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定位 【2】 刑法的空间效力 [链接点P2]
关键词 ①船舶或航空器内 ②属地管辖的例外③最低刑为3年以上 ④双重犯罪原则 ⑤消极承认
考查点 1. 属地管辖原则: 针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犯罪。
(1) 领域包括领土、领水、领空;
(2) 浮动领土 (旗国主义):
①在中国的_______①犯罪的。
注意点 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或火车。
②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内犯罪的。
(3) 属地管辖原则的“地”的确定:
“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 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即可。
①“行为或者结果”中的“行为”包括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预备行为; “结果”包括实害结果与危险结果。
②共同犯罪行为或结果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境内, 我国就有管辖权。
③未完成形态中, 行为地与行为人希望、放任结果发生之地、可能发生结果地, 都是犯罪地。
(4) _______②:
①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②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适用港澳台地区的刑法。
③少数民族地区适用补充或者变通规定而不适用刑法典的部分条文, 也是刑法适用的例外。
2. 属人管辖原则: 针对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犯罪。
适用条件:
(1) 中国人在国外实施犯罪, 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
(2)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适用我国刑法;
(3)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以外的人犯轻罪 (依中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可以不追究。
注意点 也可以追究。
3. 保护管辖原则: 针对外国人在境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
适用条件:
(1) 侵犯的是我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
(2) 依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的行为是重罪: 法定________③有期徒刑;
(3) 行为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______④)。
在满足这3个条件的基础上, 我国刑法可以追究犯罪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称为“有限制的保护管辖原则”。
4. 普遍管辖原则: 针对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国际犯罪。
(1) 适用条件:
①危害人类共同利益。
②我国参加了公约。
③我国刑法也认定为犯罪。
④罪犯出现在我国境内。
(2) 后果: 立即逮捕; 或起诉或引渡。
(3) 注意事项:
①国外犯的适用顺序: 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②我国刑法规定的劫持航空器罪的对象不限于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 还包括军用航空器等, 但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时, 只能针对劫持民用航空器的情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
③国际条约必须转化为我国刑法适用, 定罪量刑的根据也是我国刑法。
5. 我国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 ____⑤。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 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虽然经过外国审判, 仍然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追究, 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