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裁判是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是司法研究的核心问题。除了法律,影响法官裁判的因素还有哪些,是法官裁判的基本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大相径庭:概念法学的裁判理论视法律适用为严格的逻辑推理过程,认为相同的事实会产生相同的裁判结果;现实主义法学派、案件社会学派等则认为逻辑不是法官裁判的唯一依据,法官裁判必然会受到一些法外因素的影响。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律之外的因素对法官裁判是否存在影响,如果存在,影响的因素有哪些,程度有多大,影响的规律是什么,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它对确定法官的裁判行为模式,理解司法的过程,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的规定性最强,法官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定罪量刑,对法律的遵循也最为严格,为使本书的研究和分析更具说服力,笔者以刑事判决书为样本,对北京地区1060个同一类型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探究案件的社会结构对中国法官裁判的影响规律。
研究案件的社会结构对法官裁判的影响,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找到一个科学合理、客观统一的标准衡量法官的裁判结果。在借鉴刑法学者研究成果和刑事法官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本书在实证研究中创设了“刑罚强度”这一概念,即以有期徒刑月为基本单位,根据不同种类的刑罚剥夺被告人权利的多少,对各刑罚种类适用去量纲化的统一标准,赋予可以定量分析的数值,用于衡量每一个刑事被告人受到刑事惩罚的严厉程度。
通过刑罚强度的计算模型,本书统计了1060份盗窃罪的刑事判决书中1350名刑事被告人的具体刑罚强度。根据具有同一社会结构特征的当事人判决所体现的平均刑罚强度,分析被告人的性别、年龄、户籍、民族、学历、职业身份及被害人的性质不同对裁判结果产生的影响;根据具有同一社会结构特征的法官判决所赋予的平均刑罚强度分析中国法官的性别、籍贯、行政职务、婚姻状况、学历、经历、年龄以及任职时间长短不同对裁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案件审判者与被告人的社会结构特征相似或者相异对裁判结果产生的影响。
研究发现,案件的社会结构对中国法官裁判的影响确实存在,且在影响的向度和强度两方面均呈现出规律性特征。
社会结构因素影响的向度规律如下。向度规律一:总体而言,法官对先赋地位处于弱势的当事人(如女性、老年人)比较宽宥,对强势地位的当事人(如男性、青年人)比较严厉。向度规律二:法官对自致地位处于强势的当事人(如高学历者、公司白领等)比较宽宥,对弱势地位的(如低学历者、无业者、农民等)比较严厉。向度规律三:社会阅历丰富、与当事人社会关系距离较近的经验型法官,裁判尺度相对宽宥;而社会阅历简单、科班出身或者与当事人关系距离较远的学院型法官裁判尺度相对严厉。向度规律四:当法官和当事人的某种社会结构特征相同或者相似时,法官通常会做出比较宽宥的裁判。向度规律五:盗窃案件中,侵害社会组织的被告人,通常比侵害个人的被告人更容易受到宽宥。
社会结构因素影响的强度规律如下。强度规律一:案件当事人的身份、职业等社会结构特征总体上比法官的社会结构特征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更大。强度规律二:法定的社会结构特征比其他社会结构特征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更大。强度规律三:当事人的学历、职业等自致的社会结构特征比年龄、性别、民族等先赋的社会结构特征对裁判结果的影响程度更大。强度规律四:法官的自然属性(如年龄、性别)对裁判的影响最小,社会属性(如行政职务、婚姻状况、学历、经历)其次,年龄与任职时间对裁判的影响最大。强度规律五:法官与被告人的社会结构特征相同或者相近时,这一因素对裁判的影响程度大幅增加。
研究还发现,虽然西方案件社会学的主要研究结论同样适用于中国司法,但是中国法官的裁判也有其不同于西方国家司法的特征。对中国司法而言,当事人的种族、宗教信仰等不是影响裁判的主要因素,而当事人的户籍、学历,法官的学历、行政职务和职业经历是影响裁判的重要因素。
最后,分析案件社会结构影响法官裁判的原因在于:一是从法律规范层面解释,法律规范本身的抽象性、概括性,以及文字模糊性,导致法官适用法律时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二是从审判心理层面解释,作为“自然人”的法官,在司法裁判时不可能完全摆脱个人经历的影响,其天然地会对弱势群体和社会结构特征近似的人“手下留情”;三是从法官理性考量层面解释,法官本身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他们在规避审判压力、审判风险以及追求收入最大化时,社会结构因素对裁判的影响就会显现出来;四是从法律文化层面解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和“德治”都充斥着法律社会结构的不平等,它们仍然对当代司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案件的社会结构 法官裁判 刑罚强度 当事人因素 法官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