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故事创编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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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故事的概念

故事指用作讲述的事情,凡有情节、有头有尾的皆称故事。这个事可能是真实的事,也可能是虚构的事。它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侧重于事件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

狭义的幼儿故事是幼儿文学特有的一个故事门类,即“幼儿生活故事”。它在故事篇幅和体式上与幼儿童话相近,但幼儿童话是以幻想性的虚构为题材的,幼儿故事则更强调以写实性的虚构为题材,是幼儿现实生活的故事表现,它在素材上更接近写实体的儿童小说。由于幼儿还不具备阅读一般小说作品的能力,因此,幼儿故事也可以看作幼儿的“小说”。

广义的幼儿故事则涵盖了幼儿文学中所有的故事门类,无论采用的是幻想还是写实的表现手法,无论内容是否寄托着教育和哲理,无论是否与图画密切配合,只要是具有故事基本特征的,内容单纯、篇幅短小、情节生动连贯,与幼儿的接受程度相适应,供幼儿阅读、聆听、甚至表演的叙事性文学都可称为幼儿故事。可见,广义的幼儿故事不仅包括幼儿文学所侧重的“幼儿生活故事”,也包括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图画故事等幼儿文学中具有故事性的其他文体。

幼儿故事寓教于乐,适合幼儿的心理特点,能够开启智慧、丰富头脑,能有效地拓宽孩子的知识面,培养他们对知识的感知兴趣,对孩子的课外启蒙教育有很好的效果,是开启儿童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听故事、讲故事、编故事、演故事不仅可以丰富幼儿知识,提升其逻辑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创作力,更能促使幼儿的思维更加细微准确,想象更加斑斓、开阔,创造更加新颖、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