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理論與方法
(一)基本理論依據
“隨着社會的發展和人類認識的發展,詞彙要不斷豐富。在原有詞彙的基礎上産生新詞的時候,有一條重要的途徑,就是在舊詞的意義引申到距本義較遠之後,在一定條件下脱離原詞而獨立,有的音有稍變,更造新字,因成它詞。……也有的音雖無變,字分兩形,遂爲異語。”[23]新派生的詞和源詞就構成了同源詞。這是同源詞的派生原理,即本研究繫聯同源詞的理論依據。
(二)基本方法
本研究嘗試以同源詞的派生原理爲基本理論依據,有效利用出土材料來繫聯同源詞族(組)。過去的同源詞研究基本上都是以傳世典籍爲背景材料的,依托於出土材料的基本上是同源字的研究,主要成果見下文。我們嘗試以出土材料爲背景,主要關注出土材料本義與《説文》本義不同的聲符,以其出土材料本義爲依據繫聯同聲符同源詞族(組)。具體方法如下:
1.以同源詞的派生原理爲依據,利用出土材料提供的字形與詞例,利用字的孳乳判定詞的同源
黨懷興指出:從文字分化看,形聲字的職能最初只由聲符承擔,後來才增加各種偏旁,孳乳分化出一組新的形聲字,它們各自分擔聲符原來所承擔的各個義項,這體現了聲符與形聲字的族屬關係,它們之間有明顯的先後繼承和孳乳相生、緟益繁衍的淵源關係[24]。簡單來説,如果聲符字與形聲字之間有意義聯繫,那麽則可斷定它們所記録的詞之間有同源關係。
2.判定同源詞的原則是古音相同或相近,詞源意義相同
語音方面,王力强調:“同源字必須是同音或音近的字。這就是説,必須韻部、聲母都相同或相近。”[25]因爲本書的研究對象是同聲符同源詞,聲符相同一般即古音相同相近,没有特殊情况,語音這方面不再論證。
王寧、黄易青指出,詞源意義是同源詞在滋生過程中由詞根(或稱語根)帶給同族詞、或由源詞直接帶給派生詞的構詞理據,是“内部形式”,是隱性的,它居於詞彙意義的下一個層次而不直接出現在具體語境的言語裏,它的基本意義單位不是“義項”,完全不等於詞彙學範疇的義項,特别是,它與依文字形體而言的本義不同[26]。由於詞源意義的特殊性——深層隱含、不在使用中直接體現,確定詞源意義是有一定難度的,我們的做法是,立足於語言的系統性,充分利用字形系統、語音系統、意義系統,通過聲符字的字形與本義,依據文獻(包括傳世的與出土的)與訓詁資料來確定詞的詞源意義,進而繫聯同源詞。
3.利用字的通用驗證同源詞
同源派生的一個基本現象是爲詞的引申義造字,記録派生詞,那麽用新字産生以後的觀點看,原字記録其引申義是用作新字,這是一種廣義的通用。由此可以説,有派生必定有通用。字的通用可以幫助驗證同源詞。
4.關於詞源意義相通的判定,或者説是詞群間意義聯繫的判定
(1)理論依據
通過同源詞的派生原理,不難發現,“同源詞的義通關係和多義詞的引申關係是詞義運動的兩個結果,它們的差異在於是否改變詞形”,“同源詞的義通規律和多義詞的引申規律是一致的”[27]。“同源派生和詞義引申遵循相同或類似的軌迹。一個詞的兩個義位相關,跟兩個同源詞的意義相關,是相同的道理。”[28]所以,可以“利用多義詞詞義系統内部由於詞義引申所形成的義位關聯來印證由於詞語分化所形成的詞與詞之間的義位關聯”[29]。由此,詞義引申的規律適用於解釋詞源意義的相通,解釋詞群間的意義聯繫,證明義通“首先要看它們的意義關係是否符合古漢語詞義引申的規律”。
(2)操作方法
首先是利用文獻與訓詁材料,這不僅是判斷詞源意義的主要依據,同樣是判斷詞源意義相通的重要依據。第二是同例互證,“用已知的詞義相關來證明類似的詞義也相關”[30],張博又以之爲綱,提出具體的方法[31]。其中本書用到的有義衍同族詞(指本研究中的同源詞,前文已經論述。下同)系列組際互證、多義詞的義位關聯證同族詞的語義關聯、利用古代文化輔證同族詞語義關係[32]。義衍同族詞系列組際互證包括同義義衍、反義義衍、類義義衍、同義素義衍。同義義衍同族詞系列組際互證的具體做法是“考察與A同義的其他詞是否有音同音近的B義詞,或者考察與B同義的其他詞是否有音同音近的A義詞,如果有另外一組或多組音同音近詞分别有A義和B義,就可把它們繫聯起來”。反義義衍同族詞系列組際互證指如果發現一對反義詞有同一方向上的孳生詞,就可以構建起一個反義義衍同族詞系列。類義義衍同族詞系列組際互證,“即觀察與被證詞(通常是其中的源詞)有類義關係的詞,在這些詞及其相對應的音同音近詞之間尋找與被證詞相類的語義關聯”。同義素義衍同族詞系列組際互證指“如果擬測甲詞與乙詞同族、甲詞的某個義位與乙詞的某個義位語義相關,可以觀察與被證詞(通常是其中的源詞)有相同義素的詞,在這些詞及其相對應的音同音近詞之間尋找與被證詞相類的語義關聯”。利用多義詞的義位關聯證同族詞的語義關聯主要是“用同義詞和反義詞詞義系統内部的義位關聯證明同族詞之間的語義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