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西夏金政治思想史(全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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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辽太祖的帝王观念

辽太祖耶律億(872—926年),字阿保机(以下称“耶律阿保机”),小字啜里只,契丹迭剌部人,907年自号为天皇帝,916年仿照中原王朝的政治模式立国,作为新建王朝的皇帝,在位十一年,建神册年号,后改用天赞、天显年号,并在对内和对外政治关系的处理上,展示了不同于契丹部族首领的帝王观念。[2]

一 皇帝观念的植入

从草原游牧国家即所谓的“行国”[3],转向中原王朝式的国家,在政治观念上要从“可汗”转变成“皇帝”,耶律阿保机在汉人臣僚的帮助下,完成了这样的观念转换。

(一)打破汗位推选的传统

唐哀帝天祐三年(906)十二月,契丹痕德堇可汗去世。按照契丹旧俗,须由契丹八部的贵族共同推选新的可汗。耶律阿保机先任军事首领夷离堇,后又以于越的职务“秉国政”,加之能征善战,是新可汗的适当人选。尽管有痕德堇可汗的以耶律阿保机为新可汗的“遗命”[4],但在推选可汗时的两段对话尤为重要。

一段是耶律阿保机与其叔父耶律辖底的对话,耶律阿保机为表示辞让,表示应以耶律辖底为新可汗,耶律辖底明言:“皇帝圣人,由天所命,臣岂敢当。”[5]

另一段是耶律阿保机与族人耶律曷鲁的对话,可转引于下。

会遥辇痕德堇可汗殁,群臣奉遗命请立太祖(耶律阿保机)。太祖辞曰:“昔吾祖夷离堇雅里尝以不当立而辞,今若等复为是言,何欤?”

曷鲁进曰:“曩吾祖之辞,遗命弗及,符瑞未见,第为国人所推戴耳。今先君言犹在耳,天人所与,若合符契。天不可逆,人不可拂,而君命不可违也。”

太祖曰:“遗命固然,汝焉知天道?”

曷鲁曰:“闻于越(耶律阿保机)之生也,神光属天,异香盈幄,梦受神诲,龙锡金佩。天道无私,必应有德。我国削弱,齮龁于邻部日久,以故生圣人以兴起之。可汗知天意,故有是命。且遥辇九营棋布,非无可立者;小大臣民属心于越,天也。昔者于越伯父释鲁尝曰:‘吾犹蛇,儿犹龙也。’天时人事,几不可失。”

太祖犹未许。是夜,独召曷鲁责曰:“众以遗命迫我。汝不明吾心,而亦俛随耶?”

曷鲁曰:“在昔夷离堇雅里虽推戴者众,辞之,而立阻午为可汗。相传十余世,君臣之分乱,纪纲之统堕。委质他国,若缀斿然。羽檄蜂午,民疲奔命。兴王之运,实在今日。应天顺人,以答顾命,不可失也。”

太祖乃许。明日,即皇帝位,命曷鲁总军国事。[6]

耶律辖底和耶律曷鲁都在“劝进”之辞中表明了耶律阿保机继承汗位是“天命”所归,这在以前的契丹贵族推选新可汗时是不多见的,显示“天命观”已开始影响契丹人的政治思维,而耶律阿保机亦欣然接受了“天命”的安排,显示他也认可“天命”的说法。

需要注意的是,耶律阿保机于唐哀帝天祐四年(907)正月举行“燔柴告天”仪式后的“即皇帝位,尊母萧氏为皇太后,立皇后萧氏。北宰相萧辖剌、南宰相耶律欧里思率群臣上尊号曰天皇帝,后曰地皇后”[7],在辽史研究者看来,只是唐朝赐给北方“属国”名号“天可汗”的翻版,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中原王朝的皇帝,因为从可汗到皇帝,至少要克服三重障碍。

第一重障碍是契丹传统的可汗更代制度。按照契丹人的传统做法,“凡立王,则众部酋长皆集会议,其有德行功业者立之,或灾害不生,群牧孳盛,人民安堵,则王更不替代;苟不然,其诸酋长会众部别选一名为王;故王以番法,亦甘心退焉,不为众所害”[8]。耶律阿保机希望打破这样的限制,依附于契丹的汉人僚属也对阿保机进言:“中国之王无代立者。”[9]耶律阿保机即以“我为王九年,得汉人多,请帅种落居古汉城,与汉人守之,别自为一部”为借口,拒绝所谓的轮番更替,“不受诸族之代,遂自称国王”[10]。打破可汗更代的限制,不仅可以使耶律阿保机坐稳“天皇帝”的位置,还为以后的子承父位打下了重要的基础。

第二重障碍是契丹贵族对汗位的觊觎。耶律阿保机的弟弟剌葛、迭剌、寅底石、安端等人,于后梁开平五年(911)发动叛乱,目标是夺取汗位,耶律辖底等人也参与了叛乱。之所以要发动叛乱,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叛乱者认为耶律阿保机越来越不像是契丹的可汗,而更像是中原王朝的“天子”,耶律阿保机与耶律辖底的对话揭示了其中的奥秘。

太祖(耶律阿保机)问曰:“朕初即位,尝以国让,叔父辞之;今反欲立吾弟,何也?”

辖底对曰:“始臣不知天子之贵,及陛下即位,卫从甚严,与凡庶不同。臣尝奏事心动,始有窥觎之意。度陛下英武,必不可取;诸弟懦弱,得则易图也。事若成,岂容诸弟乎。”

太祖谓诸弟曰:“汝辈乃从斯人之言耶。”

迭剌曰:“谋大事者,须用如此人;事成,亦必去之。”[11]

也就是说,诸弟叛乱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守旧”和“革新”之争的性质,因为按照旧制,耶律阿保机的诸弟都有继任可汗的机会,而按照耶律阿保机的新做法,他们将丧失这样的机会。对于这样的叛乱,耶律阿保机最终采用了武力解决的办法,于后梁乾化三年(913)六月彻底平息了叛乱。

第三重障碍是能否得到中原王朝统治者的认可。耶律阿保机即位后重用汉人韩延徽等,其行为颇与以前的契丹可汗不同。

唐末藩镇骄横,互相并吞邻藩,燕人军士多亡归契丹,契丹日益强大。又得燕人韩延徽,有智略,颇知属文。(耶律阿保机)与语,悦之,遂以为谋主,举动访焉。延徽始教契丹建牙开府,筑城郭,立市里以处汉人,使各有配偶,垦艺荒田。由是汉人各安生业,逃亡者益少。[12]

在唐末藩镇割据和五代初期群雄并起的混乱局面中,耶律阿保机先与李克用结为“兄弟”之盟,但是当朱温(后改名朱全忠)正式建立后梁之后,耶律阿保机即希望与之保持良好的关系,于开平元年(907)五月派使者赴后梁“通好”,开平二年七月又派使者至后梁,“奉表称臣,以求封册”。后梁的答复是“约共举兵灭晋,然后封册为甥舅之国”。耶律阿保机未答应这样的条件,“梁亦未尝封册,而终梁之世,契丹使者四至”[13]。耶律阿保机之所以急于得到中原王朝的封册,就是希望自己的建国行为能够得到中原王朝统治者的认可。

除了克服这三重障碍外,耶律阿保机还特别以“省风俗、见高年、议朝政、定吉凶仪”等作为,[14]为正式建国做了必要的准备。

(二)建元立都的政治含义

后梁贞明二年(916)二月,耶律阿保机建元神册,以契丹为国号,并接受了臣僚所上的“大圣大明天皇帝”尊号,皇后的尊号则为“应天大明地皇后”[15]。耶律阿保机的这一举动,实际上是完成了契丹可汗向契丹国皇帝的转换,正如司马光所记:“契丹王阿保机自称皇帝,国人谓之天皇王,以妻述律氏为皇后,置百官。”[16]为了与这样的转换名实相符,耶律阿保机陆续推出了五方面的重要举措。

一是更新官制。契丹原来有管理部族的简单官制,为了体现对契丹国所辖汉人区域的管理,耶律阿保机采用“署中国官号”的做法,[17]以韩延徽为“守政事令,崇文馆大学士”,以韩知古为“总知汉儿司事,兼主诸国礼仪”。政事令后来又被附会为政事省,成为辽朝中书省的前身,“太祖初元,庶事草创,凡营都邑,建宫殿,正君臣,定名分,法度井井,延徽力也”。汉儿司与后来的尚书省应有密切的关系,“时仪法疏阔,知古援据故典,参酌国俗,与汉仪杂就之,使国人易知而行”。后来被任命为左尚书的康默记,也是既要处理律法问题,“时诸部新附,文法未备,默记推析律意,论决重轻,不差毫厘,罹禁网者,人人自以为不冤”;也要处理契丹人与汉人的关系问题,“一切蕃、汉相涉事,属默记折衷之,悉合上意”[18]。需要说明的是,耶律阿保机只是做了设立汉官的尝试,即便是有神册六年(921)五月的“诏定法律,正班爵”的举动,[19]还是没有建立系统化的汉官制度。

二是更新兵制。契丹作为游牧民族,实行的是全民皆兵的军事制度,“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铸金鱼符,调发军马”。由于士兵隶属于契丹各部,在重大军事行动前都要有调兵、点兵、命将等固定程序。[20]为了强化对军队的控制,耶律阿保机建立了三项重要的制度。

第一项是分部制。在平定诸弟叛乱后,耶律辖底曾明言:“迭剌部人众势强,故多为乱,宜分为二,以弱其势。”耶律曷鲁也指出:“陛下圣德宽仁,群生咸遂,帝业隆兴。臣既蒙宠遇,虽瞑目无憾。惟析迭剌部议未决,愿亟行之。”耶律阿保机接受了分部的建议,于天赞元年(922)十月下命“分迭剌部为二院”。所谓二院,即北院和南院,又称为五院部和六院部,“五院部,有知五院事,在朝曰北大王院。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曰南大王院”。两院均由皇帝指派亲信掌管,强化了对部众的控制。[21]

第二项是斡鲁朵制。在分迭剌部为二院之前,耶律阿保机已经建立了“腹心部”,作为护卫可汗的宿卫力量。“时制度未讲,国用未充,扈从未备,而诸弟剌葛等往往觊非望。太祖宫行营始置腹心部,选诸部豪健二千余充之,以曷鲁及萧敌鲁总焉”。在此基础上,耶律阿保机设置了“算斡鲁朵”,“国语心腹曰‘算’,宫曰‘斡鲁朵’,是为弘义宫,以心腹之卫置”。[22]由此形成的斡鲁朵制,实际上是使皇帝手中有了一支常备军事力量“御帐亲军”,又称为“宫卫骑军”,《辽史》就此有以下记载。

太祖以迭剌部受禅,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而亲卫缺然。乃立斡鲁朵法,裂州县,割户丁,以强干弱支。诒谋嗣续,世建宫卫。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有兵事,则五京、二州各提辖司传檄而集,不待调发州县、部族,十万骑军已立具矣。恩意亲洽,兵甲犀利,教练完习。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怀旧者岁深,增新者世盛,此军制之良者也。[23]

第三项是汉军制。耶律阿保机在与中原的后梁及李克用等人的混战中,“收山北八军”,使契丹国中有了汉军的建制,并有了卢文进、赵思温等汉军将领,韩知古、康默记也曾受命统领汉军。[24]由于汉军初建,当时还谈不上有严密的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都城。神册三年(918)二月,耶律阿保机下令“城皇都,以礼部尚书康默记充版筑使”。“始建都,默记董役,人咸劝趋,百日而讫事”。[25]后唐的使者贾去疑也被留下来“俾督工役,营上都事业”[26]。都城称为临潢府,地点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此城后来改称上京,耶律阿保机在位时已经完成了主要的建筑。

上京,太祖创业之地。负山抱海,天险足以为固。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金龊一箭,二百年之基,壮矣。天显元年,平渤海归,乃展郛郭,建宫室,名以天赞。起三大殿:曰开皇、安德、五鸾。中有历代帝王御容,每月朔望、节辰、忌日,在京文武百官并赴致祭。又于内城东南隅建天雄寺,奉安烈考宣简皇帝遗像。

城高二丈,不设敌楼,幅员二十七里。门,东曰迎春,曰雁儿;南曰顺阳,曰南福;西曰金凤,曰西雁儿。其北谓之皇城,高三丈,有楼橹。门,东曰安东,南曰大顺,西曰乾德,北曰拱辰。中有大内。内南门曰承天,有楼阁;东门曰东华,西曰西华。[27]

后周广顺(951—953)年间,中原人士胡峤曾到过被称为“西楼”的上京,并留下了以下记载。

西楼有邑屋市肆,交易无钱而用布,有绫、锦诸工作,宦者、翰林、伎术、教坊、角觝、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国人,而并、汾、幽、蓟之人尤多。[28]

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出使辽朝的使者薛映亦记录了上京城的基本情况。

又四十里至上京临潢府。自过崇信馆,即契丹旧境,盖其南皆奚地也。入西门,门曰金德,内有临潢馆。子城东门曰顺阳,入门北行至景福门,又至承天门,内有昭德、宣政二殿,皆东向,其毡庐亦皆东向。[29]

耶律阿保机正式为契丹国建立都城,作为统治中心,其重要的含义就是要将游牧民族“逐水草而迁徙”的“行国”统治方式,逐步转变为中原王朝的统治方式。

四是创立契丹文字。耶律阿保机希望契丹国有自己的文字,神册五年(920)正月,“始制契丹大字”;九月,“大字成,诏颁行之”。创制契丹大字的主要人物是耶律突吕不,“幼聪敏嗜学,事太祖见器重。及制契丹大字,突吕不赞成为多”[30]。中原人士也注意到了契丹文字的出现,特别记道:“至阿保机,稍并服旁诸小国,而多用汉人,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31]尽管契丹大字的应用范围并不是很广,但创制文字毕竟是突出皇帝功德的一项重要业绩。

五是立皇太子。耶律阿保机在神册元年(916)二月建元之后,三月即立长子耶律倍为皇太子,[32]就是希望以皇子继承制来取代推选可汗的旧制,以保证皇位的稳固传承。

从以上举措可以看出,耶律阿保机所展现的皇帝观念,不仅仅是追求建元、立号、置都城、封太子等标志性的立国作为,还有官制和兵制变革,为建立新的统治形态奠定重要的制度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 吸纳中原王朝的治国观念

耶律阿保机在位期间,除了日益增强的皇帝观念外,还在臣僚的影响下,吸纳了一些中原王朝的重要治国观念。

(一)尊孔观

耶律阿保机与皇太子耶律倍及属下的对话,显示了他认可尊崇孔子的政治取向。

时太祖问侍臣曰:“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

太祖曰:“佛非中国教。”

(耶律)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

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33]

所谓建孔子庙,就是在神册三年(918)“城皇都”时,特别于当年五月“诏建孔子庙、佛寺、道观”。次年八月,耶律阿保机“谒孔子庙,命皇后、皇太子分谒寺观”,就是在孔子庙建成后,更要显示对孔子的尊崇。[34]

尊孔亦要体现在教育上,耶律阿保机在位时应已在皇都上京设立了国子监,并设立了祭酒、司业、国子学博士等职务。[35]国子监等所从事的,主要就是引自中原的儒学教育。

对于出身游牧民族的君主而言,尊孔既体现了儒、释、道三教并重的观念,也体现了重视文治尤其是注重教育的观念,为治国确立了基本的政治准则。

(二)用人观

耶律阿保机善于用人,首先是善用“国人”即契丹人。如耶律羽之,“幼豪爽不群,长嗜学,通诸部语,太祖经营之初,多预军谋”。又如耶律曷鲁,由于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耶律阿保机出谋划策,在其去世时,耶律阿保机即有“斯人若登三五载,吾谋篾不济矣”的感叹。[36]

耶律阿保机更具特点的是善用汉人,如韩延徽曾有过叛离契丹的举动,但仍能得到耶律阿保机的重用。

当阿保机时,有韩延徽者,幽州人也,为刘守光参军,守光遣延徽聘于契丹。延徽见阿保机不拜,阿保机怒,留之不遣,使牧羊马。久之,知其材,召与语,奇之,遂用以为谋主。阿保机攻党项、室韦,服诸小国,皆延徽谋也。延徽后逃归,事庄宗,庄宗客将王缄谮之,延徽惧,求归幽州省其母。行过常山,匿王德明家。居数月,德明问其所向,延徽曰:“吾欲复走契丹。”德明以为不可,延徽曰:“阿保机失我,如丧两目而折手足,今复得我,必喜。”乃复走契丹。阿保机见之,果大喜,以谓自天而下。阿保机僭号,以延徽为相,号“政事令”,契丹谓之“崇文令公”,后卒于虏。[37]

被耶律阿保机重用的汉人,除了前述康默记、韩知古等人外,还有韩颖、王郁等人。在耶律阿保机从可汗转为皇帝的过程中,这些汉人臣僚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宽刑观

耶律阿保机认为严刑苛法不应是明智的君主所为,所以在处理诸弟叛乱时秉持了较为宽容的态度。

(太祖)八年(914)春正月甲辰,以曷鲁为迭剌部夷离菫,忽烈为惕隐。于骨里部人特离敏执逆党怖胡、亚里只等十七人来献,上亲鞫之。辞多连宗室及有胁从者,乃杖杀首恶怖胡,余并原释。于越率懒之子化哥屡蓄奸谋,上(耶律阿保机)每优容之,而反复不悛,召父老群臣正其罪,并其子戮之,分其财以给卫士。有司所鞫逆党三百余人,狱既具,上以人命至重,死不复生,赐宴一日,随其平生之好,使为之。酒酣,或歌,或舞,或戏射、角觝,各极其意。明日,乃以轻重论刑。首恶剌葛,其次迭剌哥,上犹弟之,不忍置法,杖而释之。以寅底石、安端性本庸弱,为剌葛所使,皆释其罪。前于越赫底里子解里、剌葛妻辖剌已实预逆谋,命皆绞杀之。寅底石妻涅离胁从,安端妻粘睦姑尝有忠告,并免。因谓左右曰:“诸弟性虽敏黠,而蓄奸稔恶。尝自矜有出人之智,安忍凶狠,溪壑可塞而贪黩无厌。求人之失,虽小而可恕,谓重如泰山;身行不义,虽入大恶,谓轻于鸿毛。昵比群小,谋及妇人,同恶相济,以危国祚。虽欲不败,其可得乎?北宰相实鲁妻余卢睹姑于国至亲,一旦负朕,从于叛逆,未置之法而病死,此天诛也。解里自幼与朕常同寝食,眷遇之厚,冠于宗属,亦与其父背大恩而从不轨,兹可恕乎!”

秋七月丙申朔,有司上诸帐族与谋逆者三百余人罪状,皆弃市。上叹曰:“致人于死,岂朕所欲。若止负朕躬,尚可容贷。此曹恣行不道,残害忠良,涂炭生民,剽掠财产。民间昔有万马,今皆徒步,有国以来所未尝有,实不得已而诛之。”[38]

太祖即位,务广恩施,虽知(耶律)滑哥凶逆,姑示含忍,授以惕隐。六年,滑哥预诸弟之乱。事平,群臣议其罪,皆谓滑哥不可释,于是与其子痕只具陵迟而死,敕军士恣取其产。帝(耶律阿保机)曰:“滑哥不畏上天,反君弑父,其恶不可言。诸弟作乱,皆此人教之也。”[39]

谋反者要从严处理,尤其是挑唆者耶律辖底、耶律滑哥等都不能宽恕,但是亦要避免滥杀无辜,尤其是处理前还可享乐一天,所要表现的就是“宽刑”的安抚之意。借着处理诸弟叛乱事件的机会,耶律阿保机亦初创了体现“宽刑”精神的律法制度。

太祖初年,庶事草创,犯罪者量轻重决之。其后治诸弟逆党,权宜立法。亲王从逆,不磬诸甸人,或投高崖杀之;淫乱不轨者,五车杀之,逆父母者视此。讪詈犯上者,以熟铁锥摏其口杀之。从坐者,量罪轻重杖决。杖有二:大者重钱五百,小者三百。又为枭磔、生瘗、射鬼箭、炮掷、支解之刑。归于重法,闲民使不为变耳。岁癸酉(913年),下诏曰:“朕自北征以来,四方狱讼,积滞颇多。今休战息民,群臣其副朕意,详决之,无或冤枉。”乃命北府宰相萧敌鲁等分道疏决。有辽钦恤之意,昉见于此。神册六年(921),克定诸夷,上谓侍臣曰:“凡国家庶务,钜细各殊,若宪度不明,则何以为治,群下亦何由知禁。”乃诏大臣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仍置钟院以达民冤。[40]

所谓的“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就是神册六年(921)五月的“诏定法律”,以表明国家已有立法治民的作为,并以此彰显治国所不可或缺的律法精神。

(四)恤民观

耶律阿保机在位期间所表现出的恤民观念,主要涉及重畜牧、重农业、爱民等内容。

在重畜牧方面,“辽始祖涅里究心农工之事,太祖(耶律阿保机)尤拳拳焉,畜牧畋渔固俗尚也”。“始太祖为迭烈府夷离菫也,惩遥辇氏单弱,于是抚诸部,明赏罚,不妄征讨,因民之利而利之,群牧蓄息,上下给足。及即位,伐河东,下代北郡县,获牛、羊、驼、马十余万。枢密使耶律斜轸讨女直,复获马二十余万,分牧水草便地,数岁所增不胜算。当时,括富人马,不加多,赐大、小鹘军万余匹,不加少,盖畜牧有法然也”[41]。战争会给畜牧业带来重大的损害,如平定诸弟叛乱,就使契丹各部的畜牧业损失惨重,“时大军久出,辎重不相属,士卒煮马驹、采野菜以为食,孳畜道毙者十七八,物价十倍,器服资货委弃于楚里河,狼藉数百里”[42]。耶律阿保机之所以重视畜牧业,就是因为它是维系契丹国强盛的根本所在。

在重农业方面,所体现的是“太祖平诸弟之乱,弭兵轻赋,专意于农”;“夫赋税之制,自太祖任韩延徽,始制国用”。此外,对商税和盐法等,也有了初步的规定。[43]

在爱民方面,主要表现在对汉人、渤海人的安抚上,以平定渤海为例,足以显现耶律阿保机的爱民观。

天显元年(926),(耶律倍)从征渤海。拔扶余城,上(耶律阿保机)欲括户口,倍谏曰:“今始得地而料民,民必不安。若乘破竹之势,径造忽汗城,克之必矣。”太祖从之。倍与大元帅德光为前锋,夜围忽汗城,大諲譔穷蹙,请降。寻复叛,太祖破之。改其国曰东丹,名其城曰天福,以倍为人皇王主之。仍赐天子冠服,建元甘露,称制,置左右大次四相及百官,一用汉法。岁贡布十五万端,马千匹。上谕曰:“此地濒海,非可久居,留汝抚治,以见朕爱民之心。”驾将还,倍作歌以献。陛辞,太祖曰:“得汝治东土,吾复何忧。”[44]

以“汉法”治理东丹国,以体现君主的爱民之心,彰显的恰是耶律阿保机的新治国观念,并且特别以渤海旧地作为试验场所。尤为重要的是,随着新建王朝统治区域的扩大,单一的游牧经济已经被农、牧、渔业相结合的经济形态所替代,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赋税制度和认同重农观念,确实是顺应形势发展的明智之举,值得治史者重视。

(五)君德观

耶律阿保机作为皇帝,当然要讲究“君德”。他特别摆出了虚心纳谏的姿态,于神册六年(921)五月“诏画前代直臣像为《招谏图》,及诏长吏四孟月询民利病”[45]

天赞三年(924)六月,耶律阿保机向皇后、皇太子、大元帅及二宰相、诸部首领面授了一篇诏谕,全文如下。

上天降监,惠及烝民。圣主明王,万载一遇。朕既上承天命,下统群生,每有征行,皆奉天意。是以机谋在己,取舍如神,国令既行,人情大附。舛讹归正,遐迩无愆。可谓大含溟海,安纳泰山矣!自我国之经营,为群方之父母。宪章斯在,胤嗣何忧?升降有期,去来在我。良筹圣会,自有契于天人;众国群王,岂可化其凡骨?三年之后,岁在丙戌,时值初秋,必有归处。然未终两事,岂负亲诚。日月非遥,戒严是速。[46]

所谓“未终两事”,一是收服吐谷浑、党项、阻卜等部,二是征服渤海国,所以在大举出征西北之后,耶律阿保机于次年十二月下诏:“所谓两事,一事已毕,惟渤海世仇未雪,岂宜安驻。”于是又举兵亲征渤海。灭渤海国之后不久,耶律阿保机即病逝,臣僚才明白天赞三年的诏谕是他预留的遗训。[47]

在这篇遗训中,耶律阿保机表明了对君主的四点认识:一是“圣主明王”并不多见;二是自己作为君主,受命于天,所以各种行为都符合“天意”;三是君主要得人心,才能“为群方之父母”;四是子承父业,才能使帝业延续。作为一个出自游牧民族的皇帝,能有这样的认识,确实值得重视。

耶律阿保机在去世之前,还曾接见后唐新即位的皇帝李亶(明宗)派来的使者姚坤,在与使者的对话中亦涉及了对帝王的看法。

明宗初纂嗣,遣供奉官姚坤告哀,至西楼邑,属安巴坚(阿保机)在渤海,又径至慎州,崎岖万里。

既至,谒见安巴坚,延入穹庐。安巴坚身长九尺,被锦袍,大带垂后,与妻对榻引见坤。

坤未致命,安巴坚先问曰:“闻尔汉土河南、河北各有一天子,信乎?”

坤曰:“河南天子,今年四月一日洛阳军变,今凶问至矣。河北总管令公,比为魏州军乱,先帝诏令除讨,既闻内难,军众离心,及京城无主,上下坚册令公,请主社稷,今已顺人望登帝位矣。”

安巴坚号啕,声泪俱发,曰:“我与河东先世约为兄弟,河南天子吾儿也。近闻汉地兵乱,点得甲马五万骑,比欲自往洛阳救助吾儿,又缘渤海未下,我儿果致如此,冤哉!”泣下不能已。又谓坤曰:“今汉土天子,初闻洛阳有难,不急救,致令及此。”

坤曰:“非不急切,地远阻隔不及也。”

又曰:“我儿既殂,当合取我商量,安得自便!”

坤曰:“吾皇将兵二十年,位至大总管,所部精兵三十万,众口一心,坚相推戴,违之则立见祸生,非不知禀天皇王意旨,无奈人心何。”

其子托云(又作突欲、图欲,即耶律倍)在侧,谓坤曰:“汉使勿多谈。”因引左氏牵牛蹊田之说以折坤。

坤曰:“应天顺人,不同匹夫之义,只如天皇王初领国事,岂是强取之耶!”

安巴坚因曰:“理当如此,我汉国儿子致有此难,我知之矣。闻此儿有宫婢二千,乐官千人,终日放鹰走狗,耽酒嗜色,不惜人民,任使不肖,致得天下皆怒。我自闻如斯,常忧倾覆,一月前已有人来报,知我儿有事,我便举家断酒,解放鹰犬,休罢乐官。我亦有诸部家乐千人,非公宴未尝妄举。我若所为似我儿,亦应不能持久矣,自此愿以为戒。”

又曰:“汉国儿与我虽父子,亦曾彼此仇敌,俱有恶心,与尔今天子无恶,足得欢好。尔先复命,我续将马万骑至幽、镇以南,与尔家天子面为盟约,我要幽州,令汉儿把捉,更不复侵入汉界。”

又问:“汉收得西川,信不?”

坤曰:“去年九月出兵,十一月十六日收下东、西川,得兵马二十万,金帛无算。皇帝初即位,未办送来,续当遣使至矣。”

安巴坚忻然曰:“闻西川有剑阁,兵马从何过得?”

坤曰:“川路虽险,然先朝收复河南,有精兵四十万,良马十万骑,但通人行处,便能去得,视剑阁如平地耳。”

安巴坚善汉语,谓坤曰:“吾解汉语,历口不敢言,惧部人效我,令兵士怯弱故也。”[48]

耶律阿保机曾与李克用结为兄弟,所以称其子李存勖(后唐庄宗)为“我儿”,在听闻李存勖死于兵变的消息后既表达了哀痛之情,更明确表示了骄奢失国是对君主的严重威胁,所以帝王要常常以此自警。

元人修《辽史》时指出:“辽太祖有帝王之度者三:代遥辇氏,尊九帐于御营之上,一也;灭渤海国,存其族帐,亚于遥辇,二也;并奚王之众,抚其帐部,拟于国族,三也。有英雄之智者三:任国舅以耦皇族,崇乙室以抗奚王,列二院以制遥辇是已。”[49]所谓帝王之度和英雄之智,主要是称赞耶律阿保机的武功和控制内部势力的举措。实际上,更应注重的是耶律阿保机为契丹国引入了中原王朝的帝王观念和治国观念,并以此推动了游牧国家向中原王朝式的君主制国家转型。耶律阿保机之所以有这样的观念建树,一方面是客观的需求,在天下纷争的政治环境下,契丹人急需以一种新的国家面貌确立自主、自强的政治地位,主政者必须就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给出明确的政治目标并推出相应的政治举措;另一方面是主观的努力,以强烈的学习意识,将以往中原王朝的治国理政经验用于新型国家的政治实践。观念的转变带来政治的转变,耶律阿保机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尽管耶律阿保机的帝王观念和治国观念只是部分吸纳了儒家的治道学说,但对其后人毕竟有较大的影响,因为到了辽兴宗在位(1031—1055年)时,依然有人强调“臣每旦诵太祖、太宗及先臣遗训”[50],所体现的恰是对耶律阿保机政治观念的重视。

(六)述律皇后左右的帝位继承

耶律阿保机于天显元年(926)七月去世,契丹国由“皇后称制,权决军国事”。皇后出自述律部,名平(883—963年),小字月理朵,耶律阿保机在位时曾有地皇后、应天皇后(应天大明地皇后)的尊号,后世上谥号为淳钦皇后,[51]在汉文古籍中多称为“述律后”“述律皇后”或“述律太后”。

述律皇后“勇决多权变,阿保机行兵御众,述律后常预其谋”[52],可列举两个重要的实例。

吴王遣使遗契丹主以猛火油,曰:“攻城,以此油然火焚楼橹,敌以水沃之,火愈炽。”契丹主大喜,即选骑三万欲攻幽州。述律后哂之曰:“岂有试油而攻一国乎。”因指帐前树谓契丹主曰:“此树无皮,可以生乎?”契丹主曰:“不可。”述律后曰:“幽州城亦犹是矣。吾但以三千骑伏其旁,掠其四野,使城中无食,不过数年,城自困矣,何必如此躁动轻举。万一不胜,为中国笑,吾部落亦解体矣。”契丹主乃止。[53]

契丹主既许卢文进出兵,王郁又说之曰:“镇州美女如云,金帛如山,天皇王速往,则皆己物也,不然,为晋王所有矣。”契丹主以为然,悉发所有之众而南。述律后谏曰:“吾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何必劳师远出以乘危徼利乎。吾闻晋王用兵,天下莫敌,脱有危败,悔之何及。”契丹主不听。

会大雪弥旬,平地数尺,契丹人马无食,死者相属于道。契丹主举手指天,谓卢文进曰:“天未令我至此。”乃北归。……契丹主责王郁,絷之以归,自是不听其谋。[54]

耶律阿保机生前以耶律倍为皇太子、人皇王,已明示将由耶律倍继承皇位。耶律阿保机去世后,述律皇后违背其意愿,明确表示要以耶律阿保机次子耶律德光继承皇位,契丹国的帝位继承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述律皇后采用极端的手段,先消灭了一批潜在的政敌。

契丹主阿保机卒于夫余城,述律后召诸将及酋长难制者之妻,谓曰:“我今寡居,汝不可不效我。”又集其夫泣问曰:“汝思先帝乎?”对曰:“受先帝恩,岂得不思。”曰:“果思之,宜往见之。”遂杀之。[55]

述律后左右有桀黠者,后辄谓曰:“为我达语于先帝。”至墓所,则杀之。前后所杀者以百数。最后,平州人赵思温当往,不肯行。后曰:“汝事先帝常亲近,何故不行?”对曰:“亲近莫如后,后行,臣则继之。”后曰:“吾非不欲从先帝于地下,顾嗣子幼弱,国家无主,不得往耳。”乃断其一腕,令置墓中,思温亦得免。[56]

耶律阿保机在位时重用的一些臣僚,也受到打击,如耶律突吕不被“飞语中伤”,不得不逃亡;大臣耶律铎臻则被述律皇后下狱,并宣称“铁锁朽,当释汝”[57]

述律皇后还以测试“下意”的方法,为其选择耶律德光为帝位继承人寻求合理性的解释。

契丹述律后爱中子德光,欲立之,至西楼,命与突欲(耶律倍)俱乘马立帐前,谓诸酋长曰:“二子吾皆爱之,莫知所立,汝曹择可立者执其辔。”酋长知其意,争执德光辔欢跃曰:“愿事元帅太子。”后曰:“众之所欲,吾安敢违。”[58]

还是有人勇敢地站出来,强调应该按照立长原则,以耶律倍继承帝位,但遭受的是惨死的厄运。

太祖崩,淳钦皇后称制,欲以大元帅(耶律德光)嗣位。(耶律)迭里建言:“帝位宜先嫡长;今东丹王赴朝,当立。”由是忤旨。以党附东丹王,诏下狱,讯鞫,加以炮烙。不伏,杀之,籍其家。[59]

在述律皇后的强力压迫下,耶律倍不得不采取妥协的态度,向臣僚表示:“大元帅功德及人神,中外攸属,宜主社稷。”天显元年(926)十一月,耶律倍率群臣向述律皇后上言:“皇子大元帅勋望,中外攸属,宜承大统。”述律皇后乃立耶律德光为新的皇帝。[60]

述律皇后之所以如此强硬地左右帝位继承,一是因为她握有强大的军队属珊军作为后盾,“属珊军,地皇后置,二十万骑”,“选蕃汉精兵,珍美如珊瑚”[61];二是她认为耶律倍过于文弱,不及耶律德光的勇猛。应该说,对于维系契丹国的强盛而言,述律皇后的选择并没有错,只是手段过于残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