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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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危险源的分类与识别

一、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危险源的认识

危险源是指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1)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方法。

(2)监理工程师应增加控制危险源的对策方面的知识积累。

(3)监理工程师应了解采用现有知识和技术对危险源综合控制对策进行决策的原则。

(4)监督组合对策决策实施过程是否有效并持续改进。

二、几个基本概念

1.安全和危险

安全和危险是一对互为存在前提的术语。安全是指不会发生损失或伤害的一种状态。安全的实质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

危险则反之,是指易于受到损害或伤害的一种状态。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导致灾害性事故的人的误判断、误操作、违章作业,设备缺陷,安全装置失效,防护器具故障,作业方法及作业环境不良等危险因素。危险因素与危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或伤害的频率和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意外或偶发事件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或伤害的内在或间接原因。

3.事故

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或偶发事件。也即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迫使暂停或永远终止其行动目的的意外或偶发事件。事故是由一种或几种危险因素相互作用导致的,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的事件都属于事故。这些事件是事故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管理失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及环境因素等造成的。

4.损失

损失是指非环境的、非计划的或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一般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

5.风险

风险,在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中被定义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对项目风险的定义是“通过调查、分析、论证,预测其发生频率、后果很可能使项目发生损失的未来不确定性因素”。

6.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是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

7.安全系统工程

系统工程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其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上的应用,是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最新发展。

安全系统工程是以预测和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系统风险为重点,开发、研究出来的安全理论和方法体系。它将工程和系统的安全问题作为一个整体,作为对整个工程目标系统所实施的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应用科学的方法对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分析,判明各种状态下危险因素的特点及其可能导致的灾害性后果,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系统的安全性做出预测和评价,将系统安全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

安全系统工程涉及两个系统对象:事故致因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事故致因系统涉及四个要素,通常称“4M”要素:人(Men),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产生的最直接因素;机(Machine),机器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的直接因素;环境(Medium),不良的生产环境影响人的行为,同时对机械设备安全产生不良作用;管理(Management),管理的缺欠。安全管理系统的要素是:人,人的安全素质(心理与生理素质,安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物,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设计安全性、制造安全性、使用安全性);能量,生产过程中能的安全作用(能的有效控制);信息,充分可靠的安全系统(管理能效的充分发挥)。

认识事故致因系统和建设安全管理系统是辩证统一的。对事故致因系统要素的认识是建立在大量血的教训之上的,是被动和滞后的认知,却对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具有超前的和预警的意义;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是通过针对性地打破或改变事故致因要素诱因的条件或环境来保障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是建立在更具理性和科学性的安全原理指导下的实践。

因此,安全风险管理中,监理工程师除了要对事故致因系统要素有效充分地了解外,还应对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原理进行必要学习和掌握,这对定位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系统中的位置,明确其在该系统中的角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危险源的分类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对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不加以区分,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也就是所谓危险源。尽管危险、有害因素各有其表现形式,但从本质上讲,造成危险、有害的后果的原因无非是:存在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危险、有害的物质或能量可能失去控制(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导致危险、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或能量的意外释放。因此,存在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是危险、有害因素转换为事故的根本原因。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所造成的。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在事故发生时释放出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

危险源的分类是为了便于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析,危险源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一)按诱发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条件分类

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等三个方面。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大类;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四大类。

管理缺陷方面可参考以下分类:

(1)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如设计、监测和不符合处置方面要求的缺陷。

(2)对人的失误控制的缺陷,如教育、培训、指示、雇佣选择、行为监测方面的缺陷。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如工艺、技术错误或不当,无作业程序或作业程序有错误。

(4)用人单位的缺陷,如人事安排不合理、负荷超限、无必要的监督和联络、禁忌作业等。

(5)对来自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如合同签订、采购等活动中忽略了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6)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如使用的机器不适合人的生理或心理特点。此外一些客观因素,如温度、湿度、风雨雪、照明、视野、噪声、振动、通风换气、色彩等也会引起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是导致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的间接因素。

(二)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6类。此种分类方法所列危险、危害因素具体、详细、科学合理,适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源识别和分析,经过适当的选择调整后,可作为危险源提示表使用。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诸如: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缺陷、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等。

(2)防护缺陷,诸如: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及其他防护缺陷等。

(3)电危害,如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及其他电危害等。

(4)噪声危害,如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及其他噪声等。

(5)振动危害,如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及其他振动等。

(6)电磁辐射,如电离辐射,包括X射线、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电场等。

(7)运动物危害,如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及其他运动物危害等。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如高温气体、固体、液体及其他高温物质等。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如低温气体、固体、液体及其他低温物质等。

(11)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如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或过低、气压过高或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及其他作业环境不良等。

(13)信号缺陷,如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及其他信号缺陷等。

(14)标志缺陷,如无标志、标志不清楚、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及其他标志缺陷等。

(15)其他物理性危危险、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1)易燃易爆性物质,如易燃易爆性气体、液体、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及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等。

(2)自燃性物质。

(3)有毒物质,如有毒气体、液体、固体,有毒粉尘与气溶胶及其他有毒物质等。

(4)腐蚀性物质,如腐蚀性气体、液体、固体及其他腐蚀性物质等。

(5)其他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害危险、有害因素

(1)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等。

(2)传染病媒介物。

(3)致害动物。

(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负荷超限,如体力、听力、视力及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如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及其他心理异常。

(5)辨识功能缺陷,如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及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如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及其他指挥错误。

(2)操作错误,如误操作、违章作业及其他操作错误。

(3)监护错误。

(4)其他错误。

(5)其他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1)搬举重物。

(2)作业空间。

(3)工具不合适。

(4)标识不清。

(三)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特点,将危险源及危险源造成的事故分为16类。此种分类方法所列的危险源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调查、分析、统计、职业病处理及职工安全教育的口径基本一致,也易于接受和理解,便于实际应用。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碰伤等伤害,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用(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2)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3)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时,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

(14)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

(15)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6)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危险因素,如摔、扭、挫、擦、刺、割伤和非机动车碰撞、轧伤等(矿山、井下、坑道作业还有冒顶片帮、透水、瓦斯爆炸危险因素)。

(四)按职业健康分类

参照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病目录》,将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和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及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为7类。

四、危险源的识别

1.危险源识别的方法

识别施工现场危险源方法有许多,如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等,现场调查法是安全管理人员采取的主要方法。

(1)现场调查方法。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识别有关的危险源。

(2)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施工现场人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3)安全检查表。运用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现场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识别出存在的危险源。

(4)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识别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风险的对策。

(5)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可识别出系统的危险源。

(6)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识别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上述几种危险源识别方法从着眼点和分析过程上,都有其各自特点,也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在识别危险源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种方法,还不足以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必须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

2.危险源辨识的步骤

危险源辨识的步骤可分为以下几步:划分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判断风险是否容许;制订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3.危险源识别应注意事项

(1)应充分了解危险源的分布。

1)从范围上讲,应包括施工现场内受到影响的全部人员、活动与场所,以及受到影响的社区、排水系统等,也包括分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人员、活动与场所可施加的影响。

2)从状态上,应考虑以下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指固定、例行性且计划中的作业与程序。

异常状态,指在计划中,但不是例行性的作业。

紧急状态,指可能或已发生的紧急事件。

3)从时态上,应考虑到以下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发生或遗留的问题。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的,并持续到未来的问题。

将来,不可预见什么时候发生且对安全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从内容上,应包括涉及所有可能的伤害与影响,包括人为失误,物料与设备过期、老化、性能下降造成的问题。

(2)弄清危险源伤害与影响的方式或途径。

(3)确认危险源伤害与影响的范围。

(4)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与重大环境因素,防止遗漏。

(5)对危险源与环境因素保持高度警觉,持续进行动态识别。

(6)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对危险源识别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