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当前,建筑行业深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为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虽然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全国多个地区已试点两年多,但仍然存在法规、行业、认知、组织及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阶段性割裂问题
多个地区虽然已经开展了阶段性或跨阶段性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如“前期策划+工程设计”等,但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许多咨询业务仍是割裂的,针对单个项目并覆盖其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咨询业务尚在探索与尝试中。
在国外,经注册的工程咨询单位基本可以在土木工程的全过程开展咨询业务。但在国内,由于长期以来受建设体制的约束,建设项目各阶段是分离的,工程管理服务是碎片化的,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造价及项目管理等业务各自成系统,导致工程咨询单位难以实现跨行业、跨阶段经营,各阶段的业务也相互独立,难以联合。
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及运营等阶段具有十分紧密的承接关系,而传统的工程咨询服务将建设项目的各阶段分离开来,因而其在咨询成果中无法完整地反映项目各阶段的相互关系,对工程建设进程和项目总体价值的实现具有较大的制约性和局限性。在实施跨阶段咨询业务时,整体性的服务可以提升各阶段的工作效率,各阶段的咨询工作也可以实现互补,有利于项目的整体沟通协调和整体价值提升。完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应整体考虑如何集成优化各阶段的工作、如何整合各阶段的资源,从而整体性发挥项目咨询的总体价值。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合作缺乏有效保障
受资质等条件限制,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需要与相关的其他咨询机构、业务机构进行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市场竞争力。如通过与从事其他工程咨询服务的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合作、互惠、互赢”的原则,共同承接全过程咨询业务,形成能力互补、资源共享、强强联合的战略联盟。但现阶段,在相关权责利划分、合作模式、风险分担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标准示范版本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实操过程中普遍无据可依,不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整体开展。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收费及列支的问题
目前,各地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过程中,收费方式包括按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按面积单价计价收费、按提供服务的工时计价收费等,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法规支持,也缺乏可供参考的标准化的合同约定条款,从而限制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规范化经营,无法合理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责任和权利。同时,对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是否在总投资中列支的问题也并未形成统一的共识,这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参与度有一定影响。
四、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有待完善,服务意识有待转变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还需要行业内企业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实践,一部分试点企业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尝试与努力,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同济设计院将设计、咨询及项目管理等业务链上的节点都串联起来,并找出阶段与阶段之间、板块与板块之间的关联,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华建集团也在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中提出,将继续发挥资本的市场优势,加快产业并购步伐,系统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提升公司一体化、协同化发展能力,构建一个开放与融合并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平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提供贯通建筑工程全产业链的工程技术服务。即不仅能为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包括规划咨询、建筑创作、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智能化设计及绿色生态设计等),而且还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总承包服务。这种服务模式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能充分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技术服务业的国际惯例。
但长期以来碎片化的咨询服务模式导致许多咨询单位只关注自己的主营业务——咨询服务,而在服务意识上无法跳出固有思维,认为工程咨询是独立于设计与施工的业务,从而导致工程咨询与设计、施工难以匹配。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复合型人才亟待培育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有一个顶层组织管理机构,以协调各方面资源,使其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全面推广,咨询业务内容不断增加,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也需要进行全面优化调整。
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除了需要具有各种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等)外,还需要有懂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的人才,而当前多数咨询人员只具有单一专业的知识和能力,难以独立开展或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正常开展,首先,要优化整体的人才结构,从重点关注专业人才逐步向同时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其次,注重人才的系统化知识和能力培训,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咨询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第三,建立合理的岗位调整机制,将有潜力的专业人才补充到咨询队伍中,以进一步优化咨询团队的人才结构,形成由管理人员和应用型技术人员组成的、多学科人员合理配置的专家团队。此外,还可建立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外部专家顾问库,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开展提供坚实的知识技术支撑。
六、亟待提高非试点项目等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的接受程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提出,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据对部分地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统计,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最终未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而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方式的项目都是国有工程项目或政府投资项目,民营项目比较罕见。非试点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更是少之又少,反映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社会响应程度不高。
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推动作用
全过程咨询业务需要打通业务链。由于我国原来对建设项目采用的是多部门管理方式,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咨询单位很难满足不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因此,原有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亟须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更大限度地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形成了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