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的呼唤·第四辑(2006~2012)](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856/40747856/b_40747856.jpg)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工作全局,确保“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工作全局。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坚持以残疾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保证残疾人事业始终不偏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此,“十一五”期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持续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的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使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百分之七十以上得到康复服务。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八百三十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三百万件。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可以就业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的发展,积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
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五万名,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七十五万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千八百万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城镇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困难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
要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
要进一步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事业,展示残疾人的才华。要着力做好二○○七年上海特殊奥运会和北京二○○八年残奥会的筹备工作,不仅办成出色的展示残疾人意志与才华的体育盛会,还要成为体现以人为本、弘扬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盛会,成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人权保障成就的盛会,推动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确保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产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
要实现“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总目标,必须首先确保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产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努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是当前残疾人工作的第一要务。
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一五”期间要扶持一千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中西部地区一百万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完成三十二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要继续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扶贫工作整体规划,保证“整村推进”等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要帮助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
要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和贷款贴息方式改革,实行规范运行,量化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经济较发达地区要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在康复方面,要着力开展康复救助,探索贫困残疾人康复和医疗保障制度。在教育方面,要真正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家教育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列入政府优惠政策范围,减免有关费用;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在社会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积极探索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安养问题。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其他社会事业一样,明显存在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走上小康生活之路;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要抓住中部崛起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会,加快发展;西部地区要切实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城市和农村要根据残疾人的不同需求,结合各自的特点,首先解决残疾人在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把加快解决农村残疾人的困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我国残疾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应放到农村。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将农村残疾人工作切实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特别要解决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以及残疾人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经费、项目等都要向农村残疾人工作倾斜,加大投入和扶助,努力加快改变农村残疾人事业的滞后状况,缩小城乡之间残疾人工作的差距。
(四)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残疾人事业长效发展机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切实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与发展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各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给予保证。
要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工作中的社会责任。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要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鼓励残疾人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要做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工作,修订和制定好其他配套的法规和规章,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要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订,做好加入和履约的准备工作。要充分开发和利用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为制定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制度保证,是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改善残疾人状况的基础,是把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的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同志们,我们国家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阔步前进。当前,全国各族人民正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努力把“十一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篇章。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乘势而上,奋发进取,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这是邓朴方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