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国内科技园区科技金融实施情况
纵观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建立科技园区的方式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地区技术创新能力,科技园区在我国的实践主要是高新区。我国于1988年5月批准设立了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已经设立了115个国家高新区。经过20余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发展。据有关数据表明,2014年全国GDP636463亿元,115个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690 607.0亿元,占全国GDP比重的10.9%。高新区也是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支撑,2014年,33个国家高新区创造的生产总值占其所在地GDP的比重超过20%;国家高新区企业缴税总额为全国税收收入的11.1%。由此可见,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高科技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其融资手段也有别于一般的传统制造业,我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需要科技金融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高科技园区作为我国高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发展科技金融的重要平台。我国首批16个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的重心均在国家级高科技园区,如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高新区等。各高科技园区在建立科技金融管理机制、创新科技金融政策和做强科技金融主体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成效显著。作为后起之秀的苏州、成都高科技园区,在科技金融方面的创新实践也十分积极,大有赶超之势。宁波高新区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高科技园区,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也在积极探索科技金融创新的新途径。下面将对比研究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天津滨海、江苏苏州、四川成都及浙江宁波高新区在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发展经验。
一 国内科技园区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中关村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培育和孵化了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而且将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2009年,中关村率先推出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用于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年末,19家银行在中关村园区内设立了近50家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累计提供科技信贷额度为645.2亿元。中关村园区创业风险投资活动十分活跃,天使投资行业也稳步发展。2015年,中关村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达到544起,投资金额355亿元,占全国的1/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中关村上市公司数量达254家,IPO累计融资总额超过2 200亿元;园区企业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数量也遥遥领先,挂牌企业数量达353家。216家中关村上市公司中,境内上市公司有142家,境外上市公司有74家,在创业板市场初步形成“中关村”板块。
张江高科技园区、滨海高新区、武汉东湖高新区在科技金融试点推进工作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年底,滨海高新区、武汉东湖高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上市公司数量分别达到26、30和56家;继中关村之后,张江、东湖和滨海高新区获得“新三板”试点,目前已有多家科技型企业顺利登陆“新三板”;此外,各园区还积极引进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专门从事科技信贷业务,截至2013年年底,张江已落户7家科技支行,东湖落户2家,每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达百亿元。
成都高新区的快速发展也令人瞩目。2011年年底,成都高新区的综合排名位列国家高新区的第四位、西部地区的第一位,已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以电子软件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群。截至2014年6月,区内已有上市公司23家,占全市的一半以上,累计融资逾230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也达到了11家。
苏州市作为中国最具创新能力的城市之一,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也是国内科技金融实践的积极参与者。在苏州高新区、工业园区内,已有11家上市公司。苏州市内还拥有中国第一只市场化运作的政府引导基金,风险投资活动频繁,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后续发展动力强劲。
截至2014年年底,宁波高新区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仅为3家,但宁波高新区内境内外的上市公司已多达45家,其中英国AIM1家,中国香港6家,法国1家,美国OTCBB2家,新加坡1家。在宁波A股上市公司中,超过八成都属于民营性质,同时这些公司科技含量高,发展迅速,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都高于全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这一方面是由于宁波高新区成立时间较短,目前仍处于进一步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另一方面,可能是相对上海、武汉、北京、天津等地,宁波地区民间资本更为活跃,投资类别及投资区域更为广泛。
科技创新需要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各高科技园区根据企业需求,积极与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出各类创新型的科技金融产品。首先,直接融资形式不断丰富,除了中小板和创业板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形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其次,园区也与科技银行、担保公司合作,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如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科灵通”和“投贷宝”,苏州高新区的“科贷通”,成都高新区的“科创贷”。最后,科技保险产品也不断创新,为高科技企业保驾护航。自2006年科技保险试点以来,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受到重视,高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研发营业中断险等创新产品为高科技企业管控风险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 国内科技园区科技金融政策创新
高科技园区科技金融的快速推进得益于各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应科技金融发展的管理机制,出台符合高科技企业、科技金融机构需求的科技金融创新政策,做强园区科技金融推进主体,通过在机制、政策和主体三方面完善政策配套,推进园区科技金融的发展,创新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途径。
为了有效地推进科技金融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市结合各地实际特点在建立科技金融管理机制方面均采取了有效措施。2010年,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关村创新平台)正式成立,平台下设科技金融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等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在中关村管委会下设科技金融处具体负责科技金融推进工作,形成了中央、北京市、区县协同推进的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体系。此外,上海、天津、武汉等试点城市均建立了科技金融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科技金融领导小组,为科技金融试点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配套政策的支持,目前,各高科技园区的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科技金融机构集聚、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及直接融资政策等方面。中关村、张江、东湖、天津、成都、苏州、宁波高新区均对科技金融机构的购房、租房、税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科技金融机构扶持政策。表2.7对其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做了比较。
表2.7 各高新区科技金融扶持政策


(二)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政策
各高科技园区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补偿、担保费用补贴、贴息、科技保险费用补贴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中关村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率先探索推进,以企业信用为基础,推出了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为企业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此外,张江、东湖、天津高新区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也开始进行探索,但从政策、推进力度和实施效果看与中关村还有很大的差距。作为后起之秀的成都和苏州,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更是大展拳脚,苏州还创造了“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创投”五合一的苏州模式(见表2.8)。
表2.8 各高新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政策

在直接融资过程中,企业需要支出与上市或发债有关的一定费用,各高科技园区对于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一般是通过对企业上市或发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或减免体现的,这将直接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及成本(见表2.9)。
表2.9 高新区直接融资奖励扶持政策

高科技园区中推进科技金融工作、集聚科技金融资源发展的主体一般是国有控股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张江集团、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成都高新投资集团、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天使投资引导集团分别是中关村、东湖、张江、滨海、成都、苏州、宁波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主体,也将是各园区未来科技金融工作的推进主体(见表2.10)。2010年组建的中关村发展集团从组建之初就承担着推进中关村科技金融发展的重任,其核心业务明确为科技金融,并在组织机构方面做出相应的配置,统筹原有的科技金融资源成立中关村科技金融集团作为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平台。张江集团、武汉高科、海泰控股则沿袭之前的组织设置,并未组建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统一平台,而是将各类科技金融资源分别置于不同的子公司之下,不利于科技金融资源的统筹。成都、苏州等地更是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的推进,有效整合区域内的资源,设立“科技金融超市”“一体化平台”,使不同主体之间协同作用、共同发展。
表2.10 各高新区科技金融推进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