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本书的主要内容
(1)民营控股公司中的国有股东行为及其政治关联效应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理论分析表明,由于国有股有效持股主体出现缺位,出资人权利不能直接有效发挥,只能通过特殊的多级委托代理关系由政府官员或其指定任命的代理人代为行使,故国有股权与政府部门有着天然的联系。在当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的权威仍然是基于它对各种资源和机会的垄断控制,然后由政府官员阶层来维持并得以强化(谢琳等,2012)。尽管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优势(李亚、郝臣,2015),但在中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不可否认国有股权在产权保护、资源获取、行业扩张等经营战略方面有着先天优势,引入国有股权正是民营企业建立政治关联的重要渠道。
政府是企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中国民营控股公司董事会通常承担着与政府部门保持政治联系的职能。公司首先是通过国有股东与政府部门保持一定程度的联系;此外,利用董事会中代表国有股东的董事帮助公司抵消法制经济等制度环境方面的负面效应,并为公司争取相关利益。在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代表股东利益行使权力。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经理层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而资源依赖理论认为,董事会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资源配置。一些持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学者也有类似看法(Hillman et al.,2001),资源配置职能直接涉及董事会如何分配利用资源。这里所指的资源,其定义为:对于一个既定公司的任何使其更加壮大或削弱的东西。Hillman和Dalziel(2003)通过分析认为,董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①咨询与建议;②保障公司合法性;③建立公司与外部沟通的渠道;④争取公司外部资源的支持。在Hillman和Dalziel(2003)的研究模型中,董事会中董事的职能被抽象为两个主要职能:监管和提供资源。对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的民营控股公司来说,代表国有股东的董事所起的主要作用更多的是资源提供而不是监管,这可能也正是民营企业所需要的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引入国有股权的主要动机是努力建立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共生关系”,从而为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营造有利的政治环境。民营企业通过政治关联的方式直接参与地方政府的区域发展计划,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实际情况也表明,为了获取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待遇,民营企业也愿意介入地方政府的事务中,设法使自己带有官方色彩,并成为“体制内”的一员,从而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在利益动机或政绩考核的驱动下,也会在全新的体制框架(如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内谋求与民营企业建立一种制度性联系。经过反复博弈,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之间通常会构建一种合作双赢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博弈双方的利益都会增加,或是在一方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另外一方的利益增加,进而全社会的利益都会增加。
我们在深入分析代表国有股的董事及其主要职能的基础上,将民营控股公司中含有的国有股权这一制度层面上的政治资本视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关联途径。分别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分析了中国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的政治关联机制,对国有股权在民营企业中的政治关联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
(2)国有股权对民营企业经济行为与效果的影响
近年来,已有大量文献证实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有助于公司获取各种资源,比如兼并收购(Zhang and Mauck,2018)、进入壁垒行业(Chen et al.,2014)、融资便利(Wang,2015)、多元化经营(郑建明等,2014)、获取政府补贴(Tao et al.,2017)等,进而提升公司绩效(张天舒等,2015)。
而对于含有部分国有股权的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政治关联方式同样也能起到民营企业家参政的作用。这是因为,国有股权与代表国有股的股东在民营控股公司中起到了一种较为直接、在制度层面上的政治关联作用,也就是说,民营企业中含有的部分国有股权是维持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纽带。民营企业通过引入国有股权为公司发展营造了适宜的政治生态,也为企业提供了一种隐性的政府担保。同时,国有股东的存在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有助于企业获得政府的支持,降低了企业获取资源的交易成本。另外,国有股权也具有逐利性,政府持股所代表的部分国有股权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只有让民营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更多所需的资源,因而政府会在政策支持上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便利。因此,国有股权存在于民营企业中,可能会使政府对这类企业的“所有制歧视”有所减少,进而保护了企业产权。
我们对民营控股公司引入或保留国有股权这种制度层面上的政治关联方式对公司经济行为与效果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国有股权与民营企业家参政这两类不同政治关联方式的相互关系,可细分为国有股权对企业经营绩效、融资便利、进入壁垒行业、私有产权保护、现金股利政策、定向增发等方面的影响。
(3)隐性政治资本对民营企业的经济影响
关于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已有大量文献进行了研究。根据现有文献,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显性政治关联。一般指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以及拥有一定的政治身份或使国有部门拥有民营企业的部分所有权,从而与政府部门建立关联。通常情况下,我国民营企业家进行政治参与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①进入不同级别的人大、政协;②在工商联、青联、妇联等社团组织任职;③加入中国共产党或其他民主党派。已有的国内外研究大都集中在民营企业家参政范畴。还有一种近年来为少数学者所研究的显性政治资本,是民营企业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引入(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王砚羽等,2014)。宋增基等(2014)指出民营企业含有部分国有股权能与政府建立一种天然联系,通过在制度层面上与政府确立合作关系,从而与政府形成体制性关联并从中获取便利。Song等(2017)研究发现这种建立在国家制度层面上的政治资本能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多的银行贷款、经营许可等经济资源,并在影响程度上强于民营企业家参政的作用。
上述研究结果显示,企业运用显性政治关联这一方式能够得到政治庇护,并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政府提供的各种经济资源,进而提升公司的财务业绩与价值。显性政治关联的相关研究可参见文献(Xu et al.,2013;Xu et al.,2015;邓新明,2011;李国民、高松,2015)。需要指出的是,显性政治关联是建立在国家正式的制度和法律的基础之上,民营企业能够与各级政府机构、部门形成较为稳定的制度性联系。
第二类:隐性政治关联。这一政治关联方式通常是以私人关系为纽带,而不是建立在国家正式制度的基础上,因而企业与政府间通常会形成非正式的利益关系。这类政治联系得不到任何法律条文的保护,所以是一种非官方的联系。民营企业家大多是由国家产经部门官员和国企的高管转变而来,他们熟悉政府部门运作的各个环节,拥有包括其亲属、同学、战友、同乡、原同事在内的各种人脉关系。因此有相当数量的民营企业会聘请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前任政府官员、国企高管到本企业任职以获取政治资本(Chen et al.,2011)。从本质上来说,他们发挥了民营企业与政府机构进行沟通交流的作用,并帮助企业与政府达成政治关联,从而让企业能够获取政治上的保护以及政府提供的经济资源。
根据我们前期的省际调查研究,超过70%的民营企业具有各种层面的隐性政治关联。基于中国经济体制特点,具有隐性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在与政府、银行和国有企业打交道时,民营企业家能较快地与核心政治人物之间建立稳定的关系。这使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取经济资源,并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从而实现企业权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隐性政治关联是民营企业至关重要的一种政治关联方式。但对于民营企业的这种政治关联机制,由于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变量刻画的复杂性及数据搜集的难度较高,学术界在该领域鲜有全面的、有深度的理论及数量分析。
我们基于新的视角,探讨了民营企业家隐性政治资本的作用机制,深入分析企业家隐性政治资本及显性政治资本对公司经济资源获取的影响,全面理解民营企业形成政治关联的内在逻辑,补充并拓展了民营企业政治关联的研究内涵。
(4)民营企业政治资本在不同制度环境下对公司的经济影响
民营企业的发展依赖其所处的制度环境。从本质上来说,政治关联通常是企业在所处各种制度背景下的一种替代性机制(赵峰、马光明,2011)。实际上,公司政治关联能否发挥关键作用还依赖于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如果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利于产权保护,企业的政治资源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还可以让企业免受政府部门的不公正待遇;如果企业处于税负较重的地区,其与地方政府的紧密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负面效应(Su and Fung,2013)。与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相比,中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产权缺乏有效的保护,具体的表现为,地方政府可以随意地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在国家正式的政策法规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制度保障也存在一定的欠缺(Xu,2011)。
我国各个省份由于地理位置、资源禀赋以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差异,其市场化程度也存在明显的不同。余明桂和潘红波(2008a)通过研究发现,在制度环境较好的省份,民营企业更愿意基于市场化原则来获取经济资源;而在制度环境较差的省份,民营企业则更倾向于依靠政治资本来获取经济资源。某个地区的产权保护水平越低、政府干预力度越大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越差,则当地企业同地方政府部门形成政治关联的可能性就越大(李四海、陈祺,2013)。
我们在民营企业所处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重点探讨了企业不同类型的政治资本及其制度环境对公司经济效果的影响,系统分析了各种政治关联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拓展了民营企业政治关联与制度环境的研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