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内容
本书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死刑证据控制的历史演进。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死刑证据立法、司法发展的脉络,分析我国死刑证据控制的特点,探寻未来改革的推进路径。将我国死刑的证据控制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混沌阶段;二是过渡阶段;三是独立阶段。未来我国死刑证据控制的发展是司法机关将继续在死刑证据控制的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立法机关应该适时介入,有所作为;学界将继续发挥其智力支持作用,并应当深度介入改革实践。
2.死刑控制的证据理论。在传统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上,紧跟科学发展的脚步、融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成果,创设死刑案件证据控制的新理论。一是根据依赖模型的实在论、可择历史理论、不确定性原理等自然科学的“历史实在论”思想创设证据图景理论;二是根据经济学中的沉没成本理论创设沉没证据理论;三是根据自然科学的系统论创设证据完整性理论;四是根据伦理学中的人文理论创设证据人文理论。
3.死刑控制的基本证据原则。创设死刑控制的证据原则,为立法、司法提供基本的指导规范,保障死刑的证据控制能够全面、准确、具体地实现。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证据法治原则、证据为本原则、综合取证原则、强制证明原则、证明程序法定原则、定罪量刑证明程序分离原则、印证原则等。
4.死刑控制的证据规则。以我国现行证据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基础,结合国内外有关证据立法与理论研究的进展情况,针对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研究死刑控制的证据规则。从证据与证明两个方面重构证据规则分类体系,突出死刑案件在证据规则适用上的特殊之处。在新证据规则体系中,除了传统的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品格证据规则、原始证据优先规则、传闻证据规则以外,还将确立证据保管链规则、DNA检材强制鉴定规则、口供必要性规则、无证裁判规则等特色证据规则。通过这些研究,不仅会对我国证据规则体系进行比较全面细致的梳理、总结乃至重构,而且会为死刑的证据控制提供更加坚实的规则保障,达到控制死刑的目的。
5.死刑控制的证明责任。透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明责任发展的基本内容和脉络,发现规律,探寻发展趋势。据此,针对死刑案件证明对象多元(定罪、量刑、程序等)、主体多元(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案外人)的特点,构建死刑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多元化理论。分析死刑案件证明对象的不同类型,依据诉讼模式、主体、对象、证明难易、价值取向等因素,确定死刑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一般原则,定罪实行以无罪推定为理论基础的责任分配制度,量刑则引入“谁主张、谁举证”责任分配体系;特殊原则重点在量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事实方面予以突破。此外,为拓宽死刑量刑证据信息的来源渠道,应构建死刑案件证明中的证据协力义务,确立案外人的证明负担与义务。
6.死刑控制的证明标准。此部分是学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学界的研究已形成了同一论、分层论与放弃论等观点。本书在对这些观点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依据无罪推定、有利于被告人等基本刑事法原理,对于死刑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证明标准进行分类建构。关于定罪证明标准,可从定罪积极规范的证明标准与定罪消极规范的证明标准两方面分别设计,前者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者可构建“合理可信”的标准。关于量刑证明标准,也可从积极规范与消极规范两个方面分别建构,前者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者则应适度降低,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7.死刑控制的证明程序。以《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规范为依据,探析死刑控制证明程序的现状与问题,重点突出“解释与说明”、特殊侦查取证、证人出庭、录音录像、辩护律师取证等问题。从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立法经验三个方面探析原因,进而提出我国死刑控制证明程序应从界定合理解释或说明、法庭质证与听取意见、证人保护、录音录像制度、辩护律师获取证据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为保障死刑案件证明程序完善的理想能够成为现实,还应解决与死刑案件有关的诉讼体制的障碍,主要包括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死刑案件辩护律师的准入等。
8.死刑控制的证据调研实务。从司法实务中发现问题,做到死刑证据控制的有的放矢。通过访谈、参与司法实务、查阅相关资料、专家座谈等方式获取相关材料,对死刑证据控制问题进行以点带面、以管窥豹式的研究。从证据资格、司法证明、诉讼阶段三个方面对死刑案件证据问题进行了数据统计与问题分析,并提出了浅知拙见,供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参考。
9.我国死刑冤案的证据问题实证分析。“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从死刑冤案中可以更加深刻、集中地揭示我国司法实务中的证据问题。通过“冤”“假”“错”案的学界争鸣,提出诉讼认知视野下缺乏证据支撑的有罪认定才是“冤案”的本质,更应成为本研究的对象。从影响事实判断准确的证据真实性表征、关联性表征、全面性表征三个方面揭示死刑冤案中呈现出的证据问题“百态”,并对学界的冤案成因分析进行了由表及里的综述梳理;进而从“真凶再现、亡者归来”的冤案发现方式、死刑冤案证据问题发现的“事后诸葛现象”,以及苛求每一个证据“纯真”的现实与可行等方面对死刑冤案证据问题研究进行反思;最后从完善证据规则体系、构建死刑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规范,搭建充分、切实的质证程序制度,构建司法证明充分而完备的辩护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死刑证据控制的基本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