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开局带领骑砍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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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红厅之主的含义

托蒙德带着大部队赶到的时候,太阳正在落下。

天黑不便行军,托蒙德下令停留在村庄废墟中。

“又是一个废墟!又是一个废墟!”

行走在破败的村庄里,托蒙德气急败坏地说道。

这时,躲藏在废墟中的人,来到他面前。

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托蒙德咆哮道,

“谁特么让你们走的?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谁给你们的胆子!敢把我托蒙德不放在眼里!”

“这些年,你们过了太久好日子了!你们的头人呢?让他们过来见我!”

被托蒙德的唾沫喷了一脸,人群中有人战战兢兢地说道,

“他们都死了,就在外面。”

托蒙德冷哼一声,来到村庄外面,看到满地的尸体后,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死了这么多人!

在此之前,他们只知道这群袭击者,有大量的马匹,并没有太当回事。

一百多具尸体堆在地上,有些尸体上的衣服已经被扒光,光溜溜的。

这是马尼德打算烧掉尸体,才扒衣服的。

托蒙德把那些人找回来,再次咆哮道,

“给我讲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把当时的情况全都讲了出来。

他们当时发现敌人数量远比他们要少,于是就冲了过去。

没想到骑兵冲锋的威势,太过吓人,直接把他们冲散了,变成了一场大败。

而且,敌人似乎没有伤亡。

“蠢货!蠢货!都是蠢货!老子教给你们的方阵,为什么不用!只会像傻子一样冲过去!”

托蒙德继续咆哮着。

方阵是他从曼斯·雷德那里学到的知识,并将这个技术教给他下属的村落中。

几个人说不出话来,他们平时的训练全靠村落头人带领。

只是在几次训练过后,头人们就不再带着他们练习方阵了。

“我们也可以多养些马,像他们一样!”

二儿子托德温站出来,说道。

红厅只养了十匹马,还送给了哭泣脸一匹。

托德温认为这是个亏本买卖,但是架不住这是自己老爹的要求。

幸好,他们还有长毛象,

这些长毛象,也是不久前曼斯·雷德交给托蒙德饲养的。

因为托蒙德这里粮食充足,甚至富裕到可以酿酒。

塞外之王绝不是一个空头衔,而是有真材实料的。

谁要是认为,“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只是剑术厉害一点,会弹鲁特琴,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正是因为这些,托蒙德心甘情愿地跟随在塞外之王身后。

这些长毛象的存在,知道的人很少。

托蒙德已经统治了红厅三四十年,若是以前就有长毛象,早就人尽皆知了。

他也不可能藏起来偷偷养。

他的大嘴巴是绝对憋不住的,一定会在喝酒吹牛的时候说出来。

“他们虽然马多,但是马匹怕长毛象。”

托德温接着说道,他们所有人都看到了,敌人的马匹在长毛象的叫声中,惊慌失措乱跑的样子。

“可是他们要是跑了怎么办?他们有马啊!”

问话的是托蒙德的大儿子,“高个”托雷格。

“这些不用你们操心了。你们把这里收拾一下吧,不能就这么放着。”

托蒙德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对跟在身后的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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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托蒙德便催促部众出发。

这一次他长了教训,提前派出斥候寻找敌人的位置。

斥候带给他一个好消息,敌人就在十公里外等着他们呢。

杂乱的营地中,有一间独属于托蒙德的大帐篷。

托蒙德将斥候赶了出去,让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村落头人。

然后,他把自己两个儿子叫了进来,把消息告诉了两人。

“太好了!不知死活的东西,终于抓到他们了!”

大儿子“高个”托雷格兴奋地说道,他早已对这些袭击村庄的人,恨得牙痒痒。

“让我带领长毛象吧,父亲。”

只要能消灭这群袭击者,他们的家族统治红厅的地位,会更加稳固。

重要的是,他会抓住这次机会,在所有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勇武!

托雷格兴奋地想到。

“我以为他们会骑马逃跑呢!他们不是已经看到长毛象了吗?还敢跟我们对抗?”

托温德想不明白为什么。

“哼!那是因为,他们想干掉的是我。他们想取代我,成为红厅的主人!”

托蒙德咬牙切齿地说道,他已经猜到了袭击者的意图。

“听好我说的话,托温德,你现在给我回到红厅去。

若是我赢了,你就给我准备好一百桶蜜酒,我要喝个够!

若是我输了,你就带着你的弟弟和妹妹,去找曼斯·雷德!”

他把二儿子抓到面前,仔细叮嘱道。

作为红厅的实际统治者,托蒙德绝不是个傻瓜,当斥候把消息带到他面前时,他是既高兴,又悲伤。

敌人接二连三的袭击村庄,最开始的时候,可以解释为袭击者在追求财富。

他们把所有女人和孩子都带走了,这是最穷苦的部落才会做的事。

可是在看到长毛象后,他们还要与托蒙德对抗。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

他们的目标是托蒙德本人!

以为我老了吗?不!我还可以敲碎你们的脑壳。

托蒙德的怒火熊熊燃烧。

好多年了,没人再敢挑战他的地位,他此时甚至有些兴奋。

更何况,他还有长毛象!

在长城外,没人能对抗长毛象!

“你的身体不好,托温德,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没人会怀疑你的动机。去吧,赶紧走!”

托蒙德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二儿子托温德自小体弱多病。

虽然这里是野蛮无知的塞外之地,但是托蒙德一视同仁地对待自己的孩子,平等地爱着他们所有人。

他会为托雷格强壮的体魄高兴。

也会怜惜托温德的病弱。

其余三个孩子还没有成年。

他松开抓着衣领的手,走到大儿子托雷格面前,仰视道,

“瞧,我的孩子,你已经比我高这么多了!”

托雷格的外号是“高个”,就是因为他的个子比托蒙德要高得多。

而此时的托蒙德,已经是一个须发皆白的小老头了。

“人们需要看到你的身影,托雷格,你得跟我一起走。”

然后他掀开帐篷,大步跨了出去,发出所有人都熟悉的咆哮声,

“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