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患者病程管理要求
1.患者管理
睡眠医学中心必须在病历中记录每位就诊睡眠障碍患者的评估、管理和随访情况。必须显示医疗记录,以证明对患者有足够规范的睡眠障碍管理。所有睡眠障碍均参照最新版的《国际睡眠障碍分类》第3版(2014)(ICSD-3)定义。
2.政策和程序手册
(1)睡眠医学中心必须存留一份《政策和程序手册》:
该手册必须包含特定于该中心的所有政策、程序和协议,并且参照相关睡眠疾病的指南或专家共识的内容。
(2)所需协议:
睡眠医学中心必须为下列的监测保留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协议:PSG、MSLT、MWT、CPAP治疗滴定和HSAT。
(3)其他协议:
如果进行食管压力监测、体动记录仪检测、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或经皮二氧化碳监测,则必须遵守这些程序的规程。
3.病历资料管理
(1)病历:
睡眠医学中心必须为在机构中进行评估和/或监测的每个患者保存医疗记录。
在进行多导睡眠监测前,所有患者的医疗记录必须包括:患者一般信息、问卷或其他筛查评估,病史以及用药情况。应注意并仔细检查可能在监测设备中导致医疗事故的潜在医疗状况。该记录必须由设备负责人或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审查和批准以供排查。
(2)PAP评估:
由机构医务人员开具PAP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的12周内接受随访,以评估气道压力情况。PAP评估必须至少包括以下两项要求所确定的治疗使用和对治疗反应的反馈:①审查从治疗设备上下载的文件,以确认患者对治疗的反应和AASM定义的充分依从性;②经过治疗后患者主观对治疗反应的反馈,如问卷或患者报告。
患者病历必须包含上述评估的文件和PAP治疗的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的主观报告中对治疗的不耐受或疗效不明确,则必须安排随访,评估不耐受或不接受设备的原因等。
4.数据库/存储
该机构应使用最新版《国际睡眠障碍分类》中的最新代码编号来维护所有患者睡眠诊断的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该机构必须将所有睡眠检查(包括但不限于PSG、MSLT和HSAT)中的原始数据(视频除外)存储至少5年,或者存储更长的时间。可以根据患者发布医疗信息的要求,将电子副本提供给不属于该机构的其他就诊睡眠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