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交通工程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简称基建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主要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过程中应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等。这个顺序不是任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建设,必须使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步骤的顺序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在我国,按照基本建设的技术经济特点及其规律性,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阶段和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包括立项评估)
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目前一般是项目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设想和建议。主要确定拟建项目必要性和是否具备建设条件及拟建规模等,为进一步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1984年起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国内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项目建议书这一阶段,并规定了具体内容要求。
2.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对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和财务上进行全面论证、优化和推荐最佳方案,与这—阶段相联系的工作还有由工程咨询公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做出决策。
3.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进入设计阶段。由于勘察工作是为设计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这一阶段也可称为勘察设计阶段。这是项目决策后进入建设实施的主要阶段,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做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以上设计文件和资料是国家安排建设计划和项目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
4.准备阶段
项目开工准备阶段的工作较多,主要工作包括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这一阶段的工作质量,对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一阶段工作就绪,即可编制开工报告,申请正式开工。
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5.建设实施阶段
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6.验收投产阶段
这一阶段是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最后—个阶段,是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项目能否由建设阶段顺利转入生产或使用阶段的重要阶段。
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
7.项目后评价阶段
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项目进行对比。在竣工验收若干年后,规定要进行后评价工作,并正式列为基本建设的程序之一。这主要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
在我国,按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程序。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先规划研究,后设计施工,有利于加强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保持建设规模和国力相适应;还有利于保证项目决策正确,又快又好又省的完成建设任务,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果。我国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有关按基本建设办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把认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作为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意向的重要内容。