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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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展概况

民办学校在中外教育史上由来已久。国外的民办学校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创办的“学园”。现代意义上的私立大学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中国的民办学校源远流长,可追溯到由孔子创办的私塾,私立大学(古称“书院”)始于唐朝,盛极于宋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有高校227所,其中私立的高等学校69所,占30%。到了20世纪50年代,由于国家政治体制变革所带来的社会所有制关系发生了变化以及其他多种原因,私立高校基本改为公办。从此,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绝迹30多年。

1982年3月,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中华社会大学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经历了30多年的沉寂之后又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仅在数量上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而且质量也逐步取得了社会的认同,形成了一定的结构、层次和办学特色。近几年来,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指导下,特别是在高等教育大扩招的政策推动下,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逐步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1年年底,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1391所,注册在校生128.1万多人。其中经批准有学历文凭颁发资格的民办高校已经有89所(到2002年6月12日止已有105所),在校生15.11万人,学历文凭机构436所,在校生32万人;其他类型(学历文凭助考机构)772所,在校生81万余人。2001年全国普通高校1224所,在校生719万人,成人高校719所,在校生455万人,另外还有劳动部门审批的部分高级技工学校和近年来出现的公办高校民办二级学院以及采用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高职学院未统计在内。民办高校已经占到我国高中后教育机构总数的40%。而在整个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民办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为1174万人,民办高校为128万余人,约占在校生总人数的10%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2002年招生计划[1],2002年浙江省民办本、专科招生3.49万人,另有运用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高职学院招生5.62万人。这样,运用民办机制的院校已经占到省内高校招生数14.15万人的64%。[2]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从办学条件来看,2001年有关部门曾经对24个省市的民办高校进行了调查,情况喜人。调查数据表明,大约有200多所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已达到或接近教育部1993年颁发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要求,这些民办高校的生均面积已经达到12.5平方米,专业设置平均达到6.2个,校均规模达到1300多人;1993年教育部印发的《民办高校设置暂行规定》明确了民办高校的设置条件为:生均面积10—16平方米,专业3个以上,规模500人以上。调查说明在1000多所学校里,有200多所条件是比较好的,基本达到民办高校的设置要求。但在规模方面,1997年普通高校校均规模是3111人,成人高校是2461人,民办高校和高等教育机构是1087人。2001年年底,89所民办高校的在校生是15.11万人,校均也不到2000人。与公办高校、成人高校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民办高校的成长和发展,改变了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长期以来单一的由国家财政独家承担的局面,拓宽了高等教育资金的投资渠道,减轻了国家负担,增加了高等教育的投入,兴办了新的高等学校,扩大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紧缺资源,缓解了我国高等教育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矛盾,增加了高中毕业生读大学的机会,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推出了新的办学机制,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正在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