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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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设备的选择等。主要修订下列内容:

1.规范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改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将“名词解释”改为“术语”,作了部分修订并放入正文;

3.将原第四章“火灾危险环境”删除;

4.将例图从原规范正文中删除,改为附录并增加了部分内容;

5.增加了增安型设备在1区中使用的规定;

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区、11区”改为三种区域“20区、21区、22区”;

7.增加了爆炸性粉尘的分组:ⅢA、ⅢB和ⅢC组;

8.将原规范正文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合并为第5章“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9.增加了设备保护级别(EPL)的概念;

10.增加了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防爆结构类型。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借鉴了相关的国际标准及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删除了原规范中关于火灾危险环境的内容,对于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计,执行国家其他专门的设计规范。

本规范共分5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邮政编码:10002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周伟 熊延 刘汉云 弓普站 郭建军 王财勇 王素英 张刚 李江 李道本 于立键

主要审查人:王宗景 曹建勇 杨光义 周勇 罗志刚 徐刚 甘家福 范景昌 薛丁法 刘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