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召诰》的作者问题
《召诰》为召公诫勉成王之辞,考其本文应无可疑。《召诰》有云:
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曰:拜手稽首,旅王若公,诰告庶殷越自乃御事。
这段文字虽有不少难解处,但全句的主辞系太保召公却是洞若观火的。这就是说,取币“入锡周公”也好,进言“拜手稽首”也好,都是召公的行事,诰词的作者不应在召公之外去寻找。这一点,历代学者咸无异辞。
《书序》说:“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
郑玄说:“召公见众殷之民大作,周公德隆功成,有反政之期,而欲显之,因大戒天下,故与诸侯出取币,使戒成王立于位,以其命赐周公。”[1]
伪孔传说:“召公以币入称成王命曰:敢拜手稽首,陈王所宜顺周公之事。”孔疏:“召公以成王新即政,恐王不顺周公之意,或将惰于政事,故因相宅以作诰也。”
蔡沈说:“吕氏曰:‘洛邑事毕,周公将归宗周。召公因陈戒成王,乃取诸侯贽见币物以与周公。’且言其拜手稽首,所以陈王及公之意。盖召公虽与周公言,乃欲周公取诸侯之币与召公之诰并达之王,谓洛邑已定,欲诰告殷民。”[2]
这些说法在细节上虽有差别,但以《召诰》为召公诰辞却是共同的意见。这无疑是符合《召诰》原意的。所以王国维说,“此篇乃召公之言,而史逸书之以诰天下”[3],应属可信。
对这一传统观点提出质疑并首创新说的是于省吾。他在1934年初版的《双剑誃尚书新证》中说:“昔人以《召诰》为召公之词,今审其语气,察其文理,亦周公诰庶殷戒成王之词。史官缀叙其事以成篇也。”其理由是认为“乃复入锡周公曰”之“周公”二字应有重文,后人误脱。1949年于氏又发表《重文例》复申其说,以为本篇“因脱‘周公’二字之重文,致失通篇之本义矣。”[4]遵从于氏的说法,前引《召诰》篇的一段文字也就被《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5]译成:
太保在这里率领许多国家的君长到外边取了币物,又走进来代表王把币物赐给周公。周公说:“我恭敬地拜礼答谢王的赏赐。我有话要献给王和召公,同时也想把我的话告诉殷家的许多君长官吏和国家的官吏们。”
可见于氏的说法是有影响的。这使我们不得不认真检讨一下于说是否确乎可信。
于省吾认为本篇“乃复入锡周公曰”之“周公”二字应有误脱的重文,遂列举了不少文献与金文的重文例来证明。无可否认,于氏所举例证本身是正确的,只是这些例证没有一条与《召诰》此句有关,所以这种类比推理的或然性就很大。在没有发现《尚书》版本上的直接证据之前,我们对这一以此类彼的结论就不得不重重地画上一个问号。现在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只有遵照于氏的意见,“审其语气,察其文理”,看《召诰》的作者到底是周公还是召公。
如依于氏之说,本篇系召公奉王命以币赐周公,周公作答拜之词,“旅(嘉)王若(及)公”,那么下面几个问题便很难得到合理的解释。其一,《召诰》篇末说:“我非敢勤,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不是表示自己的勤劳,只不过恭敬地奉上币物,用来进献成王,以祈求上天给予我们永久的命运。说这话的若是周公,他为什么接受了王的赏赐,又把币物再献给成王呢?这不会是要拒绝成王对他的赏赐吧?其二,召公既然代表成王致赐,为什么礼品不是来自王室,而由“庶邦冢君出取币”呢?周公受赐后对王表示谢意即可,为什么还要嘉及召公?周公的地位恐怕不会低于召公吧?其三,二公奉命营洛,成王时在丰镐。“惟太保先周公相宅”,八天后周公始至洛邑。为什么召公奉命致赐出行在前,周公受赐反而出行在后?不会是召公享有某种便宜行事的权力吧?其四,如果周公作诰,身份自然明确,何至于诰词中有“旦曰:其作大邑”云云?在《金縢》、《洛诰》、《君奭》、《立政》诸篇中,周公虽以“旦”自谓,但绝无一处又缀以“曰”字,此篇“旦曰”视为引语即可,若以周公自谓,等于是说“我周公旦说”,语调不免强横,不像是周公作答拜之词恭承王命的口气。凡此四点,皆于事理不合,实在教人无法相信于氏的新说。在这个问题上,于省吾极力驳斥伪孔传的说法,到头来还是未能摆脱伪孔传之窠臼,最突出的就是同意伪传训锡为赐,并相信“召公以币入称成王命赐周公”之说。其实,所谓“称成王命”者,纯属增字解经的臆说。召公奉成王命至洛相宅虽是事实,但若要说召公奉成王命赐币周公则没有任何证据。
黄彰健对于氏此说的弱点看得比较清楚,他一方面采信于省吾的说法,另一方面又对于说加以新的修正。他把“乃复入锡周公”的“锡”训为献,“旅王若公”的“旅”训为陈(告),这都是很正确的,但他据此得出的结论却有可商。他不认为此诰是召公奉王命取币赐周公,而是召公取币献给周公,再由周公转献成王,《召诰》“应系周公献币与王时所致辞”[6]。然而,黄氏要证成其说也不是没有困难。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旅王若公”之时,是否“成王已住在新邑(洛邑)”。郑玄注《召诰》云:“史不书王往者,于相宅无事也。”[7]伪孔传云:“诸侯公卿并觐于王,文不见王(当重王字)无事。”这些解释都很成问题。既然“史不书王往者”,或曰“文不见王”,诸侯公卿怎么能“并觐于王”?诸侯公卿真有必要“并觐于王”,又怎能说王“于相宅无事”?王鸣盛说:“伪孔言‘王与周公俱至’,考《洛诰》言‘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又言‘伻来以图及献卜’,若王与公同于乙卯至洛,何用伻来献卜乎?”[8]此言甚是。但王氏又说“相宅时王留西都未来,当于使来告卜之后而来洛也”。这话却值得推敲。《洛诰》记周公曰:“孺子其朋,孺子其朋,其往!”句中的“朋”字颇为费解。清吴汝纶说:“朋当读为冯。《集韵》倗、淜并通作冯。《韩策》公仲朋,《史记》集解作冯。是朋、冯通借。郑《仪礼》注:‘冯,服膺之。’《史记》索引:‘冯,持念之意。’孺子其朋,犹言帝其念哉!戒王之词也。”[9]或近是。赵光贤先生以为“朋”当系“明”(训勉)之讹[10],亦可备一说。仔细体会这句话的意思,可见成王往洛之志不坚,在周公殷殷切切反复劝诫下才最终与“周工(官)往新邑”。可此事发生在是年岁末,即《洛诰》所说“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冬祭曰烝,这是成王在新建成的洛邑举行冬祭时,用岁祭之礼祭文王、武王。岁祭在年终,《洛诰》所记“在十有二月”,戊辰为晦,正当年终,与岁祭合。如果前此成王曾去洛邑,待新邑落成举行改元大典时还如此迟疑不前,这实在很难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成王至洛是在周公摄政七年的十二月,而是年三月成王并未住在新邑,周公绝不可能向远在丰镐的成王面陈诫勉之词,此其一。其二,《召诰》若是周公直接向成王陈词,语曰“吾王虽小,元子哉”,便多少表示出贪恋权位的心态,显得殊不得体。其三,《洛诰》中周公称成王为“孺子”,《召诰》中周公却自谓“予小臣”,与周公一贯的思想作风不合。由此看来,黄彰健对于说的补苴是不成功的,同样难以自圆其说。比较起来,旧说以《召诰》为召公通过周公转致成王的诰词,仍是不可动摇的。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看“史不书王往者”,何以产生“王与周公俱至”的错觉。恐怕问题是出在“旅王若公”的训释上。孙星衍说:“言‘旅王若公’则王在矣。”[11]孙氏与蔡传一样均把此处的“若”字训为连词“及”。实际当时成王并未至洛,训“若”为“及”便不妥当。伪孔传训“若”为顺,用其本意,谓“陈王所宜顺周公之事”,也与成王即政当享有最高权力相冲突。曾运乾训“若”通“那”作“于”讲,其说近是。曾氏说:“若读如那,日母读入泥母也。《尔雅·释诂》:‘那,于也。’《越语》:‘吴人之那不谷,亦又甚焉。’韦注:‘那,于也。’此若亦当释为于。‘旅王若公’者,言旅王于公。意欲周公转达于王也。召公奉命作洛,周公继来,宅洛已有成议。既而周公献卜于王,王答言‘二人共贞’,盖无往洛之志。周公复由洛返周,责勉成王,《洛诰》所谓‘孺子其朋其往’也。周公返周,召公留洛。乃以宅中图大,镇抚殷顽之意,陈言于王。事由周公转达。故言‘拜手稽首,旅王若公’矣。”[12]这个解释比较符合《召诰》的原意,也可以澄清“王与公俱至”的误解。可以说,《召诰》为召公诰词,是没有太大的疑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