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侵华日军对中国教育事业的破坏和摧残
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根本目的在于彻底占领中国,摧毁中国人民的民族精神,最终灭亡中国。因此,侵华日军在武装占领中国领土,屠杀中国人民,进行疯狂经济掠夺的同时,还对包括学校在内的中国文化教育事业肆意摧残,轰炸学校及教育机构,抢掠珍贵图书、仪器,给中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正如中国代表团在1946年11月巴黎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第一届大会上递交的报告中所说:“抗战八年间,我国教育文化,曾受敌人之重大摧残。日人认为各级学校均为反日集团,所有智识青年,均系危险分子。为欲达到其长期统治中国之目的,故极力奴化我青年之思想,摧毁我教育及文化机关,欲以消灭我固有之文化。因此之故,战时我国教育文化之损失,乃至是惊人。”[26]
一 日军对教育事业的破坏
早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侵华日军就开始了对中国教育文化事业的破坏。1932年1月28日淞沪战事爆发后,上海各大学及中小学即遭到严重破坏。战事结束后,上海各大学联合会主席、国立交通大学校长黎照寰于4月10日呈国民政府教育部的报告中即指出:“自日军犯境,淞沪沦为战区,所有各大学或遭炮火轰击而毁坏无余,或为敌军所占领,虽房屋仅存,而书籍木器供其炊薪。”[27]各大学损失情况如下。
同济大学 位于吴淞。房屋15幢多被炮弹及炸弹轰毁,而工厂及新落成之生理研究馆损失尤重。
持志学院及附属中学 在江湾。新建二层楼教室、图书馆及办公室,三层楼宿舍,全部被日军机关枪队纵火焚毁。所有图书(3万册)及运动器具、校具等,概遭焚毁。中学部此前即被日军放火焚烧。
上海法学院 在江湾路。新建房屋为日军纵火焚烧,经两昼夜全部被毁。所有公私财产均付之一炬。
国立中央大学商学院 在江湾。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及宿舍全被毁。图书4万册(内有宋明善本)被焚。
中国公学 在炮台湾。所有校舍、校具、图书、仪器及教职员、学生之行箧、书籍等,均焚毁无余。
私立复旦大学 在江湾。学生损失惨重,约有1000人行李被劫,书籍被焚。其后日军长久侵占校舍,附中学生宿舍改作马厩。[28]
据1932年6月3日教育部报行政院秘书处《淞沪被灾专科以上学校所报损失表》记载,国立中央大学商学院、国立中央大学医学院、国立暨南大学、国立同济大学、国立劳动大学、国立交通大学、私立复旦大学、私立大夏大学及附中、私立东吴大学法学院、私立上海法学院、私立持志学院及附中等14所学校,在一·二八事变中所受直接、间接损失总计7438187元。[29]另据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编制的《上海市区内沪变损失初步估计》记载:一·二八事变中,上海“被侵占区内停顿之学校,计大学及专门10,中学31,小学192;失学之学生39735人,占全市学生四分之一,计大学及专门6286人,中学6282人,小学27167人;辍业之教职员3107人,占全市教职员三分之一,计大学及专门1166人,中学751人,小学1109人”。[30]被焚炸或驻军之大学及专门学校10所,中学17所,小学49所,被焚炸之资产达13682390美元,占全市学校资产的1/3。[31]
七七事变发生后,中国的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云集、教育较为发达的北平、天津、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等地的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到了更加毁灭性的破坏。日军占领北平后,即将美丽的清华园变成了伤兵医院,校舍遭到严重破坏,未及南迁的图书、仪器多遭焚毁。1937年7月29日,日机对天津实施了持续4个小时的轰炸,“其轰炸的目标集中在南开大学。这是因为日本军队认为南开大学是抗日运动的据点”,两架日机飞到八里台南开大学上空投弹,日军还将军车开进学校,将尚未被炸的楼房浇上汽油纵火焚烧。在日军的轰炸下,南开大学部的秀山堂、木斋图书馆、芝琴楼女生宿舍和教授宿舍,均被夷为平地;中学部的西楼、南楼和小学部的教学楼,也成为一片废墟。[32]据统计,在日机的轰炸下,包括房屋、地产、图书、仪器、标本、机器、家具等,南开大学共损失约663万元法币。[33]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后,侵华日军出动百余架飞机对上海城郊实施狂轰滥炸,闸北、北湾、杨树浦一带各类学校遭到日机反复轰炸,多数成为一片废墟。从八一三淞沪抗战开始到1937年10月15日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吴淞中学、复旦中学、东南女中、爱国女中等27所中学因日机轰炸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即达219954元,同时有24所小学被日军破坏。[34]1938年4月,复旦大学曾派人回校查探,此时的复旦大学已面目全非:“简公堂、实中及第五、第七两宿舍已俱焚,躯壳且不存,遑论内容,第四宿舍水泥钢骨,为宿舍中之最精美坚固者,今亦全毁,与毗连之体育馆同成瓦砾之场。登辉园即燕南园,亦即校园,落成曾几何时,亦即弹痕累累……全校幸尚存在之处,惟卫生处及合作社,他如校外之进步宿舍、同兴村及霞庄学圃等处,亦皆毁于炮火。总之,学校内外,尽成丘墟,无瓦全可言。”[35]据调查,在淞沪抗战中,上海有92所文教机构和学校遭日机袭击,其中有75%以上遭到全毁。[36]1937年8月15日~12月13日,日军飞机又对当时全国文化教育中心的国民政府首都南京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持续轰炸。在日机的猛烈轰炸下,中央大学等大学遭到了巨大的损失。以当时全国最高学府中央大学为例,从8月15日至26日,中央大学即遭日机三次袭击:“第一次为八月十五日下午,敌机以机关枪扫射图书馆及实验学校各一次;第二次为十九日下午,在大学本部投二百五十公斤炸弹七枚;第三次为二十六日深夜,在实验学校投同样炸弹一枚,又附近教授住宅被毁者四所,校工死者五人。”[37]8月19日及26日夜损失统计为:“(一)牙科学校(原昆虫局平房)全部震塌;(二)女生健身房局部震毁;(三)无机化学教室着火被焚;(四)女生宿舍旧平房大部分炸毁;(五)大礼堂后墙炸穿数处,礼台部分全毁;(六)实验学校办公用平房炸毁两进。女生宿舍亦毁;(七)此外如图书馆、大礼堂、科学馆、南高院、生物馆以及实验学教务处教室之门窗玻璃、隔间木壁多被震毁;(八)本校校工死一人,建筑牙医院之厂方工人死五人。”[38]9月19日,中央大学又遭日机8枚重磅炸弹袭击,损失惨重。日机在对中国各地轰炸的过程中,“大部分空袭都以无设防城市为对象,特别是有意识地以大学等文化教育设施为破坏目标”。[39]1937年11月27日,日机轰炸江苏丹阳,炸毁学校校舍310间。浙东的宁波市扶轮小学、崇敬小学,余姚府前路小学、慈溪中学、鄞县梅墟镇求精小学,镇海郭巨镇小学,象山县果育小学等均被日寇飞机投弹炸毁。据统计,仅浙江鄞县一县,被日军完全炸毁、焚毁的各级学校校舍就达202间,部分受损的有168间,经济损失约计19027万元。[40]1938年4月10日,日军飞机对中南地区著名的高等学府湖南大学实施轰炸,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于当日给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政治部等部委的电文和湖南大学自治会4月12日给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的“快邮代电”中详述了此次轰炸及其损失情况。张治中在电文中说:“今日十四时半,敌机二十七架侵袭长沙上空,于岳麓山湖南大学投弹卅余枚(内燃烧弹十余枚)。查湖大为本省最高学府,设备较善,敌人本其破坏文化机关及轰杀平民之一贯政策加以重大毁灭,此种暴行,实为文化恶魔文(人)类公敌。”[41]“快邮代电”称:“本大学既非军事机关,亦无军事机关,乃本月十日下午二时卅分,突有敌机二十七架,窜入本大学上空……事后调查,共投烧夷弹五十余枚,爆炸弹三十余枚,其重者在千公斤以上。……总计此次损失,其价值当在三百万元以上。”[42]在这次空袭中,湖南大学图书馆、第五学生宿舍全毁,科学馆仪器破坏殆尽,学生被炸死2人,工友死1人,员生伤约40人。同年5月中旬,日军在进攻厦门的过程中,也对著名的厦门大学狂轰滥炸,昔日美丽迷人的校园成为一片废墟。8月日机轰炸福建漳州,炸毁船民小学2所,炸死学生数十人。[43]8月11日,日机轰炸武汉,华中大学虽悬挂美国国旗,也未能幸免,三幢教学楼被夷为平地,学生死伤60余人,并波及紧邻的文华中学,学生宿舍被两枚炸弹击中,死伤50人。[44]1938年11月10日,日军飞机27架轰炸湖南浏阳县城,县教育局、豫章小学及南台书院等被炸成废墟。[45]1940年10月28日,日机5架连续轰炸安徽休宁县万州中学,该校图书馆全部及教室、宿舍大部分被炸毁。[46]
对于侵华日军肆意破坏中国教育机构的强盗行为,中国教育界知名人士表达了强烈的愤慨。1937年11月15日,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北京大学教授胡适、北平研究院院长李煜瀛、同济大学校长翁之龙、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中央大学校长罗家伦、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等102人,用英文联合发表日本破坏中国教育机构之事实声明,声明指出:“北自北平,南至广州,东起上海,西迄江西,我国教育机关被日方破坏者,大学、专门学校有二十三处,中学、小学则不可胜数。……诚所谓中国三十年建设之不足,而日本一日毁之有余也。日方此种举动,每以军事必要为借口,殊不知此种教育机关,分布各地,往往距军事区域非常辽远,且绝与军事无关。日人之蓄意破坏,殆即以其为教育机关而毁坏之,且毁坏之使其不能复兴,此外皆属遁辞耳。”[47]1937年12月底,教育部曾对七七事变以来中国教育机关遭受日军破坏及其损失情形做过初步总结:
自战争开始迄今三月有余,日军连续采取其一贯之残酷行动,以大炮飞机摧毁我国各大学及专科学校。当撰写此文时,我国专科以上学校之被全部摧毁,或局部摧毁者已达23所。此外尚有无数中小学及他种学校也遭同样厄运。
日军以炮火炸弹破坏中国教育机关而最使人注目者,厥为区域之广阔。北至平津,南至广州,东至上海,西至内地江西,各地学校校产、校舍及图书仪器等设备,付诸一炬者为数甚大。日机轰炸实尽量以自其根据地所能达到之地点为惟一止境,彰彰明显。
教育机关之被摧毁者,在上海及其附近有国立同济大学,暨南大学,私立大同大学,复旦大学,大夏大学,上海法学院,持志学院,东南医学院,正凡文学院,国立上海商学院,同德医学院,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吴淞商船专科学校,私立体育专科学校,共计14所学校,大多数均曾受日军炮火多次摧毁,现所遗者,仅一片瓦砾而已。截至12月25日,上海共有27中学,44小学几化为灰烬,此外,市立博物馆、图书馆和体育馆也均遭摧毁,而其他文化会社及与教育有关之机关,如商务印书馆等,姑不具述。但教育文化机关所受物质损失估计非常困难,且正确之估计,在短期也非可能。
天津之私立南开大学,尽毁靡遗,其中学男子部与女子部及小学近全毁;河北省立女子师范学院及河北省立工业学院之遭遇亦同。保定之河北省立医学院及河北省立农学院也均受重大损失。北平及河北境内之专科以上学校物质损失虽不如上海及天津之各校,现在环境下,已失去中国教育上之效用。但在北平区域内,有专科以上学校14所,在河北区域内有8所,约占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总数五分之一。各该学校校舍,现已多数为日军所强占,充日军营房,最显著者如国立北京大学,及国立师范大学等。
日军之残酷行动并不限于上海及天津,广州国立中山大学曾两度被炸,南京国立中央大学曾四遭日机袭击,其实验学校及小学几乎全部被毁,该校牙科专科学校亦为日机轰炸目标之一。远在内地之南昌,亦有数校遭日机轰炸,及省立乡村师范学校,省立医学专科学校,省立第一中学及葆望女子中学。凡此诸校,均距离战区至远,且绝无借口涉及任何军事目标之可能。
津沪横被摧毁之学校及北平强被日军占据而失去教育效用之学校,内有全国学校之最优良者,不仅代表中国人民文化幸福之寄托所在,且代表中国树立教育制度过程中数十年来,无数国人惨淡经营与努力之效果。如国立北京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设立于1898年,复旦大学设立于1905年,南开大学本部于1919年由前期之中学扩充而成,而就中若干学校,平昔所搜罗者颇多全世界最优秀之师资。各地被毁及被占之专科以上学校约为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总数二分之一。此种学校在教育文化方面之损失,自不可以数计,且不能与其物质损失相比拟。各校校舍、校产设备及图书馆之损失,根据1935年之值估计损失约为国币5700万圆,国立中山大学尚不在内,其新校舍实值1000万圆以上。各校受日军直接间接行动之损失确数估计至为困难。[48]
武汉、广州被日军占领后,中日战事进入相持阶段,从1939年开始,日军发动了对以重庆为中心的抗战大后方的持续轰炸,并给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1940年5月29日的轰炸,造成北碚复旦大学教职员和学生4人死亡、4人受伤,沙磁的四川省立教育学院学生死亡7人、伤数人。[49]国立重庆大学校长于1943年9月9日呈文教育部,详述了该校抗战以来的损失概况:“查抗战期间,本校所受损失,关于仪器及化学药品方面,计31年2月在仰光随时测量仪器,电气仪器,采矿冶金仪器,及其他化学药品36箱,当时值20余万元。此项仪器、药品系于民国26、27年间向德商兴华洋行订购,始因交通梗阻,寄存港栈,嗣因欧战发生,被港政府扣留,中经函托香港中央信托局代为交涉,始准提货,不意30年4月,经凭财政部免费内运护照,由香港运抵仰光,承运之利安公司即倒闭,致未能赓续起运,时局吃紧,本校于31年2月电请中央信托局抢运,及中央电台住腊代表张慈涵就近协助,率以抢运不及时,全部损失,估计现值2000万元。关于校舍方面,本校于29年5月29日被敌机轰炸,中弹50余枚,工学院及教员院第3号楼房均被炸毁,行字斋、气象台、绘图室、农场房屋、男女生宿舍及教员院第1、2、3单元各幢,大部均被震坍,被震毁。理学院瓦及玻璃,亦均损坏。工学院仪器各系均有损坏,尤以电机系损失最大,其他校具损失亦多,当时约值25万,现值800万元。又30年8月10日及21日复遭轰炸,计10日体专科办公室一间全毁,课堂寝舍多被震坏。21日饶家园教职员宿舍炸毁10余间,余均震坏。理学院第一、二、三楼门窗墙壁屋瓦校具,亦多被震坏,当时估计约75万,现值1200万元,以上各项损失,合计现值约4000万元。”[50]
日军对全国各地的轰炸和占领,给各级学校的教学设备特别是图书资料也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其一,大量学校图书因遭日军炮火袭击而被焚。日机的轰炸即造成南京中央大学、南京金陵女子学院等一大批院校图书馆的严重损坏。1938年4月10日,湖南大学图书馆被炸,损失图书4.8万册,其中珍本图书2.1万册。同年5月22日,厦门集美学院图书馆被日军炮火击中,损失图书3万余册。
其二,日军在占领区内对包括大学图书馆在内的各级各类图书馆实施抢掠。日军占领广州后,即将广州中山大学图书馆所藏16万余册图书掠走,1945年春,日军将其中1500种3200册在广州、香港公开挂牌拍卖。[51]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占领香港,香港岭南大学图书11000册损失殆尽。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后,在制造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同时,还大肆焚毁教育文化设施,掠夺图书及各种文献资料,进行了一次“文化大屠杀”。据有关资料记载,日军占领南京后,设立了由特务部组成的“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在日军最高当局特许和指挥下,大肆进行毁灭中华文化工作。1938年1月22日,日军对南京70余处可能收藏重要书籍或珍贵文献的重点目标如国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央研究院、中央大学、省立国学图书馆、地质调查所、地质学会、中央政治学校、国立编译馆、紫金山天文台等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历时10余天,大致掌握了南京地区图书文献的收藏情况。同年3月6日,日本占领当局指使特务机关、宪兵队等协助日本图书文献收集人员,对上述单位的图书文献进行了为时约一个月的大规模掠夺,先后动用卡车310辆次、日本专家330人、日本士兵367人、中国苦工830人。[52]他们将搜来的图书堆放于原实业部地质调查所,随后由侵华日军总司令部、满铁上海事务所、东亚同文书院、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等代表组成的所谓“中支文化关系处理委员会”,对这些图书文献进行整理、甄别,最后所得清点数为880399册,其中中、日文单行本书约245000册,西文单行书约34000册,中文杂志及公报约120000册,西文杂志约45000册,日文杂志约4000册,报纸约5621册,古籍约420000册,《清实录》6778册。日军在南京抢劫的这88万余册图书和文献,比当时日本最大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的藏书还多3万册,比大阪图书馆的藏书多63万册。[53]
其三,因高校等内迁而造成的图书丢失、被毁。抗战时期,华东、华中、华南及华北等地区的高校纷纷内迁,各校所藏图书资料也尽可能被打包内迁,但由于运输工具落后、交通不便,加之日军炮火的袭击和恶劣的自然条件,内迁过程中图书的损失也十分惊人。复旦大学图书馆在西迁过程中即损失图书34箱。1938年春,厦门大学图书馆将其所藏图书运转闽西山区,路遇洪水,53箱图书被洪水吞噬。[54]1938年底,武汉大学图书馆装运图书的木船在巴东县境内触礁沉没,图书88箱计2万余册被江水卷走,其他存放在四川乐山库房的图书,约有15000册因受潮发霉腐烂,存放在汉口特二区英商怡和栈房的图书、仪器设备也于1940年3月被日海军士兵及役使的60余名苦力用20余辆载重汽车掠走。浙江英士大学图书馆图书在先后五次的迁移中,损失100箱。中央大学图书馆图书也在多次搬迁中遗失25箱。
侵华日军对教育事业的破坏,给中国的教育事业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后果。据国民政府教育部有关档案资料显示,至1937年底,全国有1386所中学被迫关闭,约有24万学子失学;有10万余所初级教育学校或毁于战火或被迫关闭。至1938年10月,全国有6438000名小学生被迫离开校园。
二 教育事业损失概况
长达14年的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教育事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惨重损失。据国民政府教育部调查,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7年,“全国专科以上学校计有108校,七七以后因战事停顿及先后迁移后方者达三分之二以上,其后又陆续增设,至三十四年(1945年)八月共有专科以上学校142校,其中受战事损失者共115校,占总校数百分之八十以上,其未受损失者仅后方新设之少数学校”,“抗战期间各地专科以上学校校舍、校具破坏几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图书、仪器损失平均约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各省市县公私立中学学校、小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之建筑物、图书、食品等被焚毁掠夺,数年之中损失几尽。至各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各重要社会教育机关及各省市公私立中等学校因战事辗转迁移,所费均巨”。[55]
那么,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教育损失到底有多大呢?还是让一些具体数字来说明吧。
对于抗战时期教育损失的情况,在战争期间及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教育部等机关曾多次进行调查汇总、统计。上海是全面抗战爆发后最早对教育事业损失进行调查的地区,据调查,从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至11月的三个月时间内,上海全市文化教育事业损失即达法币10942242元,其中高等院校损失6623159元,中等学校损失2199954元,小学损失259129元,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等损失1860000元。抗战时期,教育主管部门曾对文化教育事业损失做过多次局部调查。教育部根据各校报告统计,自七七事变起至1939年5月止,全国国立公立专科以上学校计27所,死伤50人,财产损失36998367元,省立专科以上学校25所,死伤8人,财产损失6202468元,全国私立专科学校以上43所,死伤50人,财产损失22737012元,合计95所,死伤108人,财产损失65937847元。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财产损失,另据浙江、江西、湖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山西、陕西10省呈报,“自七七抗战起至1939年7月底止,共计中学损失4741075元,小学损失2206580元,社会教育机关[构]损失2733979元”。其尚未呈报而呈(由)该部根据各该省市原有各项教育资产、价值数估计填列者,有江苏、安徽、湖南、河北、山东、河南、察哈尔、绥远、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威海卫十四省市,共计中学损失76375789元,小学损失102028512元,社会教育机构损失21413715元,总计中学损失8126864元,小学损失104235092元,社会教育机构损失24147694元,合三项总计损失209499650元(见表1-1)。
表1-1 抗战以来各省市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构财产损失概况(1937年7月~1939年7月)
续表
另据教育部长陈立夫报告,截至1939年12月底,专科以上77所院校总损失达90451000元,其中国立23所院校合共损失37013000元,省立16所院校共计损失9267000元,私立38所院校共计损失44171000元。[56]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韩启桐先生曾对1937年抗战爆发至1943年6月六年间中国抗战损失情况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中国对日战事损失之估计》一书,据该书初步估计:(1)专科以上89所院校合共损失74750000元;(2)中等学校损失150000000元;(3)小学损失200000000元;(4)社会教育机构普通设备损失约为110000000元,共约534750000元。[57]1943年10月,国民政府指示行政院和教育部,迅速成立“向敌要求赔偿文化事业研究会”,专门从事文化教育事业损失调查统计工作,并形成了一些统计材料,但由于战事尚未结束,无法对全国教育损失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统计,因而所形成的统计材料还只能是局部和一定时期内的,无法真实完整地反映抗战时期全国教育损失的全貌。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教育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调查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6年6月,教育部根据调查先后五次汇编《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战时财产损失统计表》。第一次是1945年9月,系按照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手谕要求编制;第二次是同年10月,系教育部为参加伦敦教育文化会议的中国代表团编制;第三次是同年11月底,为应外交部需用(拟送盟国损失赔偿委员会鲍莱参考)而编制,增加了1945年10月和11月各地报送的材料;第四次系将1946年3月底以前之材料继续编入;第五次系将1946年5月底前教育部收到的材料及各省市呈送国民政府主计处和内政部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关于教育部分中未报教育部的材料合并整理编制。在上述统计中,1946年6月完成的第五次统计最为珍贵,它较为系统客观地反映了日军侵华给中国教育事业带来的损失。当然,由于时间仓促、交通不畅,该财产损失统计并不全面、完整,如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校损失仅有东北大学、冯庸大学及上海法学院等具报,其他大学、中小学均未具报,教育人员私人财产损失及“珍贵物品及古物文献等无法估价应追索原物者,均未列入本表内”,至于中共领导的解放区内的教育损失也未列入表中。即使已报各省市的材料也不完整,如南京、上海、浙江、山东、甘肃、云南、绥远、天津、察哈尔等省市均未填报中小学间接损失数目,上海、南京、天津等地社会教育机构的直接、间接损失也未填报。[58]
据该表统计,从1937年至1945年8月,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构直接、间接损失[59]折合1945年8月价值总计为法币4748871585686元,以1945年8月中央银行外汇牌价法币2000元折合1美元计算,为2374435793美元,其具体统计数字见表1-2、表1-3、表1-4、表1-5。
表1-2 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构损失总计(依损失项目计)
续表
表1-3 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及国立教育机构损失总计
表1-4 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及国立教育机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续表
表1-5 各省市公私立各级学校及教育机构损失
续表
[1] 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第240页。
[2] 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2卷第2分册,中华书局,1979,第101页。
[3] 《满洲报》1935年11月26日。
[4] 《北平与冀东伪组织合流》,汉口《大公报》1938年2月2日。
[5] 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261~262页。
[6] 抗战时期,日本的军政文件中多习惯将今天的华东地区称为“华中”或“中支”。
[7] 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1卷第2分册,中华书局,1979,第161页。
[8] 《关于成立华中新政府之件》(日本上海总领事日高给森岛参事官电报第67号,1938年3月26日),转引自蔡德金《历史的怪胎——汪精卫国民政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第15页。
[9]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6编第3册,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会,1981,第140~141页。
[10]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89页。
[11]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90~91页。
[12] 转引自蔡德金《历史的怪胎——汪精卫国民政府》,第23页。
[13] 《回忆与前瞻》,《周佛海日记》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第1213页。
[14]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368页。
[15] 《今井武夫回忆录》,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第291页。
[16]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374页。
[17]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86~87页。
[18] 《根据现地谈判日本方面获得的重要成果》,《日本外交档案》(缩微胶卷),S493号,转引自蔡德金《历史的怪胎——汪精卫国民政府》,第98页。
[19] 《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第821页。
[20] 《中华日报》1941年12月9日。
[21] 《中华日报》1943年1月10日。
[22] 《汪伪立法院抄发汪精卫重光葵共同宣言的训令》(1943年1月1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附录(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第236页。
[23] 〔日〕堀场一雄:《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军事科学出版社(内部资料),1988,第548页。
[24] 黄美真、张云编《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第823页。
[25] 《战时文化宣传政策基本纲要》,汪伪宣传部档案,二○四○/2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6] 《一九三七年以来之中国教育》,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169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7] 《日寇侵略上海各校呈报战事损失情形的有关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8] 《日寇侵略上海各校呈报战事损失情形的有关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9] 《日寇侵略上海各校呈报战事损失情形的有关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0] 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编《上海市区内沪变损失初步报告》,国民政府行政院档案,二/288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1] 上海《立报》1937年10月17日。
[32] 《申报》1937年7月30日、8月1日。
[33] 《私立南开大学抗战期间损失报告清册》,南开大学档案馆藏,转引自南开大学校长办公室编《日军毁掠南开暴行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第30~31页。
[34] 上海《立报》1937年10月17日。
[35] 《复旦同学会会刊》第6卷第11、12合期,1938年4月。
[36] 《日寇侵略上海各校呈报战事损失情形的有关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7] 《罗家伦为学校内迁事致教育部长王世杰函》,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8] 《罗家伦呈报该校8月19日、26日先后被炸损失情形》(1937年9月4日),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39] 〔日〕石岛纪之:《中国抗日战争史》,郑玉纯等译,吉林教育出版社,1990,第60~61页。
[40] 参见周章森《日本在侵华期间对浙江沦陷区的奴化教育》,《浙江学刊》1997年第1期。
[41] 《湖南大学被日机轰炸情形等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32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42] 《湖南大学被日机轰炸情形等文件》,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32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43] 《漳州文史资料》第9辑,第10页。
[44] 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第9页。
[45] 《德化文史资料》,第240页。
[46] 安徽《休宁县志》,第421页。
[47] 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9,第191页。
[48] 《教育部草拟中日战争中日军破坏中国教育机关之情形》,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2)/58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49] 《专科以上学校呈报遭受日机轰炸损失情形电文》,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528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0] 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2)/58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1] 邹华亭、施金炎:《中国近现代图书馆事业大事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第66页。
[52] 《日本侵略军进行的南京“文化大屠杀”》,〔日〕《赤旗报》1986年8月17日。
[53] 《日本侵略军进行的南京“文化大屠杀”》,〔日〕《赤旗报》1986年8月17日。
[54] 《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第13卷第1期,1938年,第20页。
[55] 《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战时财产损失编制说明》(1946年6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2)/58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6] 韩启桐:《中国对日战事损失之估计》,中华书局,1946,第54页。
[57] 韩启桐:《中国对日战事损失之估计》,第58页。
[58] 《全国各级学校及教育机关战时财产损失编制说明》(1946年6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档案,五(2)/58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9] 直接损失包括建筑物、图书、仪器、器具、医药用品、现金及其他费用,间接损失包括迁移费、防空设备费、疏散费、救济费、抚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