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的大力推广,建筑智能化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出现了许多影响企业发展的新模式,并且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投资方向、房地产市场及建筑市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作为咨询企业,应该尽快适应这些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推出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促进投资决策科学化。大力提升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水平,充分发挥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在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支撑作用。”全过程工程咨询与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的理念是一致的,都是在向综合性、跨阶段、协同性和集成化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指导意见》指出:“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应当充分发挥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作用,鼓励其作为综合性咨询项目负责人,提高统筹服务水平。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全过程咨询的项目负责人明确提出不但要有注册执业资格而且还要有高级职称,这比以往文件只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规定更加严格。
实际上,现有很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建设单位从立项阶段就已经采用招标或委托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方式进行咨询服务。为保证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咨询单位应按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要求确定项目总负责人。
未来,工程咨询行业的竞争一定是价值的竞争,工程咨询行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已经向前后端延伸,咨询单位的价值将在价值链间漂移,或许还要进行价值重构,因此,咨询单位的领导应该思考如何在这一价值链上加速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竞争和发展。
中德华建集团董事长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