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1 像片控制测量成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高程测量观测、计算手簿应按控制网装订成册,按任务区上交,邻区转抄成果应注明源计算手簿编号;
2 控制片应以加密区域为单元,采用图号配合航线序号、像片序号等进行编号。
7.10.2 像片控制测量完成后,应提交以下资料:
1 已知点成果表;
2 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观测手簿和计算书;
3 控制像片、像片控制点成果表、像片控制点分布略图;
4 像片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像片控制测量仪器检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