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到现代:中西哲学的当代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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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督教哲学唯名论与唯实论的斗争

公元之初,当古希腊哲学像一位耄耋老人般步履蹒跚地走向自己的终点的时候,一个新的哲学形态已经出现在西方这块久受希腊理性文化精神浸润的土地上,并且显示出勃勃生机,这种新的哲学形态就是基督教哲学。基督教哲学指的是一种由信仰坚定的基督徒建构的、自觉以基督教的信仰为指导,但又以自然理性论证其原理的哲学形态。它自诞生以来就始终处于理性和信仰的矛盾之中,理性要求人们正确地认识自然(包括上帝),而信仰要求人们无条件地服从上帝,期望在信仰中得到上帝最后的救赎。

一 理性与信仰的矛盾

基督教最初只是一种单纯的信仰,为了寻求其理论依据,公元2~5世纪,基督教中的一些护教人物开始对基督教教义进行论证,使之发展成为系统的理论。这些护教人物由此成为解说基督教的权威,被称为教父,而其学说被称为教父哲学。教父哲学是基督教哲学的最早形态,一般说来,教父哲学脱胎于基督教单纯的信仰,所以不可避免地带有抬高信仰的倾向。对上帝的狂热信仰乃是教父哲学最基本的特征,教父德尔图良就说:正因为荒谬,我才相信。在他看来,对上帝的信仰是不需要理性的,无论是否荒谬均不影响信仰的坚定性。

德尔图良将信仰置于理性之上的态度代表了早期教父哲学的一般倾向,不过,狂热的信仰没有理论体系的支持将无法维持,为了增强信仰的理论化和系统性,后来的教父哲学趋于理性,逐渐达致理性辩护主义。理性辩护主义的集大成者是奥古斯丁,他从信仰的确定性出发,引入理性,试图将信仰建构成一门知识,并为知识的确定性寻求根基。奥古斯丁致力于解决的问题是:人的知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确定性?确定的知识从何而来?他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知识源自确定的真理,而上帝则是人类真理的唯一来源,甚至可以说,上帝就是真理自身。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奥古斯丁看来,真理的来源不能低于理性,也不能来自理性自身,只能外在于理性,高于理性。真理的来源不能低于理性是因为,如果真理低于理性,那么真理将被理性所判断,这与真理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相矛盾。真理不能来自理性之中是因为,理性不可能于自身中产生规则,理性自身是流变的,真理是固守自身的,真理的永恒不变与理性的变动不居不可能等同。那么,真理只能高于理性,也就是说,在人类的知识等级之上存在一个处于最高地位的真理,这一最高的、外在于人类知识的真理就是上帝。在奥古斯丁那里,上帝居于人类的知识等级(有形事物、外感觉、内感觉、理性,后者以前者为对象)之上,赋予人类理性以确定的规则,使人的心灵认识真理,他的这些思想被托马斯·阿奎那所继承。

托马斯·阿奎那与奥古斯丁的区别在于,奥古斯丁将哲学引入神学,将其看作神学的理性内容或论证方法,其实质是将神学当作真正的哲学,而在托马斯那里,他一方面明确区分二者是不同的科学,另一方面又坚持神学高于哲学的立场,杜绝用哲学批判神学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区分科学的标准不在于客观对象,而在于研究方式。神学和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但哲学以理性认识它们,神学靠天启认识它们,两者因此是两门独立的科学。而科学和教理神学、自然神学之间的分歧仅仅在于:自然神学用理性发现并证明科学的前提,教理神学用天启发现并坚信同样的前提。判断一门科学的标准不在于它如何认识和证明演绎的前提,而在于是不是一个演绎体系。

托马斯关于哲学与神学的划分有其认识论上的依据,他说:“由于感性是以单个的和个体的事物作为它的对象,理智则以共相(普遍的事物)作为自己的对象。因此,感性的认识先于理智的认识。”[16]托马斯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包含着感觉和理智,人的感觉是灵魂与肉体的组合,它所感受到的是个别的物质对象,不能够认识真正的知识,而真正的知识要认识一般,这就需要理智。他说:“思想并不摧毁自然,它只能成全自然”,在他看来,主动的理智并没有现存的观念可提供,它必须从感觉提供的印象中取得材料,才能形成概念,构成知识。他甚至还认为,即使对于上帝这个最高的对象、无限的存在,人的理智也能够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认识从而形成知识。

二 唯名论与唯实论的斗争

托马斯对个别印象与普遍概念之间关系的考察摒弃了柏拉图的理念,但继承了亚里士多德对艾多斯的认知。然而,也正是托马斯将亚里士多德关于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这匹“特洛伊木马”带进了基督教哲学,才最终导致基督教神学的解体。在托马斯看来,哲学可以按照自然赋予的理性探索真理,这就使哲学从神学中独立出来从而具有知识的意义,而讨论知识,则不可避免地要寻求在对同类事物的经验判断中获得普遍判断的形式,这就不得不集中于考察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对于基督教哲学而言,其讨论的焦点集中于一般(概念)或共相是否存在的问题,或者说,究竟一般(共相)是实在的,还是个别(殊相)是实在的?

围绕共相性质,早在古罗马,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曾经提出过三个问题: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存在于理智之中?如果它们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它们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可感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可感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17]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正是围绕这三个方面形成了唯名论和实在论两大派别。

唯名论主张存在的事物都是个别的,心灵之外没有一般的对象,所谓共相,仅仅是名字而已;极端唯名论者罗色林甚至主张共相只是名词,如果说它们是实在的,这种实在不过是声音而已;即便温和的唯名论者如阿伯拉尔也主张,共相是一般概念,是心灵对个别事物的个别性质加以抽象而得到的,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

与唯名论者针锋相对,唯实论者主张共相不仅是心灵的一般概念,而且是这些概念的外部实在;极端实在论者安瑟尔谟和香浦的威廉继承柏拉图理念论的传统,主张一般概念所对应的外部实在是与个别事物相分离的更高级存在;温和唯实论者也主张:一般是一种实体形式,这是一种隐蔽的质,它既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内,又存在于上帝和人的理性之中,这种实在是存在于个别事物中的一般本质。

唯名论与唯实论有几次交锋,第一次交锋始于极端唯名论者罗色林与唯实论者安瑟尔谟的较量。罗色林说,真正的实体都是个别事物,逻辑是关于词的精巧艺术,单个词都表示个别事物,殊相也表示单个事物,而共相仅仅表示一群单个事物,由此他主张,不存在三位一体的神(上帝)。安瑟尔谟反驳了罗色林,他认为,有形世界并不是个别事物的总和,个别事物需要经过普遍原则的组织方能联系在一起,这些普遍原则也是实在的。上帝就是普遍原则,他提出了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并由此主张信仰高于理性,理性必须服从信仰。

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以后,罗色林的学生,温和唯名论者阿伯拉尔提出了概念论,区分了语言和意义,对共相性质的问题做了自己的解答。他认为,共相的特征是能同时、全部地分布在归属它的各个事物之中,如果一个共相是一个独立的普遍实在,它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时、全部地分布在它所包括的众多个体之中。在波菲利问题之外,他又提出了第四个问题:种和属是否具有因命名而来的实在?或者说,如果事物消失了,共相是否有概念的意义?

阿伯拉尔的概念论论述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他批判了实在论者认为一般先于个别而独立存在的观点。他认为,一个特殊的词能够表示唯一的东西,从这一点出发,个别是真实存在的,但一般的词却不是如此。他也肯定了一般的意义,认为一般不是空洞的名称或记号,而是有意义有内容的概念。他指出,虽然一切存在的都是个别,一般的词并不意味着一件事物,但不能由此断定一般是没有意义的空话。一般以两种方式存在,第一种表示一类客观对象中相似的性质,是从许多个别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存在于人类理智之中;第二种是这种相似性在任何个别事物中都完全个别化了,它们与个别事物完全同一。他从观念形成的途径解决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提出一般是人的思维把许多个别的相似性抽象出来从而形成的概念,它们只存在于人的理智之中。后来,温和实在论者香浦的威廉回答了阿伯拉尔的问题,他说,共相是相似因素的集合,或者说,属是许多个体的相似因素的集合,种是许多属的相似因素的集合。

三 基督教哲学的崩溃与认识论的曙光

基督教神学引入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目的是为上帝的存在做论证,然而,所有的哲学理论都自带辩证系统,它们的论证所达到的结果往往走向对原初目的的背离。因共相问题的争论,主张一般不真实存在,只有个别真实存在的唯名论给基督教以巨大的冲击,致使当时最坚定的基督教徒也不得不思考唯名论提出的问题。托马斯就企图调和唯名论和唯实论之间的矛盾,他认为真正的知识是关于一般概念的知识,哲学以一般为自己的对象,而一般有三种存在形式:最低级的存在方式作为事物的形式或本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在这种意义上,它们并不单独存在,因为自然界的事物就是形式和质料的结合。一般更高一级的存在方式是纯粹精神的存在物,它不需要同质料相结合而存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外,独立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即一般的抽象概念。一般的最高存在方式是作为上帝创造世界的原型,内在于上帝之中。为论证最高的一般,他提出了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

托马斯的共相论遭到新唯名论创始人奥康的抨击,奥康将唯名论和感觉论结合起来,主张只有个别事物才是最终的存在,一般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人类的一切知识也是从个别事物开始。他否认一般的客观性,认为事物当中没有一般,一般只是标志事物的记号,我们能够借助这些记号认识事物。对于基督教而言,奥康的危险不在于对一般的否认,而在于通过对一般的否认得出了对上帝的否认这个结论。奥康认为,上帝的理性之中没有任何事物的原型,上帝的理念不过是关于个别现存物的知识,无论何时何地都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后。这使他受到基督教的迫害,被迫逃往比萨接受神圣罗马皇帝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的保护,他对路德说:“你用剑来保护我,我用笔来保护你。”

之所以奥康会得到世俗君主的支持,是因为唯名论者对一般的否认否定了天主教会无上的权威,表现出拥护各国君主的意思。对于启蒙之前的欧洲而言,上帝就是一般,而各国君主就是个别。唯名论的观点意味着被教会认作有普遍性的教条和教义是不真实的,只有个体是真实的,这意味着圣父、圣子、圣灵只能是三个实体,三位一体不存在;只有个别人的罪,原罪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个别人的信仰可能比教会的信仰更可靠,人的救赎不一定通过教会,降低了教会的权威,并最终导致了人们形成这样一种观念:既然个别事物是真实的,那么我们的眼光也就要从彼岸世界转向现实世界。

唯名论与唯实论的这场斗争与古希腊罗马哲学家关于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的理论密切相关。中世纪基督教哲学是靠对古希腊哲学的否定而兴起的,但这种否定又离不开古希腊哲学,在基督教哲学的顶峰时代,托马斯主义即是继承并确立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在教会神学中的地位而达到空前的繁荣。但是,这种胜利对于基督教哲学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还在托马斯时代,罗吉尔·培根就以其卓越的实验科学思想预示了新时代的曙光。而在托马斯以后,奥康关于自明知识和证据知识的区分则直接开了经验论和唯理论对立的先河。

罗吉尔·培根的实验科学思想集中表现于他的四障碍说,出于学术改革计划的神学意义和宗教目的,他将人类认识的错误归结为四大障碍:靠不住的、不适当的权威的榜样;习俗的长期性;无知民众的意见;以虚夸的智慧掩饰无知。罗吉尔·培根所批判的东西显然是经院哲学的常见做法:从基督教经典著作和前辈那里引经据典作为真理的标准。在中世纪,这种做法已经成为习惯,然而可怕的是,人们沉溺于这种种谬误之中却不自知,还自以为掌握了真理,致使虚伪占据了统治地位,真理被赶下了台。

四障碍说其实体现了罗吉尔·培根对经院学术的尖锐批评,到后来他提出了消除障碍确定真理的具体方法:诉诸实验。在他看来,人们获得知识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推理,二是经验。对于前者而言,没有经验的证实就无法理解,并且往往会得出与事实相违背的结论,因此,必须诉诸经验,而最基本的经验方法则是实验。罗吉尔·培根认为实验科学是最有用、最重要的科学,首先是因为实验科学具有实证性,它能够证明科学的结论;其次是实验科学具有工具性,没有实验的帮助,其他科学就达不到目的;最后是实验科学具有实用性,实验不仅是其他科学的工具,而且是实现人为目的的工具。

如果说,罗吉尔·培根对科学的认识更多地还处于一种经验总结的层次,那么,奥康关于自明知识与证据知识的区分则将知识从经验总结的层次推进到了理性思维的层次。奥康指出,我们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判断一个命题的真假,一是通过词项之间的关系;二是通过词项与事实之间的对应关系。奥康把对词项之间意义联系的认识叫作抽象认识,把对词项与事物之间有无联系的认识叫作直观认识。抽象认识组成自明知识,直观认识组成证据知识。

在奥康看来,无论自明知识或者证据知识,都是由抽象认识和直观认识各自组成的复合知识。自明知识的复合性在于,它是由抽象概念构成的推理、命题的主谓词以及三段式之间的必然联系,保证了推理的逻辑自明性;证据知识则是由直观证据组成的复合经验。奥康认为,直观知识表达的是偶然命题,以它为基础的证据知识是偶然知识;抽象知识表达的是必然命题,以抽象认识的必然命题为基础的自明知识是必然知识。既然只有自明知识或证据知识才算作知识,那么,一些无逻辑自明性又缺乏经验证据的命题和概念都必须从知识中剔除出去,“如无需要,切勿增加实质”。[18]而所谓必要,即逻辑自明或经验证据,没有二者中任何一条的支持,任何东西都不能算作知识。奥康的剃刀直指实在论所设立的普遍本质,他的思想成为打倒基督教哲学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