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关于terrae Italiae(意大利地区)一词的来源;以及关于被称为suprema(最高)的罚款和这个词的缘由;关于阿特尔尼乌斯法(Lex Aternia)[1];以及古时通常用什么词来称最低的罚金。
(1)提马埃乌斯(Timaeus)[2]在其用希腊语记述罗马人民的历史事件的《历史(Historiae)》中,瓦罗(Vallo)[3]在其《人事记》[4]中,均说意大利地区的名字起源于希腊语;因为在古代希腊语中,牛被称作ἰταλοί。在意大利,它们大量存在;在这片土地上,极其众多的牧场繁茂生长,常年用于放牧牛群。
(2)意大利彼时盛产牛,我们可以设想因此缘故,设置了名为suprema的罚金,即在连续的每天里交两只羊及30头牛,这自然是根据牛的充足和羊的稀少。然而,当行政官宣布了这种由牛羊构成的罚金后,驱赶过来的牲畜价值高低不一,这种情况使得罚金造成的惩罚不均衡。后来依据阿特尔尼乌斯法规定,一只羊等于10阿司,一头牛等于100阿司。(3)而minima(最低)是指罚金为一只羊。最高罚金的数目如我前面所述,宣判高于上述数目的连续每日罚金[5]是不合法的,故而被称为suprema,它是最为高昂沉重的。
(4)因此,今天当罗马人民的行政官也按古法宣判最低或最高罚金时,通常会遵循这样的规则,即所谓的羊是公羊。而马尔库斯·瓦罗在宣判最低罚金的法律公文中如此宣告:“马尔库斯·泰伦提乌斯(M. Terentius)受到传唤时既不出庭,也未得到宽恕,我宣布对他处以一只公羊(unus ovis[6])的罚金。”[7]人们认为,如果不说明性别,处罚就显得不合法。
(5)不过马尔库斯·瓦罗在其《人事记》第21卷中说multa(罚金)这个词不是拉丁语,而是萨宾语(Sabinus)。他说,直到他的年代,这个词还存在于萨谟奈人(Samnis)的语言中,此词起源于萨宾语。然而,一班新潮的语法学家们声称,此词也与其他一些词一样,是词义反用(κατὰ ἀντίφρασιν)[8]。(6)虽然按语言的用法和习惯,无论是我们如今所说,还是大多数先人所言,都是用multam dixit(他宣判了罚金)和multa dicta est(罚金被判处),我认为指出马尔库斯·加图(M. Cato)[9]的说法不同也不无裨益。因为《史源(Origines)》第4卷中有这些话:“若是有人战斗时脱离队列,我们的统帅会对他处以罚金(multam facit)。”(7)从中也可看出,加图巧妙地变换了措词,因为罚金发生于军营里、军队中,而非在民众大会上面向人民宣布处罚。
梭伦与克洛伊索斯
〔荷兰〕宏多斯(Gerrit van Honthorst)(1590—1656)
[1] 公元前454年由执政官斯普利乌斯·塔尔佩乌斯(Spurius Tarpeius)和奥卢斯·阿特尔尼乌斯(Aulus Aternius)提议通过的法律。西塞罗《论共和国》第2卷第60节记载:“在产生第一任执政官之后约五十四年,执政官斯普利乌斯·塔尔佩乌斯和奥卢斯·阿特尔尼乌斯在百人团会议上提议通过了著名的、受民众欢迎的罚款和押金法。”中译文据王焕生《西塞罗文集(政治学卷)》。
[2] 提马埃乌斯(Timaeus,希腊文Τιμαῖος,约公元前350年—前260年),西西里塔乌罗迈尼姆(Tauromenium)的历史学家。公元前317年逃亡到雅典生活了50年。著有一部关于西西里的38卷本《历史(Historiae)》,从早期到公元前289年。其中部分涉及意大利、迦太基和希腊等地的事件。
[3] 参看第1卷第16章注。
[4] 此书的完整名称应为《人神古事记》(Antiquitatum Libri或者Antiquitates Rerum Humanarum et Divinarum),分为两个部分,《人事记》(Rerum Humanarum)25卷,《神事记》(Rerum Divinarum)16卷。分别论述罗马的政治和宗教制度,是瓦罗最伟大的著作,只有片断流传下来。但是《神事记》部分相对多一点,因为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De Civitate Dei)从其中引用了大量材料。
[5] 即在连续的一段日子里每日交付一定数量的动物。
[6] 拉丁语中羊(ovis)一词可以指公或母,此处unus ovis是指一只公羊。
[7] 《人事记》第23卷。
[8] 或称反语法,为表达出讽刺或幽默效果,使用的单词或短语意义与一般意义相反。比如,巨人身高3尺,“巨人”便是词义反用。
[9] 参看本书第1卷第12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