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执行程序
模板46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判决翡翠观音归原告所有。判决生效后,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问题】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案外人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
【答题模板】
(1)结论:案外人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2)理由:《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有异议的事项,如果在原判决中判过,而案外人有异议,就涉及原判决有错误,需要去申请再审;如果没判,案外人有异议,就属于与原裁判无关的问题,可以提执行异议之诉。
(3)分析:案外人有异议的事项即翡翠观音,法院已经判归原告所有,因此驳回后不能提执行异议之诉,只能申请再审。
模板47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判决翡翠观音归原告所有。判决生效后,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案外人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判决有错,可以采取哪两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题模板】
(1)结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和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
(2)理由:按照目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纠正生效判决错误的途径有两个:①通常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申请再审;②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3)分析:由于本案中的案外人是前案中没有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因此两种途径都可以。
模板48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判决翡翠观音归原告所有。判决生效后,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问题】如果案外人要申请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
【答题模板】
(1)结论: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得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并在重审中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其他程序内容与通常的再审程序基本相同。
(2)理由:《民诉法解释》第424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法院裁定再审后,案外人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依照本解释第422条第2款规定处理,即: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
(3)分析:本案适用第***程序进行再审的,因此应当***。
模板49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判决翡翠观音归原告所有。判决生效后,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外人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判决有错。
【问题】案外人可否同时提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答题模板】
(1)结论:不可以同时适用这两种制度(或程序)。
(2)理由:《民诉法解释》第303条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分析:***不可以同时适用这两种制度(或程序)。
模板50 执行程序
【案情】在执行案件中。
【问题】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考生可以就和解协议履行的情况作出假设)
【答题模板】
(1)结论:①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程序中止;②如果在执行和解履行期内,义务人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程序终结,原来的法律文书视为执行完毕;③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义务人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权利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将以调解书作为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失效。如果义务人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的一部分,执行时应当对该部分予以扣除;④如果在执行期届满后,义务人没有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权利人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2)理由:《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3)分析:***是本案中的权利人或者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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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被告双方经甲县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遗产青花瓷盆归被告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20万元。后来原告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向甲县法院声称,元代青花瓷盘所有权是自己的,自己是在一周之前才知道原被告双方进行诉讼的事情。
【问题】如果案外人要对那个元代青花瓷盘所涉及的权益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该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题模板】
(1)结论: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是:①案外人作为原告,前诉的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②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出诉讼;③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
(2)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生效裁判损害了案外人利益的时候,案外人可以提第三人撤销之诉,也可以在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申请再审。
(3)分析:在本案中没有提到法院驳回执行异议这一个前置条件,因此不能申请再审,只能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模板52 执行程序
【案情】法院在执行赵军的财产时,发现不足以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此时案外人钱进军向法院声称赵军欠其5万元且债权已经到期,并向法院出具了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
【问题】根据案情,案外人如果要对赵军主张5万元债权,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为什么?
【答题模板】
(1)结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因为已经符合参与分配的条件:①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②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③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④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⑤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⑥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2)理由:《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3)分析:本案中赵军为自然人。本案中有2个申请人对赵军享有债权。本案中赵军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所有的债务,案外人钱进军有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作为执行根据,其对赵军享有的就是金钱债权。
模板53 执行程序
【案情】原被告双方经甲县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20万元。后来原告向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甲县法院发现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一把市值为5万元的紫砂壶。此时,案外人向法院报告,紫砂壶的所有权是自己的。
【问题】如果案外人要对案中所提到的紫砂壶主张权利,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其可以采取什么方式?采取相关方式时,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题模板】
(1)结论:第一,提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二,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案外人的执行标的异议,案外人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条件是:①起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异议作出驳回裁定后15日内;②管辖法院为执行法院,即甲县法院;③案外人作为原告,申请执行人作为被告,如果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的主张,被执行人也作为共同被告。
(2)理由:《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
(3)分析:案外人有异议的紫砂壶,与原判决无关,因此驳回案外人的异议之后,案外人不能够申请再审,只能提执行异议之诉。
模板54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将某项权利判归原告所有。
【问题】如果法院作出了确权判决,而该判决的给付内容是明确的,该判决是否具有执行力?请给出理由。
【答题模板】
(1)结论:具有执行力。
(2)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1款第4项就执行条件规定的“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其主文具有执行力。
(3)分析:只要该确认判决本身的给付内容是明确的,无论该判决是给付判决还是确认判决,都有执行力。
模板55 执行程序
【案情】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冷冻胚胎为原告所有。
【问题】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的执行标的如何确定?请给出理由。
【答题模板】
(1)结论:执行标的为交付冷冻胚胎的行为。
(2)理由:执行标的是执行行为的对象。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能够成为执行标的的只能是财产,人身不能被执行。
(3)分析:胚胎被视为人身本身,不是执行对象。案件执行标的是对胚胎的交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