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利润表
利润表,又称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利润表可以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的金额和构成情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增长趋势、做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1.3.1 利润表的结构
利润表的结构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单步式利润表是将当期所有的收入列在一起,所有的费用列在一起,然后将两者相减得出当期净损益。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即通过对当期的收入、费用等项目按性质加以归类,按利润形成的主要环节列示一些中间性利润指标,分步计算当期净损益,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企业经营成果的不同来源。
利润表一般由表头、表体两部分组成。表头部分应列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日期、报表编号和计量单位。表体部分为利润表的主体,列示形成经营成果的各个项目和计算过程。
为了使财务报表使用者通过比较不同期间利润的实现情况,判断企业经营成果的未来发展趋势,企业需要提供比较利润表。为此,利润表金额栏分为“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分别填列。我国一般企业利润表的格式如表1-3所示。
表1-3 利润表
续表
续表
1.3.2 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编制的原理是“收入-费用=利润”的会计平衡公式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地取得各项收入,同时发生各种费用,收入减去费用剩余部分为企业的利润。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发生的生产经营费用超过取得的收入,超过部分为企业的亏损。将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对比,对比结果表现为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将经营成果的核算过程和结果编成报表,即利润表。
(一)利润表项目的填列方法
我国一般企业利润表的主要编制步骤和内容如下。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加上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或减去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或减去资产处置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净亏损)。
第四步,以净利润(或净亏损)为基础,计算出每股收益。
第五步,以净利润(或净亏损)和其他综合收益为基础,计算出综合收益总额。
利润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其中“上期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本期金额”栏内各期数字,除“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项目外,应当按照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营业收入”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营业成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填列说明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本项目应根据“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以及“管理费用”科目下“无形资产摊销”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利息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本项目中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0)“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套期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项目应根据“信用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有关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5)“营业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营业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6)“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7)“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填列。
(18)“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19)“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亏损,本项目以“-”号填列。
(21)“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22)“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
(23)“每股收益”项目,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项指标,反映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在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的每股收益信息。
(24)“(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这两个项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25)“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包括下列部分:一是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二是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三是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2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7)“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8)“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减项。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9)“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项目,反映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0)“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信用减值准备”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1)“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反映企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本项目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下的“套期储备”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资产负债项目是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而所有者权益除未分配利润外,按照发生时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为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净资产减去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股本、资本公积、累计盈余公积及累计未分配利润后的余额。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例1-2】乙公司为热电企业,其经营范围包括电、热的生产和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其2019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明细如下:电力销售收入合计8000万元,热力销售收入合计1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合计600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合计7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合计500万元。
(3)“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如下: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50万元,教育费附加合计30万元,房产税合计4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20万元。
(4)“管理费用”科目发生额合计600万元。
(5)“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如下:银行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合计400万元,银行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合计9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合计8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合计18万元。
(6)“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如下: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合计290万元,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合计200万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投资损失合计500万元。
(7)“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如下:存货减值损失合计8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6万元。
(8)“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如下:接受无偿捐赠利得合计68万元,现金盘盈利得合计2万元。
(9)“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如下: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合计14万元,罚没支出合计10万元,捐赠支出合计4万元,其他支出合计2万元。
(10)乙公司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合计36万元。
本例中,2019年乙公司利润表项目计算如下。
(1)“营业收入”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8000+1400+600=10000(万元)。
(2)“营业成本”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7500+500=8000(万元)。
(3)“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50+30+400+20=500(万元)。
(4)“管理费用”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为600万元。
(5)“财务费用”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400+90-8+18=500(万元)。
(6)“投资收益”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290+200-500=-10(万元)。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85+189+26=300(万元)。
(8)“营业外收入”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68+2=70(万元)。
(9)“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14+10+4+2=30(万元)。
(10)“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金额”栏的列报金额为36万元。
据此,乙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利润表如表1-4所示。
表1-4 利润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