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笔记思维导图: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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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定位 【21】 犯罪未遂 [链接点P13]

关键词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侵害结果一开始就不可能实现

考查点 1.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

(1)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判断着手的形式标准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 实质标准是行为对法益是否已经造成直接、现实、紧迫的危险。

(2) 犯罪未得逞。

“未得逞”: 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侵害结果没有发生,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或者行为自身虽然具有导致的可能性, 但在特定状况下未能发生侵害结果时, 均成立未遂犯。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 原则上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3)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__________

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始终违背犯罪人意志的,客观上使犯罪不可能既遂, 或者使犯罪人认为不可能既遂从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原因。

常考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有:

①外在自然因素。例如, 甲用定时炸弹实施爆炸, 但炸弹出故障。

②第三人的行为。例如, 甲在追杀乙, 被警察发现或被一辆卡车撞飞。

③被害对象自身因素。例如, 甲捅乙10刀, 以为乙必死无疑, 离开现场, 实际上乙只是休克, 后被救活。

④行为人自身因素。一是行为能力因素。例如,开车撞人, 但驾驶技术过差撞向路边。二是行为人主观认识出现错误。例如, 甲入室盗窃, 误以为窗外救护车声是警车声而逃跑。

2. 不能犯。

(1) 行为人所欲追求的_____________ (绝对不能) 时, 成立不能犯;

(2) 不能犯分为对象不能犯和手段不能犯;

(3) 不能犯只有绝对没有法益侵害危险才不作为犯罪处理;

(4) 判断能犯与不能犯应从客观角度出发, 而不是从行为人主观认识判断, 从行为时而不是行为后的情况判断。

3. 如果犯罪分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可能既遂(即使客观上完全可能既遂), 进而放弃犯罪的, 也成立犯罪未遂。

4. 刑事责任: 对于未遂犯,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