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组织
目前有研究提出了一种可与环境保护主流化的当代挑战产生共鸣的、关于市民社会组织和政策网络的类型学(cf.Marsh and Rhodes,1992;Winter,1996;Grant,1995)。就外部参与而言,该研究提出了一种“内部人”“外部人”二分法的类型学观点(Maloney et al.,1994),强调了内外群体行为差异的表现。例如,外部人并不是通过官僚程序循序推进案件,而是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对他们观点的支持率从而向体制内施压。然而,这些文献缺乏了一种政治系统观点,以及选举政治和党派力量对内外部人士地位影响方式的关注。反而,目前大多数研究认为,执政党类型(例如,它是优先考虑环境问题的干涉主义取向,或者是自由放任取向)将决定向市民社会组织开放的政治机遇,从而影响环境保护能否成为政策核心,此时政府本质上不具备政治意义。
这里最重要的是执政党的更替率,即在民众选举中担任行政职务的政党被否决并被在野党取代的百分比。在一党主导的政治体制中,一个关键的危险是执政党的制度化(换言之,由于执政时间的延长,执政党与政府逐渐混为一体)。执政党权力的制度化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如“非正式政治组织”的兴起。由于制度化政治和非制度化政治之间的边界具有模糊性和可渗透性,当执政党可以“短路”正式的政治渠道和进程时(McClurg and Lazer,2014),就会发生这种情况(Goldstone,2003:2)。这是一个与国家-市民社会关系的对立模式相矛盾的情形,在此政府的外生临界性得以维持(Evans,1996)。
那些没有获得与政府接触特权的“外部群体”可能面临着一种动态性衰落或称为“螺旋式下降”。这是因为这些“外部群体”被剥夺了与精英决策者接触的“氧气”(Dearlove,1973)。然而,有学者认为这恰恰是一种优势,因为外部群体可以保持其独立性(Mansbridge,1992;Elster,1998)。最重要的是,这可能会避免(新)社团主义的负面影响,或者“少数特权群体与国家之间的排他性关系,使来自各个部门的竞争群体之间不存在竞争”(Wilson,1990:69)。这样的情况可能是不民主的,并且可能会导致限制输入新想法。Piattoni(2001:4)认为,这也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裙带主义和政治庇护。这涉及“用选票和其他形式的党派支持来换取可分割利益的公共决策”(see also Blakeley,2001)。另一个缺点是(新)社团主义集中了权力,从而使精英圈之外的人处于从属地位。然而,其他人采取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新)社团主义可能产生良性后果:“如果政策制定要以更具包容性的方式进行,则需要加强对网络的国家管理……参与性政策制定的最有效途径可能尤其依赖操纵策略”(Hudson et al.,2007:55;Kickert et al.,1997)。然而,他们对(新)社团主义在推动环保主流化的尝试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并没有做出讨论。本研究的调查发现将对此问题做出回应。
还有一些与当前对环境保护主流化探索密切相关的、进一步讨论“内部人”“外部人”关系的问题和理论线索。例如,通过资源依赖理论来研究市民社会组织如何接近和获取权力(McCarthy and Zald,1977;Zhan and Tang,2013)以及资源(尤其是资金和人力资本)在该过程中如何相互关联、构成权力的基础和成为组织有效性的关键。反过来,这也与市民社会组织的竞争策略或“行动策略”(Tilly,1995:42)有关:市民社会组织采用一定的方法(例如直接行动、游说、公开请愿、使用社交媒体)向当权者提出他们的政策主张并选择与执政精英接触的对象。后一种考虑被称为“战略联结”,适用于解释市民社会组织对议员的游说现象(Tilly,1978:125-133)。它与桥接社会资本(一种与网络相关的关系资源)的想法产生了共鸣(Coleman,1988)。同样,当前文献中鲜有研究这些事实对环境保护主流化的影响和形塑作用,这也是本研究将弥补的空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