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般秋雨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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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宰犬猪

宋徽宗崇宁间,范致虚为谏议,谓“上生壬戌,于生肖属犬,人间不宜杀犬。”徽宗允其议,命屠狗者有厉禁。明武宗南幸扬州,兵部左侍郎王抄奉钦差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后军都督太师镇国公朱钧帖云:“照得养豕宰猪,固寻常通事,但当爵本命,且姓字异音同,况食之随生疮疾,深为未便。为此晓谕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将豕牲不许喂养,并易卖宰杀,如敢故违,本犯及当房家小,发极边永远充军。”古今怪事,无独有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