有有形标记,主要表现在新闻话语的词汇、句法和篇章等层面。叙述者使用形容词、情态词和指示词来暗示自己的立场和情感;通过语序的排列和句式的选择,叙述者可以突显同类新闻事件中的某一特定事件;“核心—附属语句”的篇章结构则蕴含了叙述者对“重要事件优先序列”原则的肯定。这些手段就是新闻叙述者常用的“主体表达”方式。然而,相对于文学叙事的虚构性来说,新闻叙事更看重真实性。因此,“还原事实”的要求使得新闻叙事中的主体表达常常受到种种限制,新闻叙事总体表现出含而不露的低主观度特征(李凌燕、马晓红,2012)。
2.2.2 语言学视角下的新闻话语主观性研究
无论从哲学、认知心理学角度,还是叙事学角度出发,学者们似乎在新闻主观性这一议题上有了基本一致的看法:尽管新闻报道有其由来已久的客观性原则,但在整个新闻实践中却充满了主观性;纯粹的客观报道是不存在的,新闻的主观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或明或暗地呈现出来。虽然研究的视角不同,但学者们也发现,新闻主观性最根本的表现手段即为语言。主观性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但新闻语言的主观性则是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从语言学的角度看,新闻传播者在概念世界的主观性必然要通过语言世界的主观性外化,外化为新闻语言的主观性。……新闻中传播者留下的自我印记就是新闻语言主观性的具体体现。”(段业辉、杨娟,2006:198)于是,学者们开始从语言入手,运用语言学的各种理论或框架来研究新闻传播者通过语言手段在新闻报道中留下的自我印记。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新闻标题的主观性,最终落脚点也在语言上,因此,回顾语言学视角下的新闻话语主观性研究将对本研究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下文,将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新闻话语主观性的语言学研究视角。
(1)话语分析视角。
一些学者从话语分析的角度出发,探究新闻语篇中的词汇、句法、篇章及修辞等特征,以此来揭示新闻语言的主观性。唐钢(2001)通过对语义层和词境层(或曰上下文)两个层次的分析,论述了主观倾向性在新闻语言中的表现,发现评价性词语、词的含义、比喻、细节的选择、语气和文采等几个方面的使用对新闻语言主观性的体现有着重要作用。贾君芳(2007)认为,从语言运用的层面看,新闻语言的主观性主要表现在对词语的锤炼、句式的选择和积极修辞手法的运用等方面。
Lee(2010)研究了英语和韩语政治新闻中的指称语(referring expressions)。Dafouz-Milne(2008)则通过对比研究英语和西班牙语报纸语篇,探讨了元话语标记语(meta-discourse markers)在报纸评论语篇中的劝说功能。袁莉容(2011)的研究也聚焦于语言中的元话语标记语,比较了新闻语体中报道体和评论体在元话语标记语使用上的异同,认为由于行文内容、功能和对话特性等方面的不同,元话语标记语在两类新闻语体中的使用也各异,呈现出不同的主观倾向性。
Vis等(2012)通过研究主观性的语言表达形式(linguistic expressions of subjectivity),如人称代词、情态动词和情态副词等,来探讨荷兰语新闻语篇中的“非正式化”(informalization)现象。他们认为,主观性是说话人的自我表达和“私人状态”,如态度、信念、观点、情感和评价等;主观性将说话人和他们的态度、观点等前景化。历时研究发现,20世纪后半叶,荷兰语新闻语篇中直接引语的数量呈上升趋势。
(2)认知语言学视角。
还有一些学者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出发来研究新闻语言的主观性表现(段业辉等,2007)。段业辉和杨娟(2006)的研究发现,新闻语言的主观化主要由焦点标记词的使用、焦点位置的安排和主观评价意图的外显等几种手段来实现。基于此,段业辉和杨娟(2006)聚焦于新闻语言中的焦点标记词“是”,认为该词是突显新闻传播者主观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调查了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不同媒介以及消息、通讯和评论等不同新闻体裁中“是”的使用情况。该研究认为,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语言结构是基于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对语言的运用和人们怎样感知周围的事物和情景有密切关系,而焦点标记词“是”提升和表征信息焦点,就是语言结构从外在形式上对内在概念结构的反映。
(3)语用学视角。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以语用学角度研究新闻话语的主观倾向性。吴珏、马伟林(2009)研究了新闻标题的语言形式和交际策略,并认为新闻标题中的各种主观选择是一种语言顺应行为,顺应了新闻交际中作者和读者的心理世界、新闻报道的物理世界及新闻交际的社交世界。在关联理论基础上,卢鸿铭和郑新民(2009)从显性和隐性交际形式两个角度对英语新闻的意识形态进行系统的语用推理,以此探索新闻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具体运作。另外,语用预设在新闻语篇中的使用也较为多见,因此有学者研究了新闻话语中语用预设在体现主观性方面的作用。田苗(2009)认为语用预设的基本属性在于它的主观性、单向性与隐蔽性,是新闻采访常用的语言技巧。陈丽婉(2011)则以语用预设理论为切入点,从信念预设、观点预设和事实预设三个方面剖析了美国新闻语篇字里行间所隐含的主观倾向性。
(4)批评语言学视角。
新闻语篇中的主观性问题研究多集中于以批评语言学(或曰批评性话语分析)为理论基础的研究上。自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批评语言学在欧美语言学界诞生以来,国内外学者纷纷对该理论进行引介和运用。新闻立场研究一直是西方新闻话语批评性研究的焦点。Discourse, Context &Media 2012年第1期专门开设了新闻立场的话语研究专题,从不同角度探讨新闻话语所体现出来的立场和主观性(Vis et al.,2012; Bednarek &Caple, 2012; Vertommen et al.,2012; Perrin,2012)。
Stenvall(2008:1569)认为,新闻话语中存在着一定的“情感性”。要研究这种情感性,揭示新闻语篇背后所隐藏的东西,可以借助于两种理论或视角,即Halliday(1994)的系统功能语法和Martin &White(2005)的评价理论。前者可以被用来研究“责任”问题,以揭示“隐藏信息”;后者适用于揭示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规范,以及记者个体的价值观,即他或她的“隐藏主观性”。
Martin &White(2005)认为,新闻话语中存在着三种不同的风格或作者声音:报道者声音、通讯员声音以及评论者声音。这些风格或声音与评价性语言的使用密切相关。这些评价语言要么突显了作者声音,从而呈现出作者的主观性;要么隐藏了作者的存在,从而加强了客观性的感觉。
运用评价理论,通过研究丹麦语新闻语篇中的评价性语言,Holmgreen &Vestergaard(2009)解释了新闻报道中那些看似客观和中立的叙述是如何渗入记者的主观意识并影响读者态度的。
国内许多学者(刘旺余,2006;单胜江,2011;辛斌,2000b、2005;宗世海、刘文辉,2007)也开始将批评语言学应用于传媒话语,致力于新闻语篇的批评性话语分析,以揭示新闻语言背后所隐藏的意识形态等主观因素。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系统功能语言学及其各分支理论,如评价系统理论(李国庆、孙韵雪,2007;滕翀,2007;王振华,2004;张欢雨,2010)。此类研究内容丰富,涉及话题多样,主要包括及物性分析(陈意德,2000)、互文性分析(赖彦,2009;辛斌,2000a)以及对话性分析(李曙光,2006;尚智慧,2011)等多个方面,其中对话性分析主要集中在对新闻语篇中转述言语的分析上(辛斌,2006、2007、2008)。
2.2.3 新闻标题的主观性研究
新闻标题的相关研究一直是国内外新闻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学者们分别从新闻传播学、修辞学、语言学、语用学等视角入手探讨新闻标题的设计、构成、形式、语言特色、语用功能等。文献中对报纸新闻标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语法结构(Bell,1991; Kronrod &Engel,2001; Lindemann, 1989、1990;黄碧蓉,2009;王瑞昀,2005;杨京,2009;张健,1990)、修辞特征(Nir,1993、1994;冯子薇,1999;刘怡,2006;莎茹拉,2009)、撰写创作(程跃慧,2000;庄烨,2010)以及语用功能(Dor, 2003; Iarovici &Amel,1989;楚军、周军,2006;刘晨红,2007;张道新、许卫东,2002;张琦,2009;赵刚健,2000)上,但是专门针对新闻标题主观性的研究却寥寥无几,可见学界对这一现象的关注度不够。
陈新仁(2013c)在其著作《批评语用学视角下的社会用语研究》中,从新闻标题中的句式选择、视角选择以及介入标记三个方面入手,谈论了新闻语篇中的主观性与立场表达。吴珏、马伟林(2009)考察了新闻标题中能体现作者主观性的语言形式和交际策略,认为新闻标题中的各种主观选择是一种语言顺应行为。段业辉、杨娟(2006)重点讨论了新闻语言中焦点标记词的使用、焦点位置的安排和主观评价意图的外显,发现焦点标记词“是”在新闻标题中的使用体现了标题作者的主观性。吴珏(2015a)探讨了新闻标题中的“焦点凸显”话语策略,指出该策略有助于体现新闻标题作者的主观性。此外,还有学者从历时的角度研究了不同属性报纸的新闻标题中主观性话语策略的特点(吴珏,2018)。
此外,还有一些文献虽然没有直接冠以主观性研究的名号,但其研究内容实质上还是关注新闻标题主观性的。比如,通过研究有关中东战争的新闻报道标题中的言语行为类型,Atawneh(2009)揭示了语言战争(language war)在展示冲突双方力量中的作用。再如,刘晨红(2007)聚焦于新闻标题中的隐喻,认为新闻标题中的隐喻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类使用语言的主观性。该学者认为,新闻标题中的隐喻“以词为焦点,以句子(话语)为框架”(2007:85),这种语用特征使得焦点更加突出,从而能够帮助读者加速对新闻标题的解读、更为有效地传递信息、更加吸引受众。另外,陈新仁等(2013)分别从新闻标题中的疑问句式、人称表达可及性以及语用预设三个方面,考察了新闻标题用语中体现的社会心理和语用心理,从而揭示了新闻标题中的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