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完善科技园区科技金融体系
一 优化管理机制和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在整合“一区十园”开发建设主体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关村发展集团,并明确其核心产业为产业投资、园区发展和科技金融,且成立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集团,承担科技金融资源整合与创新的职能。借鉴中关村的经验,高新区内应设立综合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作为科技金融推进工作的服务平台,承担信息沟通、咨询、服务、展示等中介功能。
借鉴中关村科技金融政策的经验,在科技园区发展专项基金内建立一定规模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以此鼓励科技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业务。一是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科技银行在高科技园区内开展科技信贷预提的一定比例的风险给予补贴;二是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对为科技园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或再担保的担保融资机构由于企业违约所产生的担保损失,基金可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三是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对创业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投资于高科技园区内的初、中期企业所产生的投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借鉴相关政策经验,进一步细化现有招商引资政策,针对高科技园区高科技企业发展所必需的科技银行、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机构、融资租赁机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制定出台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在购租房补贴、业务扶持、税收扶持等多方面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
一是鼓励科技银行根据科技型企业特点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贸易融资等新型贷款业务的推广力度,降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资信调查、法务及法律费用;二是推动科技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投资融资租赁、认股权贷款、债转股等创新型产品;三是鼓励保险公司与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技保险研发工作,对相关费用实施补贴,推动保险公司开发新型科技保险产品。
目前,大部分高科技园区对科技创新主体实施直接的行政扶持,但从实施效果来看,这种方式会增加政府财政投机的机会,如温州炒房团、炒煤团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这些资金既有来自实业资本、民间资本的,也有来自银行信贷的。我国金融宏观政策的决策、调控高度集中,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背景下,对地方调控的针对性不强,使得基层人民银行对地区货币供求总量和结构的调控均难以发挥作用。
地区信贷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周期性波动难以调节,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出于利润追逐的目的,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放到经济发达地区。基层人民银行在贯彻执行金融宏观政策时,职责限定在政策宣传、解释、引导,以及政策效果的分析、反馈和建议上,没有具体可操作的传导工具和手段来调节地区信贷资源实现均衡投放和实行逆周期信贷调控。
为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建立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的政策框架和有效的运作平台。鼓励各类科技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实行风险收益匹配经营,重点发挥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发现和培育功能,以股权投资带动信贷、保险、担保机构介入,形成各类科技金融机构协同配合的局面。政府可以申请组建科技银行开展试点,并在科技银行的监管机制、考核机制及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寻求政策突破,如申请存款准备金率的差别化待遇、降低科技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等,以弥补其信贷损失。51
二 完善市场主导的资本体系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
开发、活跃创新活动和应用的政策法规,然而,这些活动都不能脱离资本的投入,需要适宜的金融体系的强力支持。国外各金融支持体系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方面为我国提供了很多参考经验。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类似于日本、德国式的银行主导型,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全,公民更倾向于储蓄,银行系统较发达,国内直接融资只占全国正规融资总量的约20%。52针对这一现象,当前我国面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积极利用庞大的银行网络系统进行全国跨行业、地区的市场调查活动,同时联合银行与有关科技部门、中介机构,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开发新型金融工具,积极支持和促进自主科技创新的商业化、科技产业化发展。
从长期的发展经验来看,市场主导型的金融支持模式在促进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显得更加高效。政府应重视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促进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对创业风险资本来源的限制也可以适度放松,如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采用更灵活有效的有限合伙等组织方式。除此之外,针对当前我国创新动力、创新风险、创新能力、创新融资不足的问题,政府在政策架构上需要做的有: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科技开发及政府采购政策;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激励;健全创新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技术战略联盟,实施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开放创新;重构为创新服务的金融体制,发展各类技术产权交易,构建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构建多层次的融资通道,不仅能为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融资方式,实现科技价值,也能为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方便、高效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二板、三板市场将迅速发展,高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间接融资比例将大大降低,融资效率将大大提升,融资模式也很有可能由银行导向型转为证券市场主导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